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讲解触发方法、导游讲解机和播放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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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号 | CN201910057390.9 | 申请日 | 2019-01-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9523939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3-26 |
申请人 | 苏州随身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谢正华; 王帅; 张旭; 沈金秋; 方志鹏; | ||||
摘要 | 本 发明 提供一种讲解触发方法、导游讲解机和播放设备,该方法包括播放设备通过红外接收器接收到附近导游讲解机的红外发射器所发射的红外 信号 ;播放设备判断接收到的红外信号的强度是否大于第一 阈值 ,如果大于第一阈值,则触发播放该播放设备内预存的讲解内容。通过本发明 实施例 ,能够实现景点处的播放设备自动讲解。 | ||||||
权利要求 | 1.一种讲解触发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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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全文 | 一种讲解触发方法、导游讲解机和播放设备技术领域[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讲解触发方法、导游讲解机和播放设备。 背景技术[0002] 导游讲解机是为景区内游客进行景点内容讲解的机器。现有技术多采用超高频通讯技术实现导游讲解机的讲解触发。但有的场景希望能够实现景点处的播放设备自动讲解,而不是由导游讲解机完成讲解。 发明内容[0003]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讲解触发方法、导游讲解机和播放设备,能够实现景点处的播放设备自动讲解。 [0004]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讲解触发方法,包括: [0006] 播放设备判断接收到的红外信号的强度是否大于第一阈值,如果大于第一阈值,则触发播放该播放设备内预存的讲解内容。 [0007] 本发明另一方面还提供一种导游讲解机,包括: [0009] 红外发射器,用于发射红外信号。 [0010] 本发明再一方面还提供一种播放设备,包括: [0011] 存储器,用于预存讲解内容; [0012] 红外接收器,用于接收红外信号; [0013] 控制器,用于判断接收到的红外信号的强度是否大于第一阈值,如果大于第一阈值,则触发播放所述存储器内预存的讲解内容。 [0015]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所作的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0016]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一种讲解触发方法的流程图; [0017]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一种导游讲解机和播放设备构成的系统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0018]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可以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于解释本发明,而非对本发明的限定。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仅示出了与本发明相关的部分而非全部结构。 [0019] 图1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讲解触发方法的流程图。图2示出了为实现该方法所提供的导游讲解机和播放设备构成的系统结构图。 [0020] 首先参见图2,导游讲解机1包括导游讲解机主体模块11和红外发射器12。其中导游讲解机主体模块11用于完成通常意义上的导游讲解功能。而红外发射器12用于主动发射红外信号。相对于人体自身的热辐射信号,采用单独的红外发射器12另外发射的红外信号,其强度更高。 [0021] 播放设备2包括存储器21、红外接收器22和控制器23。其中,存储器21用于预存讲解内容,实际中可以是播放设备2所在景点的介绍内容。因此设置在不同景点处的播放设备2中的存储器21应存储不同的讲解内容。红外接收器22用于接收红外信号。控制器23用于判断红外接收器22接收到的红外信号的强度是否大于第一阈值,如果大于第一阈值,则触发播放存储器21内预存的讲解内容。 [0022] 结合图2中的结构以及图1中的流程图,以下详细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讲解触发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0023] 步骤101:播放设备2通过红外接收器22接收到附近的导游讲解机1的红外发射器12所发射的红外信号。 [0024] 当用户携带导游讲解机1在景区内游览时,导游讲解机1通过其内的红外发射器12持续发射红外信号。当用户接近某个景点时,该景点处布置的播放设备2将通过其内的红外接收器22接收到用户携带的导游讲解机发射的红外信号。 [0025] 步骤S102:播放设备2判断接收到的红外信号的强度是否大于第一阈值,如果大于第一阈值,则触发播放该播放设备2内预存的讲解内容。 [0026] 当景点处的播放设备2判断出接收到的红外信号强度大于第一阈值时,表明此时有人携带导游讲解机经过,因此可以触发播放讲解内容。相对于人自身热辐射的信号,景点处的播放设备2对导游讲解机发射的红外信号的接收和判断更敏感和准确,更能够准确触发讲解播放。 [0027] 通过本发明实施例能够实现景点的播放设备的自动讲解,同时自动讲解的触发更加准确。 [0028] 请注意,上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及所运用技术原理。本领域技术人员会理解,本发明不限于这里的特定实施例,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能够进行各种明显的变化、重新调整和替代而不会脱离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虽然通过以上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说明,但是本发明不仅仅限于以上实施例,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情况下,还可以包括更多其他等效实施例,而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范围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