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用于切割皮革等以及板状材料、并具有易接近的工作台的机器

申请号 CN200980106032.7 申请日 2009-02-03 公开(公告)号 CN101952092B 公开(公告)日 2013-04-24
申请人 考麦兹股份公司; 发明人 A·佐佐罗;
摘要 一种一般用于切割皮革等以及板状材料并具有易接近的 工作台 的机器(1),该机器包括底座(2)和切割部件(7),底座用于支承工作台(3),切割部件适合于借助数控沿待切割的形状的轮廓在工作台上移动,其中,所述工作台(3)的三边(3a,3b,3c)的假想延伸范围不会遇到由所述切割部件(7)和其支承件引起的阻碍,工作台(3)的第四边(4)顶上安装有悬臂(8),悬臂支承所述切割部件(7)。
权利要求

1.一种用于切割皮革以及板状材料并具有易接近的工作台的机器(1),所述机器包括底座(2)和切割部件,所述底座用于支承工作台(3),所述切割部件适合于借助数控沿待切割的形状的轮廓在所述工作台上移动,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台(3)的三边(3a,3b,3c)的假想延伸范围不会遇到由所述切割部件和其支承件引起的阻碍,所述工作台(3)的第四边(4)顶上安装有悬臂(8),所述悬臂支承所述切割部件,所述悬臂(8)借助于枢轴(9)联接于第一杆(10),所述第一杆还枢接于第二杆(11),所述第二杆(11)枢接于滑架(13),所述滑架可沿一对直线导向件(14)移动,所述可移动滑架(13)沿所述导向件(14)的平移运动产生所述枢轴(9)的转动,所述悬臂(8)固定于所述枢轴(9)。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台(3)的所述第四边(4)面向用于容纳待加工的皮革的容纳袋(5)。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部件包括切割头(7),所述切割头可沿所述悬臂(8)的纵向轴线移动。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悬臂(8)在与支承所述切割头(7)相对的端部处枢转。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悬臂(8)适合于在所述工作台(3)上绕所述枢轴(9)转动。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悬臂(8)适合于执行横向于所述悬臂(8)的纵向轴线的平移运动。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台(3)设有抽吸装置,所述抽吸装置适合于将待加工的所述皮革或板状材料保持固定在所述工作台上。
8.权利要求3所述的机器,其特征在于,支承所述切割头(7)的所述悬臂是伸缩式的。
9.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头(7)设有摆动刀片。
10.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头(7)设有铣刀
11.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头(7)设有激光器
12.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头(7)适合于喷射柱以执行切割。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机器包括投影装置,所述投影装置适合于将待切割的形状投影到所述工作台上。

说明书全文

一般用于切割皮革等以及板状材料、并具有易接近的工作

台的机器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一般用于切割皮革等以及板状材料、并具有易接近的切割台的机器。更具体地说,本发明涉及具有适合于容纳一定尺寸的皮革的切割台的皮革切割机,皮革的尺寸在切割台的四个边的各个边处超过所述切割台。

背景技术

[0002] 已知的是,设有X-Y移动支架和具有抽吸装置的固定工作台的数控切割机目前用于切割皮革。这些机器具有适合于通过皮革的连续部分加工皮革的工作台,因此由于工作台的尺寸,在皮革的有限部分上连续地执行切割操作。
[0003] 工作台或切割区域的尺寸实际上取决于桥式起重机的性能以及操作者在将皮革放置到切割区域或工作台的操作过程中可视性的需要。
[0004] 基本上,具有带有抽吸装置的固定工作台的切割机分成单工位机器和摆动式双工位机器。
[0005] 虽然在单工位机器中,操作者的操作(放置皮革和卸载皮革)和切割头的操作按序执行,然而在摆动式双工位的构造中,操作者和切割头在两个工位之间交替以执行并行操作。
[0006] 当考虑皮革的宽度时,各个工位的宽度适合于容纳皮革的统计上的显著部分,然而工位的切割区域或工作台的深度受操作者放置皮革的可视性需要所限制,并因此仅仅能容纳制成为沿纵向方向按序滑动的皮革的连续部分。
[0007] 皮革上的切割由刀架执行,该刀架沿着沿横向方向、即工作台宽度方向移动的桥,沿工作台的深度方向滑动。
[0008] 虽然桥的前部在沿工作台的前部横边(即,工作台的宽度边)设置的导向件上行进,但在后侧,桥顶上装有容纳袋,该容纳袋能容纳待加工的、自卷绕的皮革部分。
[0009] 这能在工作台或加工区域放置并加工这样的皮革:皮革的宽度包括在加工工位的最大宽度内且皮革的长度比加工区域的长度长,这是因为超过部分可自卷绕并容纳在容纳袋中。
[0010] 然而,由于桥式起重机的前部导向件的存在,无法使皮革的超出部分在前部突出。

发明内容

[0011] 本发明的目标是提供一种一般用于切割皮革等以及板状材料、并具有易接近的工作台的机器,此种机器能加工这样的皮革:皮革的尺寸在工作台或加工区域的四个边的各个边处超过加工区域。
[0012] 在该目标下,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简易可达的工作台的皮革切割机,此种切割机甚至能专加工皮革的中心部分,皮革相对于工作台在前部、两侧和后部突出。
[0013]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种皮革切割机,该皮革切割机高度可靠,相对易于提供,且成本具有竞争
[0014] 该目标以及这些和其它目的将在下文中变得更加清楚,且其可由这样的机器所实现:一种用于切割皮革等以及板状材料并具有易接近的工作台的机器,该机器包括支座和切割部件,底座用于支承工作台,切割部件适合于借助数控、沿待切割的形状的轮廓在所述工作台上移动,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台的三边的假想延伸范围不会遇到由所述切割部件和其支承件引起的阻碍,工作台的第四边顶上安装有悬臂,该悬臂支承所述切割部件。附图说明
[0015] 从根据本发明机器的较佳的但非排它性的实施例的描述中,借助于附图中的非限制性例子来示例,本发明的进一步特征和优点将会变得更加显而易见,在附图中:
[0016] 图1是根据本发明的皮革切割机的立体图;
[0017] 图2是该机器的侧视图;
[0018] 图3和图4是使根据本发明的机器的一部分移动的方案在两个操作位置的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9] 参照附图,根据本发明的皮革切割机(总体由附图标记1表示)包括支承底座2,该支承底座适合于支承工作台3,该工作台适宜地在三边上留空,即,操作者面对的长边3a和对应的两个相对短边3b和3c。
[0020] 基本上,工作台的三边的假想延伸范围不会遇到由切割部件的支承和致动确定的阻碍,这将在下文进行限定。
[0021] 此外,工作台3的第四边(边4)面向用于容纳被加工的皮革的容纳袋5,皮革卷绕在该容纳袋中从而之后抽出到工作台3并展开。因此,根据本发明的机器的工作台与背景技术中的不同,其在三边3a、3b和3c的假想延伸范围上没有阻碍,同时第四边4面向容纳袋5。
[0022] 适宜的是,此种机器设有切割部件,该切割部件适宜地由切割头7构成,切割头7可伸缩地支承在臂8的端部处,臂8以悬臂方式固定于机器的框架,尤其是固定于机器的底座的后部,并且在工作台3上悬出。
[0023] 适宜的是,切割头能够沿臂8的纵向轴线可伸缩地移动,且臂8能绕其枢接于机器的框架或底座2的枢转点转动。
[0024] 这样,切割头7在工作台3或加工区域中的各个位置除了能借助笛卡尔坐标X和Y限定以外,也可由极坐标R(即从支点开始的距离)和α(即臂8的位置)限定。
[0025] 适宜的是,作为替代方案,切割头7可沿臂8的纵向轴线移动,且该臂可横向于其纵向轴线(即,平行于工作台3的长边3a和4)移动。
[0026] 由于以悬臂方式固定的转臂8具有显著的质量,且同时须以能实现适当切割速度的适合加速度移动,因此该转臂所需的力矩需由以大减速比与元件联接的电动机供给。
[0027] 普通的齿式减速单元无法满足此目标,且由于由传动带弹性引起的刚度不足,利用滑轮和传动带的解决方案也不适合。
[0028] 因此,如图3和4所示,一种可能的用于转动悬臂8的技术方案可具有两个杆10和11的系统,这两个杆在点12处彼此枢接。
[0029] 杆10在其与枢转点12相对的端部处固定于转臂8的枢轴9(该枢轴构成臂8的枢转点),而杆11在其与枢转点12相对的端部处枢转于滑架13,该滑架13可沿一对导向件14以直线方式移动。
[0030] 基本上,滑架13沿导向件14的直线移动产生转臂8所固定至的枢轴9的转动,导向件14提供滑架13的移动并具有整个组件的高刚度。
[0031] 转臂8可以是伸缩式的。
[0032] 切割头17可设有不同切割装置,例如,摆动刀片、铣刀激光器柱等。
[0033] 根据本发明的机器还设有适合于将待切割的形状投影到工作台上的投影装置。
[0034] 有利的是,在使用由摆动刀片或铣刀构成的切割装置的情况中,待切割的材料通过抽吸装置保持在切割台3上。
[0035] 实际上,已发现的是,根据本发明的皮革切割机完全实现了预期的目标和目的,这是因为所述工作台在三边上的假想延伸范围不受限制,而第四边在任何情况下都面向容纳袋从而允许容纳自卷绕的多余皮革,所以能在工作台上放置具有任何长度和/或宽度的皮革。
[0036] 因此设想的机器可有多种修改和变型,所有这些都在所附权利要求书的范围之内;所有的细节还可用其它技术上的等同元素来替换。
[0037] 实际上,所使用的材料以及其可有的形状和尺寸只要与具体用途以及尺寸相容,可以是任何的材料、形状和尺寸。本申请要求意大利专利申请第MI2008A000286的优先权,其内容以参见的方式纳入本文。
[0038] 在任一权利要求中所提到的技术特征后都跟有附图标记,包含这些附图标记仅仅是为了增加权利要求书的可理解性,因此这些附图标记对于借助这些附图标记识别的每个元件的解释并没有任何限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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