具有翘杆抵压定位结构的LED灯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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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号 | CN201710802374.9 | 申请日 | 2017-09-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7524933A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29 |
申请人 | 戴红卫; | 发明人 | 戴红卫; | ||||
摘要 | 本 发明 公开了一种具有翘杆抵压 定位 结构的 LED灯 具,包括 灯座 、灯罩和LED发光板,在灯座的 侧壁 上均匀设置有竖向 槽孔 ,在竖向槽孔内设置有抵压翘杆,抵压翘杆的中部通过活动轴连接在竖向槽孔内,在灯座的外壁上设置有移动槽,还设置有楔形抵 块 ,楔形抵块通过工字形滑块设置在移动槽内,在工字形滑块的顶壁与移动槽的顶壁之间有抵压 弹簧 ,楔形抵块在抵压弹簧的作用下卡位在抵压翘杆的顶端与灯座的外壁之间,抵压翘杆以活动轴为中心旋转使抵压翘杆的底端抵压在灯罩的侧壁上使灯罩固定。本发明的结构设置合理,其减少了螺杆的使用,可以保证安装的 稳定性 ,也方便进行检修或维护操作,提高了工作的效率,使用稳定性好,适用性强且实用性好。 | ||||||
权利要求 | 1.一种具有翘杆抵压定位结构的LED灯具,包括灯座、灯罩和LED发光板,其特征在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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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全文 | 具有翘杆抵压定位结构的LED灯具技术领域背景技术[0002] 随着LED灯具技术的成熟,各种LED灯具发展迅速,常规的LED灯具的灯座和灯罩多采用螺杆紧固的方式进行安装固定,其虽然可以实现固定安装,但是其检修或更换时操作较为不便,会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同时由于灯具的工作环境复杂,尤其是户外灯具,长时间使用时螺杆也容易锈蚀,从而影响使用稳定性,同时其拆装更换更为不容易,故而适用性和实用性受到限制。 发明内容[0003]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设置合理且使用稳定可靠的具有翘杆抵压定位结构的LED灯具。 [0004] 实现本发明目的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具有翘杆抵压定位结构的LED灯具,包括灯座、灯罩和LED发光板,在所述灯座的侧壁上均匀设置有竖向槽孔,在所述竖向槽孔内设置有抵压翘杆,所述抵压翘杆的中部通过活动轴连接在竖向槽孔内且底端处于灯座的安装腔内,在所述灯座的外壁上设置有移动槽,还设置有楔形抵块,所述楔形抵块通过工字形滑块设置在所述移动槽内,在所述工字形滑块的顶壁与所述移动槽的顶壁之间有抵压弹簧,所述楔形抵块在所述抵压弹簧的作用下卡位在抵压翘杆的顶端与灯座的外壁之间,所述抵压翘杆以活动轴为中心旋转使抵压翘杆的底端抵压在灯罩的侧壁上使灯罩固定。 [0005] 在所述灯罩的外壁上设置有卡位凹孔,所述卡位凹孔的位置与所述抵压翘杆的位置相同,所述抵压翘杆的底端抵压在卡位凹孔内。 [0006] 在所述楔形抵块的表面设置有防滑纹槽且在所述抵压翘杆的顶端设置有配合纹槽。 [0007] 所述楔形抵块为金属或塑胶体,所述抵压翘杆为金属体。 [0008] 本发明具有积极的效果:本发明的结构设置合理,其减少了螺杆的使用,不但可以保证安装的稳定性,同时也方便进行检修或维护操作,一定程度上可提高工作的效率,使用稳定性好,适用性强且实用性好。附图说明 [0009] 为了使本发明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的理解,下面根据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其中: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0010] (实施例1)图1显示了本发明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其中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0011] 见图1,一种具有翘杆抵压定位结构的LED灯具,包括灯座1、灯罩2和LED发光板3,在所述灯座1的侧壁上均匀设置有竖向槽孔4,在所述竖向槽孔4内设置有抵压翘杆5,所述抵压翘杆5的中部通过活动轴6连接在竖向槽孔4内且底端处于灯座1的安装腔内,在所述灯座1的外壁上设置有移动槽7,还设置有楔形抵块8,所述楔形抵块8通过工字形滑块9设置在所述移动槽7内,在所述工字形滑块9的顶壁与所述移动槽7的顶壁之间有抵压弹簧10,所述楔形抵块8在所述抵压弹簧10的作用下卡位在抵压翘杆5的顶端与灯座1的外壁之间,所述抵压翘杆5以活动轴为中心旋转使抵压翘杆5的底端抵压在灯罩2的侧壁上使灯罩2固定。 [0012] 在所述灯罩2的外壁上设置有卡位凹孔11,所述卡位凹孔的位置与所述抵压翘杆的位置相同,所述抵压翘杆的底端抵压在卡位凹孔内。 [0013] 在所述楔形抵块的表面设置有防滑纹槽12且在所述抵压翘杆的顶端设置有配合纹槽13 。 [0014] 所述楔形抵块为金属或塑胶体,所述抵压翘杆为金属体。 [0015] 本发明的结构设置合理,其减少了螺杆的使用,不但可以保证安装的稳定性,同时也方便进行检修或维护操作,一定程度上可提高工作的效率,使用稳定性好,适用性强且实用性好。 [0016] 显然,本发明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发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这些属于本发明的实质精神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