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类型 | 发明公开 | 法律事件 | 公开; |
专利有效性 | 公开 | 当前状态 | 公开 |
申请号 | CN202410599024.7 | 申请日 | 2024-05-15 |
公开(公告)号 | CN118556625A | 公开(公告)日 | 2024-08-30 |
申请人 | 响水县金鹰珍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 申请人类型 | 其他 |
发明人 | 王勖; 王炀炀; 王加鑫; | 第一发明人 | 王勖 |
权利人 | 响水县金鹰珍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 权利人类型 | 其他 |
当前权利人 | 响水县金鹰珍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 当前权利人类型 | 其他 |
省份 | 当前专利权人所在省份:江苏省 | 城市 | 当前专利权人所在城市:江苏省盐城市 |
具体地址 | 当前专利权人所在详细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经济开发区灌江居委会 | 邮编 | 当前专利权人邮编:224699 |
主IPC国际分类 | A01K61/10 | 所有IPC国际分类 | A01K61/10 ; A01K63/00 ; A01K63/04 ; A23K50/80 ; A23K10/20 ; A23K10/37 ; A23K10/30 ; A23K10/12 |
专利引用数量 | 0 | 专利被引用数量 | 0 |
专利权利要求数量 | 5 | 专利文献类型 | A |
专利代理机构 | 北京博识智信专利代理事务所 | 专利代理人 | 孙炎; |
摘要 | 本 发明 公开了一种生态环保、产量高、成本低的黄鳝养殖方法,包括选用长6m、宽5m、深0.6m的长方体帆布池作为养殖池,采用地下 水 或采用无污染的河水作为养殖池用水;投放凤凰虫作为饵料;通过定时开闭增 氧 机增加活动量,本发明为黄鳝生长提供原生态的水环境,确保天天有活水;采用饵料为特殊养殖的凤凰虫,黄鳝食用后无 副作用 ,有利于黄鳝的生长,增加黄鳝的免疫 力 ;而且饵料用量少,能够节省大量的 饲料 成本,同时,凤凰虫可以在水中存活十天左右,因此一次投喂凤凰虫后可以连续几天不再投放,大大节省人工成本,对水质也无污染。 | ||
权利要求 | 1.一种生态环保、产量高、成本低的黄鳝养殖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
||
说明书全文 | 一种生态环保、产量高、成本低的黄鳝养殖方法技术领域[0001] 本发明涉及黄鳝养殖方法技术领域,具体是指一种生态环保、产量高、成本低的黄鳝养殖方法。 背景技术[0002] 黄鳝是经济价值极高的淡水鱼类之一,它生长快,个头适中,生命力强,广泛分布于我国的淡水湖泊中,由于它肉质细嫩,味道鲜美,营养价值高,所以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多年来,人们利用各种方法去捕获野生黄鳝,从而导致野生黄鳝的数量一年比一年减少,因此人工养殖黄鳝势在必行。目前,进行人工养殖的黄鳝养殖户都是以粉剂饲料为主进行饲喂,适当增加一些冰杂鱼,养殖户为了获得利益最大化,不让黄鳝活动,不择手段地在饲料中滥用激素与抗生素,从而影响黄鳝的品质,因此,设计一种生态环保、产量高、成本低的黄鳝养殖方法是相关领域内技术人员急需解决的问题。 发明内容[0003]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生态环保、产量高、成本低的黄鳝养殖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05] S2、水质需求:采用地下水或采用无污染的河水作为养殖池用水; [0006] S3、养殖池解毒:在帆布养殖池里放满水,向养殖池中加入光合细菌浸泡6天,再加入乳酸菌浸泡2天,然后清空养殖池; [0007] S4、放养前准备:放养前三天,将地下水或无污染的水引入养殖池中,向养殖池内加入光合细菌、乳酸菌、枯草杆菌,第四天后进行放苗; [0008] S5、投放鱼苗:每池投放15g一尾的鱼苗6300尾; [0009] S6、投放饵料:每晚7点投放活虫3斤,一个月后每天投放3.5斤,两个月后每天投放4斤,三个月后每天投放5斤; [0010] S7、增加活动量:每天中11点打开增氧机,下午2点关闭增氧机,晚上8点再打开增氧机,凌晨2点关闭增氧机,使黄鳝逆流而上,加大黄鳝的运动量。 [0011]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的优点在于:本发明通过对养殖池设置增氧以及饵料进行改进,可以达到如下效果: [0012] (1)为黄鳝生长提供原生态的水环境,确保天天有活水,同时通过增氧机加大黄鳝的运动量; [0013] (2)为黄鳝提供鲜活饵料:本发明所采用的饵料为特殊养殖的凤凰虫,黄鳝食用后无副作用,有利于黄鳝的生长,增加黄鳝的免疫力;而且饵料用量少,能够节省大量的饲料成本,同时,凤凰虫可以在水中存活十天左右,因此一次投喂凤凰虫后可以连续几天不再投放,大大节省人工成本,对水质也无污染。 具体实施方式[0014] 为使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0015] 实施例: [0016] 一种生态环保、产量高、成本低的黄鳝养殖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17] S1、养殖池的需求:选用长6m、宽5m、深0.6m的长方体帆布池作为养殖池,并在池底安装排污装置,以便定期排清鱼类的残饵及粪便,同时养殖池设置增氧机; [0018] S2、水质需求:采用地下水或采用无污染的河水作为养殖池用水; [0019] 当采用地下水时,首先要将水从地下抽上来后曝晒3天; [0020] 当采用无污染的河水时,需要注意:所采用的河水的PH值在7.5‑8.6之间、氢氧值在0.4mg/L以下、亚硝酸量在0.1mg/L以下、溶解氧量在5‑8mg/L之间、硫化氢在0.2mg/L以下、总体水硬度在550mg/L以下、总体水碱度在100‑200mg/L之间; [0021] S3、养殖池解毒:在帆布养殖池里放满水,向养殖池中加入光合细菌浸泡6天,再加入乳酸菌浸泡2天,然后清空养殖池; [0022] S4、放养前准备:放养前三天,将地下水或无污染的水引入养殖池中,向养殖池内加入光合细菌、乳酸菌、枯草杆菌,第四天后进行放苗; [0023] 本步骤中,光合细菌、乳酸菌、枯草杆菌均为兑水泼洒,每一个三十立方米的帆布池,每次投喂1斤光合细菌或乳酸菌或枯草杆菌,全池泼撒,一般来说,放黄鳝苗前3天,第一天放光合细菌,第二天放乳酸菌,第三天放枯草杆菌,每月泼撒6次。 [0024] S5、投放鱼苗:每池投放15g一尾的鱼苗6300尾; [0025] S6、投放饵料:每晚7点投放活虫3斤,一个月后每天投放3.5斤,两个月后每天投放4斤,三个月后每天投放5斤;其中活虫为凤凰虫,本实施例中的凤凰虫采用特殊的培育方法,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0027] (2)发酵时间:将步骤(1)中的几种配料混合均匀,在春天发酵5天或在夏天发酵3天或在秋天发酵5天或在冬天发酵8天,且均为密封发酵;发酵时所用的发酵剂采用北京科为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 [0028] (3)选取虫种: [0029] (3.1)虫种不能使用近亲繁殖,定期调配雌雄配种; [0030] (3.2)将成虫雌雄配种后产的卵取出,按10g每份放于温度在33℃的容器中孵化3天; [0031] (3.3)将孵化好的幼虫放于步骤(2)发酵好的饲料中,其中,每10g虫卵孵化的幼虫放于0.5kg的饲料中,并置于温度为30℃的房间3天; [0032] (3.4)将虫卵孵化6天后的幼虫,重新更换步骤(2)中发酵好的饲料,并放于室温28℃的房间3天; [0033] (3.5)将步骤(3.4)处理后的幼虫分离后喂黄鳝。 [0035] 本实施例采取原生态的养殖方法,让黄鳝能多活动,水质无污染,所吃饲料是自己培育的凤凰虫,从而使得黄鳝吃得好,免疫力增强,养殖过程中不需要喂药等,这样养殖出来的黄鳝口感好,让人吃的放心,同时提高了养殖的经济效益。 [0036] 一、具体实例 [0037] 以农户养一亩外塘(土塘)与一个三十平方米的帆布池为例: [0038] (1)全池泼洒光合细菌: [0039] 传统土塘一次可用2.5公斤光合细菌,每公斤光合细菌10元,共计25元,每月5次,则四个月共计25*5*4=500元; [0040] 本发明帆布池,每次用0.5公斤光合细菌,每公斤光合细菌10元,共计5元,每月5次,则四个月共计5*5*4=100元。 [0041] (2)药物: [0042] 传统土塘四个月可用药物100元;本发明帆布池不用药,花费0元。 [0043] (3)饲料: [0044] 每亩土塘投放鱼苗尾数与一个帆布池投放一样多;传统土塘,四个月投放饲料成本在1800斤,每斤4元,合计7200元;本发明帆布池,四个月投放虫子1200斤,每斤4元,合计4800元。 [0045] (4)人工成本: [0046] 一个工人只能负责十亩传统土塘,而负责本发明帆布池能负责二十个;所以每个工人每月工资按3500元计算,四个月工资共计1.4万元,算下来,每亩传统土塘人工费用1400元,而本发明帆布池每个只700元。 [0048] 每亩传统土塘四个月水电费要1200元;本发明帆布池四个月水电费要800元。 [0049] (6)捕捞费: [0050] 每亩传统土塘捕捞费要600元;每个本发明帆布池捕捞费200元。 [0051] (7)总收入: [0052] 传统土塘,每亩按1200斤计算,每斤30元,共计36000元;本发明帆布池,按1200斤计算,每斤40元,共计48000元。 [0053] (8)纯利润: [0054] 综上,每亩传统土塘纯利润25000元;本发明帆布池纯利润39400元。 [0055] 综上所述,帆布池每个三十平方米比一亩土塘纯收入多14400元。 [0056] 以上对本发明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这种描述没有限制性,总而言之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发明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