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付费服务系统

阅读:764发布:2021-05-21

专利汇可以提供手机付费服务系统专利检索,专利查询,专利分析的服务。并且本 发明 涉及一种手机付费服务系统,该系统包括:付费方,为 移动电话 用户;移动运营商,为移动电话公司,直接管理移动电话用户手机卡帐户;收费方,为商品或服务提供者及行政机构、企事业收费单位; 银 行,为移动运营商和收费方、付费方银行帐户管理者,移动运营商、收费方、付费方、银行四方合作,建立记帐、转帐、存储、检索、核对、支付和在银行ATM机上存取现金的服务系统。该系统实现了移动电话用户可以用手机支付在社会工作生活中发生的需要现场支付和非现场支付的 费用 及在银行ATM机上存取现金和为本机充值的目的,该系统具有超越银行卡和消费卡小范围支付的功能,给社会生活带来了巨大便利。,下面是手机付费服务系统专利的具体信息内容。

1.手机付费服务系统,该系统包括:
付费方,作为手机付费服务系统中的支付者和行ATM机使用者,付费方必须是移动电 话用户和银行帐户所有人;移动运营商,为经营移动电话业务的企业,在手机付费服务系统 中作为移动电话运营服务商,直接给移动电话用户提供扣收划转支付的服务,具有直接管理 移动电话用户手机卡帐户预存款和收费方信息数据库的功能。在该系统中,移动运营商的主 要作用是为移动用户提供一种使用移动运营商银行帐户内存款置换移动用户手机卡内预存 款,然后通知银行从移动运营商银行帐户存款划转相同金额到移动用户需要交纳费用的各行 业收费单位指定银行帐号的服务;收费方,所述收费方是各类收费单位,可以是宾馆、餐厅、 超市、出租车和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是政府行政管理费用收缴部,作为手机付费服务系统 中的收费单位,收费方必须是银行帐户所有者。在该系统中,收费方与移动运营商合作,在 移动运营商数据库中保存有各个收费方信息资料,这些资料包括收费方提供的收费单位名称、 地址、固定电话、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移动信号存储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 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号码、收费方指定划转入帐收取费 用的银行帐号,收费方只需在收银机或计价器上外接一部可以接收、存储和显示移动运营商 发送的划转支付费用信息的移动信号接收存储装置或使用具有与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 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即可;银行,所述银行直接管理收费方、付费方和移 动运营商银行帐户和ATM机服务系统,在该系统中,银行的主要作用是为移动运营商提供转 帐服务和为移动电话用户提供仅使用手机即可在ATM机上存取现金及为本机充置的服务。该 服务系统特征在于移动运营商、收费方、付费方、银行四方合作,移动电话用户在需要用手 机支付日常工作生活中发生的费用时通过按键发送数字、符号信息或短信息将需缴费信息告 之移动运营商服务台的方式来缴纳在收费方处产生的应缴费用,移动运营商收到移动用户申 请划转交费信息后自动识别、检索、核对、确认、存储,在移动电话用户手机卡预存款中扣 除其申请的交费金额,然后通知银行从移动运营商银行帐户中划转相同金额到该移动电话用 户需缴费用的收费方指定银行帐号,同时短信告之付费方已通知银行实施的划转支付金额和 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安装的可以接收、识别、显示、存储移动信号和数字、符号信息、 手机短信息的电子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 银机或计价器)号码,并向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安装的电子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 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发送已实施划转入帐金额和 付费方手机号码,再将本次交易划转信息详单同步生成在专用网站上供付费方和收费方随时 核对;移动电话用户在需要存取现金和交纳本机费用时使用手机拨打银行ATM机内新增加的 内置移动信号接收装置号码或银行专门为移动用户用手机存取现金建立的ATM机系统数据 库总服务器号码,ATM机内新增移动信号接收装置或银行ATM机系统数据库总服务器接到 付费方电话信号(拨打总服务器的移动用户需根据总服务器语音提示按键输入所在ATM机上 的编码,总数据库需先检索到该编码对应的ATM机)在系统数据库中检索到与该手机号码对 应的银行帐号,激活ATM机操作界面(一个手机绑定多个银行帐户的,ATM机弹出提示选 择进入由移动用户开立不同帐户时设置的银行帐户编码的操作界面),付费方输入与其手机号 码对应的银行帐号密码(一个手机绑定多个银行帐户的,先选择使用哪个银行帐户编码,再 输入与该编码对应的银行帐户密码)进入现有ATM机操作界面进行存取现金或交纳本机费 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机付费服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运营商与收费方、付 费方及银行合作的内容包括:
A)移动运营商为收费方和付费方建立专用网站,在所述移动运营商通知开户银行将移动 电话用户申请支付的费用划转到收费方指定银行帐户后,在所述专用网站上生成收费方、付 费方、移动运营商交易、扣转信息详单,所述详单内容包括每笔交易申请交费信息、划转时 间、地点(即收费方名称和地址)、所涉金额、划转入账的银行账户号码、收费方收银机或计 价器外接安装的移动信号接收、识别、显示、存储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 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号码、付费方手机号码、每个手机号码和收 银机或计价器外接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 机或计价器))号码(含收费方指定划转入帐的银行帐户号码)产生的历史总金额;
B)移动运营商为收费方、付费方建立手机付费服务台,所述服务台可自动接收、识别、 检索、核对、确认、存储、扣减、发送数字、符号信息和手机短信息,用来接收处理付费方 申请缴费信息、通过发送无线或有线信号将数字、符号信息方式通知移动运营商开户银行从 己方帐户向收费方银行帐户划转付费方所交金额和在通知银行进行银行帐户间划转后,短信 告之付费方所扣转金额和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安装的移动信号、数字、符号信息和手 机短信息接收、识别、显示、存储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 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号码,将每次交易划转信息同步传输到移动运营商专用网站 上供各方核对及将移动运营商服务台电话号码、付费方手机号码和已通知银行实施划转至收 费方指定银行帐户入帐的付费方已交费金额发给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安装的移动信号 和数字、符号信息、手机短信息接收、识别、显示、存储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 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
C)移动运营商为收费方建立信息数据库,数据库中主要保存收费方的名称、地址、固定 电话、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安装的移动信号和数字、符号信息、手机短信息接收、识别、显 示、存储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 价器)号码和该外接电子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 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号码对应的收费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号码,用以划转备查;
D)收费方与移动运营商合作的内容包括,收费方在己方收银机或计价器上外接安装一部 用来接收、识别、显示、存储移动运营商服务台发送的已通知银行为付费方划转支付其应缴 费用信息的移动信号和数字、符号信息、手机短信息接收、识别、显示、存储装置(也可以 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所述接收、识别、 显示并存储的划转信息内容包括移动运营商服务台电话、付费方手机号码和划转到收费方指 定银行帐户的入帐金额,用以现场核正及入帐备核;收费方向移动运营商提供己方相关信息 供移动运营商为己方建立收费信息数据库;
E)付费方与移动运营商合作,委托移动运营商在其需要缴纳费用时由其手机卡内预存款 扣转到收费单位指定银行帐户。具体实施表现为付费方向移动运营商发送数字、符号信息或 手机短信申请办理由其手机卡内预存款划转至收费方指定银行帐户的业务操作,移动运营商 服务台收到付费方申请划转交费信息自动识别、检索、核对该信息内容,确认付费方申请缴 费信息真实和付费方手机卡内金额及收费方指定收费单位银行帐户,然后扣减付费方手机卡 内存储的手机活费金额,通过发送无线或有线信号将数字、符号信息传送到移动运营商开户 银行,通知银行从移动运营商银行帐户中向付费方指定收费单位银行帐户划转此次交费金额, 并将已通知银行实施划转金额和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安装的移动信号和数字、符号信 息、手机短信息接收、识别、显示、存储电子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 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号码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发给付费方确认备核,所 述付费方向移动运营商发送的申请划转交费信息内容为移动运营商服务台号码、付费方手机 号码、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电子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 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号码和付费方本次申请交费确认码(此确认码为一个阿 拉伯数字,位于申请交费信息最后一位,本次申请交费确认码不能与上次申请交费确认码相 同,避免错误操做)
F)移动运营商与银行合作的内容包括,移动运营商在银行设立帐户,委托银行办理该帐 户向其他帐户转帐业务。具体以移动运营商手机付费服务台向银行自动转帐服务器发送转帐 金额和转入帐户号码的方式实施,即移动运营商服务台通过发送无线或有线信号,将数字、 符号信息或短信息传送到移动运营商开户银行用来自动接收、分辨、检索、核对、确认、存 储与实施银行帐户间划转帐面金额的自动转帐服务器,通知该银行从己方帐户中向收费方银 行帐户划转付费方所需交付金额。
G)付费方与银行合作的内容包括,银行为移动用户在ATM机上增加移动信号接收装置 及相应软件或建立ATM机系统用手机存取现金总服务器(建立总服务器的需根据每个ATM 机位置为进行编码并在每个ATM机上标明),付费方在银行开立帐户后,留下与该帐户对应 的己方手机号码,向银行中请办理使用手机在ATM机存取现金业务(付费方可向多家银行申 请办理用手机存取现金业务,将己方一个手机号码绑定在几个不同银行开立的帐户上,在申 请绑定时将申请与手机绑定的银行帐户进行编码,一个手机绑定几个银行帐户设置几个银行 帐户编码),银行将该帐户信息存入ATM机系统数据库,移动用户需要用ATM机存取现金 或为本机充值时通过拨打ATM机上新增加的移动信号接收装置号码或银行ATM机系统用手 机存取现金的总服务器号码(拨打总服务器号码的移动用户需根据总服务器语音提示按键输 入所在ATM机上编码,总数据库需先检索到该编码对应的ATM机),激活ATM机系统数据 库,数据库自动检索移动用户手机号码所对应的银行帐户号码,然后弹出ATM机现有操作界 面(一个手机绑定多个银行帐户的,ATM机弹出提示选择进入由移动用户绑定在不同银行帐 户时设置的银行帐户编码操作界面),移动用户输入与该手机号码对应的银行帐户密码(一个 手机绑定多个银行帐户的,先选择使用哪个银行帐户编码,再输入与该编码对应的银行帐户 密码)进行与现有ATM机操作界面和过程完全相同的操作,移动用户仅用一部手机就可以在 ATM机上实施在多个银行帐户中存取现金行为,使一部手机具有多张银行卡的功能。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机付费服务系统采用的在现有技术基础上研发的硬件及软件设 施包括:
A)移动运营商建立的手机付费服务台,所述服务台可自动接收、分辨、检索、核对、确 认、存储、扣减、发送移动信号和数字、符号及手机短信息,所述服务台所用技术以目前通 讯类企业现有自动收费服务器为基础,通过增加对手机发送的数字、符号的末位识别、分位 识别、符号识别或空位识别、自动核对处理、信息传送等软件和相应的硬件,来接收处理付 费方申请缴费信息,再通过发送无线或有线信号将数字、符号信息或手机短信息传送到移动 运营商开户银行服务器,通知该银行从己方帐户中向收费方银行帐户划转付费方所需交付金 额和在通知银行实施划转支付后短信告之付费方所扣转金额和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安 装的移动信号和数字、符号信息、手机短信息接收、显示、存储电子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 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号码,将交易划转信息详 单同步传送到移动运营商专用网站上供各方核对及将移动运营商服务台电话号码、付费方移 动电话号码和已实施划转的付费方交费金额发给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安装的移动信号 和数字、符号信息、手机短信息接收、识别、显示、存储电子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 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
B)银行为ATM机增加的内置移动信号接收装置,所述内置移动信号接收装置可以是一个 与ATM机数据库相连的带有可与ATM机数据库兼容软件的与微型手机相似的电子设施,银 行ATM机数据库中含有与移动用户手机号码对应的一个或多个帐号,在移动用户拨打ATM 机内增加的移动信号接收装置号码时,ATM机内增加的移动信号接收装置收到该信号,存储 该手机号码并激活ATM机数据库,ATM机数据库自动检索到与该手机号码对应的银行帐号 后弹出ATM机操作界面(一个手机绑定多个银行帐号的,ATM机弹出提示选择进入由移动 用户申请绑定不同帐户时设置的银行帐户编码的操作界面),移动用户输入与其手机对应的银 行帐号密码(一个手机绑定多个银行帐户的,先选择使用哪个银行帐户编码,再输入与该编 码对应的银行帐户密码)即可实现与银行卡激活ATM机所能获得的完全相同的操作界面和操 作结果,实现不用银行卡而用手机激活ATM机进行存取现金和为手机充值功能及仅用一部手 机替代多张银行卡的目的;银行也可以采用为移动用户建立ATM机系统数据库总服务器的方 式,将ATM机系统数据库总服务器与各银行ATM机数据库连接在一起,为每一个ATM机 进行编码并在每个ATM机上明显位置标明,发布总服务器电话号码,移动用户通过拨打ATM 机系统总服务器号码,根据总服务器语音提示按键输入ATM机上编码,总数据库服务器搜索 到该机器位置和移动用户手机号码对应的银行帐号,激活ATM机操作界面再输入与己方手机 号码对应的银行帐号密码(一个手机绑定多个银行帐户的,先选择使用哪个银行帐户编码, 再输入与该编码对应的银行帐户密码)即可进行存取现金和为本机充值;
C)收费方在己方收银机或计价器上外接安装的用来接收、识别、存储和显示移动运营商 服务台发送的已为付费方划转支付付费方应缴费用信息的移动信号和数字、符号信息、手机 短信息的电子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 或计价器),所述电子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 收银机或计价器)以现有移动电话接收移动信号、显示、存储及与计算机接驳传输数字信息 技术为基础,通过增加对手机发送的数字、符号、短信息的识别功能和存储容量及定期转存 设置来实现接收、显示、存储移动运营商发送的划转支付信息内容(包括移动运营商服务台 电话号码、付费方手机号码和已通知银行实施划转到收费方指定银行帐户的入帐金额),用以 现场核正及存储备核,收费方可用该装置内存储的移动运营商从银行划转支付信息与收银机 或计价器内存储的收费记帐信息进行核对,也可以用该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 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内存储的移动运营商从银行划转支付信 息与移动运营商专用网站上发布的划转支付信息进行核对,或用用该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 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内存储的移动运营商从银 行划转支付信息与己方银行帐户入帐记录进行核对,保证用手机进行现场或非现场付费也能 帐目清晰。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机付费服务系统中用手机支付费用的方法,该系统包括:付费 方,作为手机付费服务系统中的支付者和银行ATM机使用者,付费方必须是移动电话用户和 银行帐户所有人;移动运营商,为经营移动电话业务的企业,在手机付费服务系统中作为移 动电话运营服务商,直接给移动电话用户提供扣收划转支付的服务,具有直接管理移动电话 用户手机卡帐户预存款和收费方信息数据库的功能。在该系统中,移动运营商的主要作用是 为移动用户提供一种使用移动运营商银行帐户内存款置换移动用户手机卡内预存款,然后通 知银行从移动运营商银行帐户存款划转相同金额到移动用户需要交纳费用的各行业收费单位 指定银行帐号的服务;收费方,所述收费方是各类收费单位,可以是宾馆、餐厅、超市、出 租车和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是政府行政管理费用收缴部门,作为手机付费服务系统中的收费 单位,收费方必须是银行帐户所有者。在该系统中,收费方与移动运营商合作,在移动运营 商数据库中保存有各个收费方信息资料,这些资料包括收费方提供的收费单位名称、地址、 固定电话、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移动信号存储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 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号码、收费方指定划转入帐收取费用的银 行帐号,收费方只需在收银机或计价器上外接一部可以接收、存储和显示移动运营商发送的 划转支付费用信息的移动信号接收存储装置或使用具有与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 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即可;银行,所述银行直接管理收费方、付费方和移动运营 商银行帐户和ATM机服务系统,在所述手机付费系统中,银行的主要作用是为移动运营商提 供转帐服务和为移动电话用户提供仅使用手机即可在ATM机上存取现金和为本机充置的服 务,该方法的特征在于以下步骤:
用手机付费的方法步骤:
步骤S1:付费方通过按键发送数字、符号信息或手机短信将拟缴费信息告之移动运营商 服务台,所述拟交费信息内容包括移动运营商特服台电话号码、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 移动信号接转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 或计价器)号码、需缴费金额和本次请求交费确认码(此确认码为一个阿拉伯数字,位于申 请交费信息最后一位,本次申请交费确认码不能与上次申请交费确认码相同,避免重拨误操), 如66601068719999*108#770其中含有移动运营商服务台号码666和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 外接移动信号接转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 银机或计价器)号码01068719999(含区号)、申请划转交费金额108.77元、本次申请交费确 认码0,移动用户发送手机短信息的内容可以是66601068719999*108.770意义同上;
步骤S2:移动运营商手机付费服台的自动接转服务器收到付费方申请交费信息,自动识 别、检索、核对、存储移动电话用户缴费信息,根据付费方本次交费确认码与上次交费确认 码不同确认付费方此次申请为真实申请,然后在移动电话用户手机预存款中扣除其申请的交 费金额再通过发送无线或有线信号,将数字、符号信息或短信息发送到移动运营商开户银行 用来自动接收、分辨、检索、核对、确认、存储与实施银行帐户间划转帐面金额的自动转帐 服务器,通知该银行从己方帐户中即移动运营商银行帐户中划转相同金额到该移动电话用户 需缴费用的收费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储划转记录,并将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移动信号 接收存储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 价器)号码和扣转金额、付费方手机卡上余额以短信的方式发给付费方,然后再将服务台电 话号码和付费方手机号码及已通知银行划转金额以数字、符号或手机短信息的方式如 66613901119999*108#77(其中前三位数字为移动运营商服务台号码、服务台号码后数字为 付费方手机号码、*分隔符后数字为已付费金额、#代表小数点)或含有66613901119999* 108.77内容的手机短信息发送至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移动信号接收存储电子装置(也 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同时在专用 网站上生成交易划转信息详单备核;
步骤S3: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的移动信号、数字、符号信息、手机短信息自动接 收、识别、显示、存储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 型收银机或计价器)收到移动运营商服务台发送的数字、符号信息或手机短信息自动识别、 存储并在显示器上显示该数字、符号信息或手机短信息内容;
步骤S4:收费方收银员核对收银机或计价器上显示的收费金额与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的 移动信号接收存储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 银机或计价器,采用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的收银员无须核对,在接收到移动运营商发送的数 字、符号信息或手机短信息后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自动识别、核对、存储、显示所收到的信 息,激活打印功能,自动打印收费凭单)上显示的收费金额无误后打印收费凭单交付费方;
步骤S5:付费方核对收费方打印的收费凭单金额与移动运营商所发确定已实施划转支付 信息中告之的划转支付金额无误后现场支付过程结束。
移动用户选择非现场支付方式支付的,在经过上述现场支付步骤的a至c三个步骤后, 收费方收银员核对收银机或计价器显示器与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装置显示器上显示的金额无 误后入帐备核,采用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的收银员无须核对,在接收到移动运营商发送的数 字、符号信息或手机短信息后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自动识别、核对、存储、显示所收到的信 息,激活打印功能,自动打印收费凭单,收费方收银员保存新型收银机自动打印的收费凭单 后作为与付费方核对及给付费方出具发票时使用,同时开始实施为付费方已支付费用所购买 或对应享有的商品或服务供给约定,付费方在收到移动运营商服务台所发已实施划转交费的 手机短信确认信息后凭该短信另择时间、地点、按已约定的方式向收费方领取发票、接受已 方已交纳费用所对应的商品或服务,约定领取发票和接受付费方已交纳费用所对应的商品或 服务方式可以是收费方送交、邮递、付费方自取或现场、非现场接受,收费方保存向付费方 托运送、邮递送交商品、发票的委托业务凭单或付费方自取、现场、非现场接受、享有与其 已交费用对应的商品或服务后的本人签字存证,非现场付费过程结束。
用手机存取现金及为本机充值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1:移动用户使用手机拨打ATM机新增加的内置移动信号接收装置号码或银行专 门为移动用户用手机存取现金建立的ATM机系统数据库总服务器号码;
步骤S2:ATM机新增移动信号接收装置或银行建立的ATM机系统数据库总服务器接到 付费方电话信号在系统数据库中检索到与该手机号码对应的银行帐号,激活ATM机操作界面 (一个手机绑定多个银行帐户的,ATM机弹出提示选择进入由移动用户开立不同帐户时设置 的银行帐户编码操作界面,供移动用户选择进入哪个银行帐户进行操作),采用建立ATM机 系统数据库总服务器方式存取现金,移动用户在拨打总服务器电话后需要根据总服务器语音 提示按键输入所在ATM机编码方可激活ATM机数据库;
步骤S3:付费方在ATM机操作界面中的密码输入框输入与其手机号码对应的银行帐号 密码(一个手机绑定多个银行帐户的,移动用户先选择使用哪个银行帐户编码,再输入与该 编码对应的银行帐户密码)进入现有ATM机操作界面进行存取现金或交纳本机费用;
步骤S4:付费方在ATM机上完成存取现金或交纳本机费用后打印凭单退出,用手机存 取现金及为本机充值过程结束。
5.如权利要求3中所述的手机付费服务系统采用的在现有技术基础上研发的硬件及软件 设施包括的项目A)中所述移动运营商建立的可自动接收、识别、检索、核对、确认、存储、 扣减、发送移动信号和数字、符号及手机短信息的服务台特征在于能够根据付费方发送的申 请交费信息中本次交费确认码与上次交费确认码不同确认付费方此次申请为真实申请;可以 根据付费方申请交费信息中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上安装的移动信号和数字、符号信息、手 机短信息自动接收、识别、显示、存储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 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号码检索到该号码对应的银行帐号;可以识别付费方申 请交费信息中的需要交纳金额并检索付费方手机卡预存话费金额,从付费方手机卡预存款中 扣减其申请交费金额;可以通过发送无线或有线信号,将数字、符号信息或短信息发送到移 动运营商开户银行用来自动接收、分辨、检索、核对、确认、存储与实施银行帐户间帐面金 额划转的自动转帐服务器,通知该银行从己方帐户中即移动运营商银行帐户中划转相同金额 到该移动电话用户需缴费用的收费方指定银行帐号;可以存储划转记录,将收费方收银机或 计价器外接移动信号、数字、符号、手机短信息接收存储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 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号码和扣转金额、付费方手机卡上余 额以短信的方式发给付费方;可以将服务台电话号码和付费方手机号码及已通知银行划转金 额以数字、符号或手机短信息的方式发送至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移动信号接收存储装 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可以 将上述发生的一切行为记录传送到专用网站上生成交易划转信息详单备核,所述付费方发送 的申请交费信息可以是数字、符号、手机短信息的形式,该服务器在通讯行业现有电话自动 交费服务器基础上,采用增加数字、符号信息和手机短信息接发、识别技术实现上述功能。
6.如权利要求3中所述的手机付费服务系统采用的在现有技术基础上研发的硬件及软件 设施包括的项目B)中所述银行为ATM机增加的内置移动信号接收装置或新建ATM机系统 数据库总服务器特征在于,所述内置移动信号接收装置采用的无线信号接收、触发技术,可 以是一个与ATM机数据库相连的带有可与ATM机数据库兼容软件的与微型手机相似的电子 设施,银行ATM机数据库中含有与移动用户手机号码对应的一个或多个帐号,在移动用户拨 打ATM机内增加的移动信号接收装置号码时,ATM机内增加的移动信号接收装置收到该信 号,存储该手机号码并激活ATM机数据库,ATM机数据库自动检索到与该手机号码对应的 银行帐号后弹出ATM机操作界面(一个手机绑定多个银行帐号的,ATM机弹出提示选择进 入由移动用户申请绑定不同帐户时设置的银行帐户编码的操作界面),移动用户输入与其手机 对应的银行帐号密码(一个手机绑定多个银行帐户的,先选择使用哪个银行帐户编码,再输 入与该编码对应的银行帐户密码)即可实现与银行卡激活ATM机所能获得的完全相同的操作 界面和操作结果,实现不用银行卡而用手机激活ATM机进行存取现金和为手机充值功能及仅 用一部手机替代多张银行卡的目的;银行采用为移动用户建立ATM机系统数据库总服务器的 特征在于,将ATM机系统数据库总服务器与各银行ATM机数据库连接在一起,为每一个ATM 机进行编码并在每个ATM机上明显位置标明,发布总服务器电话号码,移动用户通过拨打 ATM机系统总服务器号码,根据总服务器语音提示按键输入ATM机上编码,总数据库服务 器搜索到该机器位置和移动用户手机号码对应的银行帐号,激活ATM机操作界面,再输入与 己方手机号码对应的银行帐号密码(一个手机绑定多个银行帐户的,先选择使用哪个银行帐 户编码,再输入与该编码对应的银行帐户密码)即可进行存取现金和为本机充值。
7.如权利要求3中所述的手机付费服务系统采用的在现有技术基础上研发的硬件及软件 设施包括的项目C)中所述手机付费服务系统中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上安装的移动信号和 数字、符号信息、手机短信息自动接收、识别、显示、存储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 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的特征在于可自动接收、识别、显 示、存储移动信号、数字、符号信息和手机短信息,具有与计算机接驳传输所存储数据的功 能,所述电子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 或计价器)仅可接收移动运营商手机付费服务台发送的无线信号、数字、符号信息和手机短 信息。
8.如权利要求1手机付费服务系统中所述的付费方申请划转交费的告之与接收方式特征 在于,付费方以手机按键发送数字、符号信息的方式告之移动运营商服务台,如 66601068719999*108#770其中含有移动运营商服务台号码666和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外 接移动信号接收电子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 收银机或计价器)号码01068719999(含区号)、申请划转交费金额108.77元、本次申请交费 确认码0,移动运营商手机付费服务台接到付费方发送的申请划转交费信息,自动进行分位 识别、检索、核对、确认、扣转、存储、发送数字、符号信息和手机短信息;移动用户发送 手机短信息的方式告之移动运营商申请划转交费的,短信息内容可以是66601068719999* 108.770意义同上,移动运营商手机付费服务台接到该手机短信息,采用与对上述按键发送 的数字、符号信息相近的处理方式进行识别、检索、核对、确认、扣转、存储、发送数字、 符号信息和手机短信息。
9.如权利要求1手机付费服务系统中所述的移动运营商在通知银行向收费方指定银行帐 户进行划转支付后,告之收费方的方式与收费方获取移动运营商告之已划转支付信息的方式 特征在于,移动运营商服务台在通知银行向收费方指定银行帐户进行划转支付后以无线信号 发送数字、符号信息或手机短信息的方式告之收费方已实施划转入帐的付费方交费信息,数 字、符号信息形式如66613901119999*108#77,其中含有移动运营商服务台号码666、付费 方手机号码13901119999、付费方已划转支付金额108.77;手机短信息形式如66613901119999 *108.77,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上安装的移动信号和数字、符号信息、手机短信息自动接收、 识别、显示、存储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 银机或计价器)自动接收、识别、显示、存储移动运营商所发确认已实施划转支付的数字、 符号信息或手机短信息供收费方入帐、核对。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手机付费服务系统的特征在于,手机付费服务系统中参与各方的 安全核证功能:
A)如权利要求4中所述用手机付费的方法步骤中的步骤S1中所述付费方申请交费信息 确认码的设置、核对,通过设置申请交费确认码可以使付费方避免重发或误发申请划转交费 信息,移动运营商通过检索、识别、核对所述申请交费确认码来确认付费方申请交费信息的 真实性;
B)如权利要求4中所述用手机付费过程结束后,收费方有收银机或计价器数据库记帐数 据和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电子装置数据库存储的移动运营商告之已实施划转入帐数据信息 (此信息为每次划转入帐产生的移动运营商服务台电话号码、付费方手机号码和划转入帐的 时间及金额),收费方采用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 价器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中存储收费方录入的应收费信息数据和移动运营商发送的已实 施划转支付的确认信息数据,收费方可用上述已记录、存储的数据信息与移动运营商专用网 站上时实同步更新的数据随时进行核对,也可用上述已记录、存储的数据信息与己方指定划 转收费的银行帐户的划转入帐记录进行核对;
C)如权利要求4中所述用手机付费过程结束后,付费方有移动运营商发送的含有收费方 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电子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 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号码和已通知银行划转缴费金额的确认短信及收费方打印凭单或凭移 动运营商发送的划转交费手机短信换领的收费方出具的发票;
D)如权利要求4中所述用手机付费过程结束后,移动运营商有付费方申请划转交费信息、 移动运营商已通知银行划转信息即移动运营商已实施的划转记录、移动运营商告之付费方已 通知银行实施划转支付的短信、告之收费方已通知银行划转付费方所交费用金额至收费方指 定的银行帐号的数字、符号信息或手机短信息和在专用网站上时实同步生成的交易划转信息 详单,所述详单内容包括每笔交易申请交费信息、划转时间、交易地点即收费方名称和地址、 所涉金额、划转入账的银行账户号码、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移动信号接收存储电子装 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号码、 付费方手机号码、每个手机号码和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电子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 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号码及划转入帐银行帐户号码产生 的历史总金额;
E)如权利要求4中所述用手机付费过程结束后,参与用手机付费过程的收费方、付费方 都保存有移动运营商发送的划转交费确认信息及交易划转各方电话号码或收银机、计价器外 接电子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 器)号码便于查证,付费方、收费方也可随时登录移动运营商专用网站,凭移动运营商出具 的身份确认秘密码查看己方付费或划转入帐收费信息;
F)如权利要求4中所述用手机存取现金及为本机充值过程结束后,付费方有ATM机打 印凭单,银行有付费方手机拨叫记录和ATM机操作记录。

说明书全文

技术领域

发明涉及移动通讯系统增值服务领域和应用电子产品改造技术,具体涉及一种移动电话 用户使用手机支付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发生的各种需要缴纳的费用和在行ATM机上存取 现金的服务系统。其中包括手机付费服务系统的构成内容、实施方法步骤和该系统中提供的 用以保证该系统有效实施的软硬件设施,如对现有无线信号、数字、符号、手机短信息的自 动接收、分辨、检索、核对、确认、存储、发送服务器的软硬件添加改造;为现阶段社会收 费单位普遍使用的收银机、计价器提供一种外接安装的手机信号、短信、数字、符号信息接 收、显示、存储的电子装置或同时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所述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 收银机或计价器;银行用来自动接收、分辨、检索、核对、确认、存储移动运营商手机付费 服务台通过有线或无线信号传送的数字、符号或短信息与实施银行帐户间划转帐面金额的自 动转帐服务器;银行ATM机内置用手机信号激活操作界面的无线信号接收设施及可以自动接 收、检索、核对、确认、存储移动信号并激活ATM机操作界面的配套软件的添加或银行专 为移动用户用手机存取现金设计的具有与上述ATM机新增内置设施相同功能的ATM机系统 数据库总服务器的建立。

背景技术

目前,随着社会生产不断发展,在各种商品销售、服务机构和行政、企事业单位,包括 管理社会行为的政府部门、涉及人们衣食住行的餐饮、娱乐、交通等服务行业如宾馆、餐厅、 超市、出租车等消费单位和社会作为主要发展动力的企事业单位为方便收费记帐都设有电子 收银机或计价器装置,收银机或计价器装置计算出消费金额后通知付费方,付费方付费的方 式大部分是现金付款或信用卡付款,现金付款或信用卡付款都需要人们随身携带现金或信用 卡,否则不能进行支付活动。人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难以携带较大数额的现金或由于其他原 因没有携带足够现金,而信用卡的刷卡机短期内无法广泛普及,且在刷卡付费过程中易于泄 漏帐户密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给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不便。
无线通讯行业近年来发展迅猛,2006年全国移动电话用户总数突破4亿户,2007年前5 个月移动电话用户又新增3350万户,增长速度惊人,进一步普及应用潜力巨大,已经成为人 们生活和工作中随身携带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物品,为人们用手机存取现金和支付在日常工作 生活中发生的各类费用创造了良好条件。目前也有个别消费方式使用移动电话支付消费费用, 但仅限于短信、彩铃服务和依托互联网特定网站所做的有限支付服务业务,但由于其增值服 务项目单一,缺乏灵活性和有效的服务方式及服务措施,难以在现实生活中进行广泛实施推 广,用手机存取现金业务也还没有出现。
如果社会各行业收费单位与移动运营商合作,增加手机的另一项安全实用增值服务:实 现超越银行卡和消费卡小范围现金替代支付功能,通过手机就可以交纳在社会生活和工作中 发生的各类费用,再通过移动用户与银行合作实现用手机在银行ATM机上存取现金和为本机 充值的新功能,使一部手机可以替代多张银行卡,在一个ATM机上可以进行多个银行帐户存 取现金操作,将会给人们日常工作与生活带来无比便利。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人们使用手机支付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产生的需缴费用和存取现金及 为手机充值的服务系统与在该系统中支付费用、存取现金的硬件设施和软件设置的添加改造 及实施方法、流程,使目前现实生活中普遍应用的现金支付和存取方式得以改变,移动电话 用户使用移动电话可以方便地向各收费单位交纳需缴费用及存取现金,使手机集银行卡和消 费卡(指各类销售或服务单位特制的仅限在特定单位消费,具有固定金额的现金替代物)功 能于一身,给日常生活和工作带来极大方便。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本发明的一个方面是为人们支付日常生活工作中发生的费用和存取现金提供一种用手机 支付和存取的服务系统,该系统包括:付费方,作为服务系统中的消费者和ATM机使用者, 所述付费方必须是移动电话用户和银行帐户所有人;移动运营商,所述移动运营商直接管理 移动电话用户手机卡帐户,作为手机付费服务系统中的扣转支付服务提供者,移动运营商必 须是银行帐户所有者;收费方,所述收费方是各类收费单位,可以是宾馆、餐厅、超市、出 租车和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是政府行政管理费用收缴部门,作为手机付费服务系统中的收费 单位,收费方必须是银行帐户所有者;银行,所述银行直接管理收费方、付费方和移动运营 商银行帐户及ATM机服务系统,作为手机付费服务系统中各方现金帐户管理者和用手机在 ATM机上存取现金服务提供者,所述银行必须是银联成员单位。移动运营商、收费方、付费 方、银行四方合作,移动电话用户在需要用手机支付日常工作生活中发生的费用时通过按键 发送数字、符号或手机短信息将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 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号码和需缴费金额及本次申请划转 交费确认码告之移动运营商手机付费服务台的方式来缴纳在收费方处产生的应缴费用,移动 运营商收到移动用户申请划转交费信息后自动识别、检索、核对、确认、存储,在移动电话 用户手机卡预存款中扣除其申请的划转交费金额,然后通过发送有线或无线数字、符号或短 信息的方式通知银行自动转帐服务器从移动运营商银行帐户中划转相同金额到该移动电话用 户拟缴费用的收费方指定银行帐号,同时短信告之付费方所扣转支付金额和收费方收银机或 计价器外接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 计价器)号码,并向收费方发送已实施划转入帐金额和付费方手机号码,再将本次交易划转 信息详单时实同步生成在专用网站上供付费方和收费方随时核对;移动电话用户在需要存取 现金和交纳本机费用时使用手机拨打ATM机新增加的内置移动信号接转装置号码或银行专 门为移动用户用手机存取现金建立的ATM机系统数据库总服务器号码,ATM机新增移动信 号接转装置或银行ATM机数据库用手机存取现金总服务器接到付费方电话信号在系统数据 库中检索到与该手机号码对应的银行帐号,激活ATM机操作界面(一个手机绑定多个银行帐 户的,ATM机弹出提示选择进入由移动用户开立不同帐户时设置的银行帐户编码操作界面), 付费方输入与其手机号码对应的银行帐号密码(一个手机绑定多个银行帐户的,先选择使用 哪个银行帐户编码,再输入与该编码对应的银行帐户密码)进入现有ATM机操作界面进行存 取现金或交纳本机费用。
移动运营商与银行合作的内容:
移动运营商在银行设立帐户,委托银行办理该帐户向其他帐户转帐业务。具体以移动运 营商手机付费服务台向银行自动转帐服务器发送转帐金额和转入帐户号码的方式实施,即移 动运营商服务台通过发送无线或有线信号,将数字、符号信息或短信息传送到移动运营商开 户银行用来自动接收、分辨、检索、核对、确认、存储与实施银行帐户间划转帐面金额的自 动转帐服务器,通知该银行从己方帐户中向收费方银行帐户划转付费方所需交付金额。
移动运营商与收费方、付费方合作的内容:
A)移动运营商为收费方和付费方建立专用网站,在所述移动运营商通过发送有线或无线 数字、符号或短信息的方式通知银行自动转帐服务器从移动运营商银行帐户中划转相同金额 到移动电话用户需缴费用的收费方指定银行帐号后,在所述专用网站上生成收费方、付费方、 移动运营商三方交易、划转信息详单,所述详单内容包括每笔交易申请交费信息、划转时间、 地点(即收费方名称和地址)、所涉金额、划转入账的银行账户号码、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 外接移动信号接收存储装置号码(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 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付费方手机号码、每个手机号码和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装置号码(也 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划转入帐 银行帐户号码产生的历史总金额;
B)移动运营商为收费方、付费方建立可自动接收、分辨、检索、核对、确认、存储、扣 减、发送数字信息的服务台,用来接收处理付费方申请缴费信息,通过发送有线或无线数字、 符号或短信息的方式通知银行自动转帐服务器向收费方银行帐户划转付费方所交金额和在通 知银行划转支付后,短信告之付费方所扣转金额和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移动信号接收、 显示、存储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 计价器)号码,将每次交易划转信息传输到移动运营商专用网站上供各方核对及将服务台电 话、付费方电话号码和已实施划转的付费方交费金额发给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电子装 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
C)移动运营商为收费方建立信息数据库,数据库中主要保存收费方的名称、地址、固定 电话、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移动信号接收、显示、存储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 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号码和该外接电子装置(也可以是具有 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号码对应的收费方指定 的银行帐户,用以划转备查;
D)收费方在己方收银机或计价器上外接安装一部用来接收、存储和显示移动运营商服务 台发送的已通知银行为付费方划转支付付费方应缴费用信息的移动信号、短信、数字、符号 信息接收、识别、显示、存储电子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 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所述接、识别、收显示并存储的划转信息内容包括移动运营 商服务台电话、付费方手机号码和移动运营商已通知银行自动转帐服务器划转到收费方指定 银行帐户的入帐金额,用以现场核正及入帐备核;
E)付费方与移动运营商合作,委托移动运营商在其需要缴纳费用时由其手机卡内预存款 扣转到收费单位。具体表现为付费方向移动运营商发送数字、符号信息或手机短信申请办理 由其手机卡内预存款划转至收费方的业务操作,移动运营商服务台收到付费方拟交费信息, 自动检索核对该信息内容,确认付费方申请缴费信息真实和付费方手机卡内金额及收费方指 定银行帐户后通过发送无线或有线信号,将数字、符号信息或短信息到移动运营商开户银行 用来自动接收、分辨、检索、核对、确认、存储与实施银行帐户间划转帐面金额的自动转帐 服务器,通知该银行从己方帐户中向付费方指定收费单位银行帐户划转此次交费金额,并将 已实施划转金额和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移动信号接收、识别、显示、存储装置(也可 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号码以手机短 信的方式发给付费方确认备核,所述付费方向移动运营商发送的申请划转交费信息内容为移 动运营商服务台号码、付费方手机号码、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电子装置(也可以是具 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号码和付费方本次申 请交费确认码(此确认码为一个阿拉伯数字,位于申请交费信息最后一位,本次申请交费确 认码不能与上次申请交费确认码相同,避免重拨误操)。
付费方与银行合作的内容:
银行为移动用户在ATM机上增加移动信号接收装置或建立专门供移动用户用手机存取现 金的ATM机系统数据库总服务器,付费方在银行开立帐户(一部手机绑定多个银行的帐户, 在开立银行帐户时对每个帐户进行编码),留下与该帐户对应的己方手机号码,向银行申请办 理使用手机在ATM机存取现金业务,银行将该帐户信息存入ATM机系统数据库,移动用户 需要用ATM机存取现金时通过拨打ATM机上新增加的移动信号接收装置号码或银行专门 为移动用户用手机存取现金建立的ATM机系统数据库总服务器号码,激活ATM机系统数据 库,数据库自动检索该手机号码所对应的银行帐户号码,弹出ATM机现有操作界面,移动用 户输入该手机号码对应的银行帐户密码进行与现有ATM机操作界面和过程完全相同的操作。
本发明的另一个方面是为人们在手机付费系统中支付日常生活工作中发生的费用和存取 现金提供的一种用手机支付和存取方法,该系统包括:付费方,作为服务系统中的消费者和 ATM机使用者,所述付费方必须是移动电话用户和银行帐户所有人;移动运营商,所述移动 运营商直接管理移动电话用户手机卡帐户和收费方信息数据库,;收费方,所述收费方是各类 收费单位,可以是宾馆、餐厅、超市、出租车和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是政府行政管理费用收 缴部门,作为手机付费服务系统中的收费单位,收费方必须是银行帐户所有者;银行,作为 手机付费服务系统中各方银行现金帐户管理者、ATM机服务系统管理者和接受客户委托实施 帐户间储蓄金额划转操作及ATM机存取现金服务提供者,所述银行必须是银联成员单位。
用手机支付费用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1:付费方通过按键发送数字、符号信息或手机短信息将申请划转缴费信息告之移 动运营商手机付费服务台,所述申请划转缴费信息内容包括移动运营商服务台电话号码、收 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移动信号接收、识别、显示、存储电子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 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号码、需缴费金额和本次请求 交费确认码(此确认码为一个阿拉伯数字,位于申请交费信息最后一位,本次申请交费确认 码不能与上次申请交费确认码相同,避免重拨误操);
步骤S2:移动运营商手机付费服务台的自动接转服务器收到付费方申请划转交费信息, 自动分辨、识别、检索、核对、确认、存储移动电话用户缴费信息,根据其本次交费确认码 与上次交费确认码不同确认付费方此次申请为真实申请,然后在移动电话用户手机预存款中 扣除其申请的交费金额再通过发送无线或有线信号,将数字、符号信息或短信息到移动运营 商开户银行用来自动接收、分辨、检索、核对、确认、存储与实施银行帐户间划转帐面金额 的自动转帐服务器,通知该银行从己方帐户中即移动运营商银行帐户中划转相同金额到该移 动电话用户需缴费用的收费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储划转记录,并将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外 接移动信号接收存储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 收银机或计价器)号码和扣转金额、付费方手机卡上余额以短信的方式发给付费方,然后再 将服务台电话号码和付费方手机号码及已划转金额发送至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移动信 号接收存储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 计价器);
步骤S3: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的移动信号接收存储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 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收到移动运营商特服台发送的数 字、符号信息或短信息自动识别、存储并在显示器上显示该数字信息;
步骤S4:收费方收银员核对收银机或计价器上显示的收费金额与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安 装的移动信号接收存储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 型收银机或计价器,采用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的收银员无须核对,在接收到移动运营商发送 的无线信号信息后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自动识别、存储、显示所收到的信息,激活打印功能, 自动打印收费凭单)显示器上显示的收费金额无误后打印收费凭单交付费方;
步骤S5:付费方核对收费方打印的收费凭单金额与移动运营商所发确定已实施划转信息 中告之的划转金额无误后现场支付过程结束。
移动用户选择非现场支付方式支付的,在经过上述现场支付步骤的S1至S3后,收费方 收银员核对收银机或计价器显示器与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 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采用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的收银员无 须核对,在接收到移动运营商发送的无线信号信息后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自动识别、存储、 显示所收到的信息,激活打印功能,自动打印收费凭单)显示器上显示的金额无误后入帐备 核并开始实施为付费方已支付费用所购买或对应享有的商品或服务供给约定,付费方在收到 移动运营商服务台所发交费成功的手机短信确认信息后凭该短信另择时间、地点、按已约定 的方式向收费方领取发票、接受己方已交纳费用所对应的商品或服务,约定领取发票和接受 付费方已交纳费用所对应的商品或服务方式可以是收费方送交、邮递、付费方自取或现场、 非现场接受,非现场支付过程结束。
用手机存取现金及为本机充值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1:移动用户使用手机拨打ATM机新增加的内置移动信号接转装置号码或银行专 门为移动用户用手机存取现金建立的服务器号码;
步骤S2:ATM机新增移动信号接转装置或银行ATM机系统数据库用手机存取现金总服 务器接到付费方电话信号在系统数据库中检索到与该手机号码对应的银行帐号,激活ATM机 操作界面(一个手机绑定多个银行帐户的,ATM机弹出提示选择进入由移动用户开立不同帐 户时设置的银行帐户编码操作界面);
步骤S3:付费方在ATM机操作界面中的密码输入框输入与其手机号码对应的银行帐号 密(一个手机绑定多个银行帐户的,先选择使用哪个银行帐户编码,再输入与该编码对应的 银行帐户密码)码进入现有ATM机操作界面进行存取现金或交纳本机费用;
步骤S4:付费方在ATM机上完成存取现金或交纳本机费用后打印凭单退出,用手机存 取现金及为本机充值过程结束。
本发明的第三个方面是为手机付费系统提供一种软硬件设施,用来保证该系统服务功能 的有效实施,所述软硬件设施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A)移动运营商建立的可自动接收、分辨、检索、核对、确认、存储、扣减、发送移动信 号和数字、符号信息、手机短信息的服务台,该服务台所用技术以目前通讯类企业现有自动 收费服务器为基础,通过增加数字末位识别、分位识别、符号识别、空位识别自动核对处理、 传送信息软件和相应的硬件,来接收处理付费方申请缴费信息,以自动发送无线或有线信号 的方式,将数字、符号信息或短信息发送到移动运营商开户银行用来自动接收、分辨、检索、 核对、确认、存储与实施银行帐户间划转帐面金额的自动转帐服务器,通知该银行从己方帐 户中向收费方银行帐户划转付费方所交金额和在通知银行实施划转后短信告之付费方所扣转 金额和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移动信号接收存储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 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号码,将交易划转信息详单传送到移动运 营商专用网站上供各方核对及将服务台电话、付费方手机号码和已实施划转的付费方交费金 额发给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 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
B)银行为ATM机增加的内置移动信号接收装置可以是一个与ATM机数据库相连的微型 手机,该数据库中含有与移动用户手机号码对应的银行帐号,在移动用户拨打ATM机增加的 移动信号接收装置号码时,ATM机数据库自动检索与该手机号码对应的银行帐号后弹出ATM 机操作界面(一个手机绑定多个银行帐户的,ATM机弹出提示选择进入由移动用户开立不同 帐户时设置的银行帐户编码操作界面),移动用户输入与其手机对应的银行帐号密码(一个手 机绑定多个银行帐户的,先选择使用哪个银行帐户编码,再输入与该编码对应的银行帐户密 码)即可实现与银行卡激活ATM机所能获得的完全相同的操作界面和操作结果,实现不用银 行卡而用手机激活ATM机进行存取现金和为手机充值的目的,银行也可以采用为移动用户建 立使用手机在ATM机上存取现金服务器的方式,发布服务器电话号码,移动用户通过拨打该 号码实现激活ATM系统数据库进入ATM机操作界面,再输入与己方手机号码对应的银行帐 号密码进行存取现金和为本机充值;
C)收费方在己方收银机或计价器上外接安装的用来接收、识别、存储和显示移动运营商 服务台发送的已为付费方划转支付其应缴费用信息的移动信号接收、显示、存储电子装置(也 可以采用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该装置以 现有移动电话接收移动信号、显示、存储数字符号及与计算机接驳传输数字信息技术为基础, 通过增加存储容量和定期转存设置来实现接收、识别、显示并存储移动运营商发送的划转交 费信息,可存储内容包括移动运营商服务台电话、付费方手机号码和划转到收费方指定银行 帐户的入帐金额,用以现场核正及存储备核,所述外接电子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 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采用移动信号接收、数字、符号信 息识别、手机短信息接收、识别、显示、存储技术,即接收、显示、存储移动运营商发送的 已划转入帐确认信息,数字信息可以是66613901119999*108#77其中含有移动运营商服务 台号码666和付费方手机号码13901119999及已划转入帐金额108.77元,采用特殊符号作为 电话号码、入帐金额及小数点分隔符,使所述外接电子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 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可以直接存储、收银员可以清晰核对, 如移动运营商发送的是手机短信息(内容为66613901119999*108#77或66613901119999$ 108.77),收费方所述外接电子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 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存储该信息后在显示器上直接显示所有数字符号。收费方可用该 电子装置内存储的移动运营商从银行划转支付信息与收银机或计价器内存储的收费信息进行 核对,也可以用所述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安装的电子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 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中存储的信息数据与移动运营商专用网站 上发布的数据及银行入帐记录进行核对,实现用手机付费也能帐目清晰的目的;
本发明产生的技术效果是,移动电话用户在与移动运营商建立合作关系的行政管理部门、 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服务机构发生费用时只要携带一部手机,且己开通用手机付费业务, 就可以通过向移动运营商服务台发送交费申请信息用手机完成现场或非现场交费支付过程; 移动电话用户在与开户银行建立合作关系后便可以通过手机拨打ATM机新增移动信号接转 装置号码或银行用手机存取现金服务器号码完成在ATM机上存取现金和交纳手机费用的操 作过程,本发明的服务系统为人们衣食住行和社会行为产生的支付及存取方式提供了便利。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用手机进行现场支付所需交纳费用时的方法步骤流程图
图2为本发明用手机进行非现场支付所需交纳费用时的方法步骤流程图
图3为本发明用手机在银行ATM机上进行存取现金和为本机充值的方法步骤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说明在该服务系统中用手机支付需交费用和存取现金及为本机充值的实施 步骤,说明该方案是可行的,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发明,但不用来限制本发明的范围。
如图1、图2、图3所示的手机付费服务系统主要包括:
付费方,作为手机付费服务系统中的支付者和ATM机使用者,必须是移动电话用户和银 行帐户所有人,付费方只需持有移动电话就具有在与各行业单位发生不同种类费用时使用手 机缴纳本次所需支付费用的必要条件和在需要存取现金和为本机充值时使用银行ATM机进 行存取和为移动电话充值的必备要素;
移动运营商,经营移动电话业务的企业,作为移动电话运营服务商,直接给移动电话用 户提供扣收划转支付的服务,具有直接管理移动电话用户手机卡帐户和收费方信息数据库的 功能。在该实施例中,移动运营商的主要作用是为移动用户提供一种使用移动运营商银行帐 户内存款置换移动用户手机卡内预存款,然后通知银行从移动运营商银行帐户存款划转相同 金额到移动用户需要交纳费用的各行业收费单位指定银行帐号的服务;
收费方,所述收费方是各类收费单位,可以是宾馆、餐厅、超市、出租车和企事业单位, 也可以是政府行政管理费用收缴部门,作为手机付费服务系统中的收费单位,收费方必须是 银行帐户所有者。在该实施例中,收费方与移动运营商合作,在移动运营商数据库中保存有 各个收费方信息资料,这些资料包括收费方提供的收费单位名称、地址、固定电话、收费方 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移动信号存储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 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号码、收费方指定划转入帐收取费用的银行帐号,收费方只 需在收银机或计价器上外接一部可以接收、存储和显示移动运营商发送的划转支付费用信息 的移动信号接收存储装置或使用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 机或计价器即可;
银行,所述银行直接管理收费方、付费方和移动运营商银行帐户和ATM机服务系统。在 该实施例中,银行的主要作用是为移动运营商提供转帐服务和为移动电话用户提供仅使用手 机在ATM机上存取现金和为本机充置的服务。
该服务系统中,付费方、收费方、移动运营商和银行建立如下合作关系:
A)移动电话用户开通用手机支付在移动运营商指定收费单位交费业务,移动运营商指定 收费单位是指与移动运营商建立合作关系的收费方,付费方委托移动运营商在其需要缴纳费 用时将其手机卡内预存款部分划转到收费单位;
B)移动运营商在银行设立帐户,委托银行办理该帐户向其他帐户转帐业务。具体以移 动运营商手机付费服务台向银行服务器发送转帐金额和帐户号码的方式实施,即通过发送无 线或有线信号,将数字、符号信息或短信息发送到移动运营商开户银行用来自动接收、分辨、 检索、核对、确认、存储与实施银行帐户间划转帐面金额的自动转帐服务器,通知该银行从 己方帐户中即移动运营商银行帐户中划转相同金额到该移动电话用户需缴费用的收费方指定 银行帐号;
C)移动运营商建立专门服务台,用于接收分辨、检索、核对、确认、存储移动电话用 户申请交费信息和扣转移动用户手机卡内预存款及向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移动信号接 收存储装置发送划转入帐信息、短信告之付费方已实施的扣转缴费信息和在专用网站上时实 同步生成交易划转详单备核;
D)移动运营商为收费方和付费方建立专用网站,在移动运营商将移动电话用户申请支 付的费用划转到收费方指定银行帐户后,在网站上生成收费方、付费方、移动运营商、银行 交易、划转信息详单,所述详单内容包括每笔交易申请交费信息、划转时间、交易地点(即 收费方名称和地址)、所涉金额、划转入账的银行账户号码、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移动 信号接收存储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 或计价器)号码、付费方手机号码、每个手机号码和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装置号码及划转入 帐银行帐户号码产生的历史总金额;
E)移动运营商为收费方建立信息数据库,数据库中主要保存收费方的名称、地址、固定 电话、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移动信号接收存储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 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号码和该外接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 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号码对应的收费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用以划转备查;
F)收费方在己方收银机或计价器上安装一部用来接收、存储和显示移动运营商服务台 发送的已为付费方划转支付其应缴费用信息的移动信号和数字、符号信息或手机短信息的接 收、识别、显示、存储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 型收银机或计价器),所述接收、识别显示并存储的移动运营商发送的划转信息内容包括移动 运营商服务台电话号码、付费方手机号码和划转到收费方指定银行帐户的入帐金额,用以现 场核正及入帐备核;
G)银行为移动用户在ATM机上增加移动信号接转装置或建立移动用户用手机存取现 金服务器,付费方在银行开立帐户(一部手机绑定多个银行的帐户,在开立银行帐户时对每 个帐户进行编码),留下与该帐户对应的己方手机号码,向银行申请办理使用手机在ATM机 存取现金业务,银行将该帐户信息存入ATM机系统数据库,移动用户需要用ATM机存取现 金时通过拨打ATM机上新增加的移动信号接转装置号码或银行移动用户用手机存取现金的 服务器号码,激活ATM机系统数据库和操作界面(一个手机绑定多个银行帐户的,ATM机 弹出提示选择进入由移动用户开立不同帐户时设置的银行帐户编码操作界面,移动用户先选 择使用哪个银行帐户编码,再输入与该编码对应的银行帐户密码)进行存取现金和为本机充 值。
如图1、图2所示的用手机进行现场支付和非现场支付需缴费用时的方法步骤流程图, 在付费方、收费方和移动运营商及银行建立上述合作关系的情况下,付费方即移动电话用户, 在与收费方即各类收费单位发生费用时选择用手机支付需缴费用方式,交易开始,具体实现 按下面的方法步骤:
步骤a:付费方通过按键发送数字、符号信息或手机短信将拟缴费信息告之移动运营商 服务台,所述拟交费信息内容包括移动运营商特服台电话号码、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 移动信号接转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 或计价器)号码、需缴费金额和本次请求交费确认码(此确认码为一个阿拉伯数字,位于申 请交费信息最后一位,本次申请交费确认码不能与上次申请交费确认码相同,避免重拨误操), 如66601068719999*108#770其中含有移动运营商服务台号码666和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 外接移动信号接转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 银机或计价器)号码01068719999、申请划转交费金额108.77元、本次申请交费确认码0, 移动用户发送手机短信息的内容可以是66601068719999*108.770意义同上;
步骤b:移动运营商手机付费服台的自动接转服务器收到付费方申请交费信息,自动识 别、检索、核对、存储移动电话用户缴费信息,根据付费方本次交费确认码与上次交费确认 码不同确认付费方此次申请为真实申请,然后在移动电话用户手机预存款中扣除其申请的交 费金额再通过发送无线或有线信号,将数字、符号信息或短信息发送到移动运营商开户银行 用来自动接收、分辨、检索、核对、确认、存储与实施银行帐户间划转帐面金额的自动转帐 服务器,通知该银行从己方帐户中即移动运营商银行帐户中划转相同金额到该移动电话用户 需缴费用的收费方指定银行帐号,存储划转记录,并将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移动信号 接收存储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 价器)号码和扣转金额、付费方手机卡上余额以短信的方式发给付费方,然后再将服务台电 话号码和付费方手机号码及已通知银行划转金额以数字、符号或手机短信息的方式如 66613901119999*108#77或含有66613901119999*108.77内容的手机短信息(其中前三位 数字为移动运营商服务台号码、服务台号码后数字为付费方手机号码、*分隔符后数字为已 付费金额、#代表小数点),发送至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移动信号接收存储电子装置(也 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同时在专用 网站上生成交易划转信息详单备核;
步骤c: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的移动信号接收存储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 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收到移动运营商服务台发送的数 字、符号信息或手机短信息自动识别、存储并在显示器上显示该数字、符号信息或手机短信 息内容;
步骤d:收费方收银员核对收银机或计价器上显示的收费金额与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的 移动信号接收存储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 银机或计价器,采用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的收银员无须核对,在接收到移动运营商发送的数 字、符号信息或手机短信息后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自动识别、核对、存储、显示所收到的信 息,激活打印功能,自动打印收费凭单)上显示的收费金额无误后打印收费凭单交付费方;
步骤e:付费方核对收费方打印的收费凭单金额与移动运营商所发确定己实施划转支付 信息中告之的划转支付金额无误后现场支付过程结束。
移动用户选择非现场支付方式支付的,在经过上述现场支付步骤的a至c三个步骤后, 收费方收银员核对收银机或计价器显示器与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装置显示器上显示的金额无 误后入帐备核,采用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的收银员无须核对,在接收到移动运营商发送的数 字、符号信息或手机短信息后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自动识别、核对、存储、显示所收到的信 息,激活打印功能,自动打印收费凭单,收费方收银员保存新型收银机自动打印的收费凭单 后作为与付费方核对及给付费方出具发票时使用,同时开始实施为付费方已支付费用所购买 或对应享有的商品或服务供给约定,付费方在收到移动运营商服务台所发已实施划转交费的 手机短信确认信息后凭该短信另择时间、地点、按已约定的方式向收费方领取发票、接受己 方已交纳费用所对应的商品或服务,约定领取发票和接受付费方已交纳费用所对应的商品或 服务方式可以是收费方送交、邮递、付费方自取或现场、非现场接受,收费方保存向付费方 托运送、邮递送交商品、发票的委托业务凭单或付费方自取、现场、非现场接受、享有与其 已交费用对应的商品或服务后的本人签字存证,非现场付费过程结束。
用手机存取现金及为本机充值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a:移动用户使用手机拨打ATM机新增加的内置移动信号接转装置号码或银行专门 为移动用户用手机存取现金建立的ATM机系统数据库总服务器号码;
步骤b:ATM机新增移动信号接转装置或银行用手机存取现金服务器接到付费方电话信 号在系统数据库中检索到与该手机号码对应的银行帐号,激活ATM机操作界面(一个手机绑 定多个银行帐户的,ATM机弹出提示选择进入由移动用户开立不同帐户时设置的银行帐户编 码操作界面,供移动用户选择进入哪个银行帐户进行操作);
步骤c:付费方在ATM机操作界面中的密码输入框输入与其手机号码对应的银行帐号密 码(一个手机绑定多个银行帐户的,移动用户先选择使用哪个银行帐户编码,再输入与该编 码对应的银行帐户密码)进入现有ATM机操作界面进行存取现金或交纳本机费用;
步骤d:付费方在ATM机上完成存取现金或交纳本机费用后打印凭单退出,用手机存取 现金及为本机充值过程结束。
本实施例中,支付过程完毕后,收费方有收银机或计价器数据库记帐数据和收银机或计 价器外接装置数据库存储的移动运营商告之已实施划转入帐数据信息(此信息为每次划转入 帐产生的移动运营商服务台电话号码、付费方手机号码和划转入帐的时间及金额),也可以是 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其中存储收费方录 入的应收费信息和移动运营商发送的已实施划转支付确认信息),便于核对;付费方有移动运 营商发送的含有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 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号码的已通知银行划转缴费的确认短信和收费方打 印凭单或凭移动运营商发送的划转交费手机短信换领的收费方出具的发票;移动运营商有付 费方申请划转交费信息、通知银行划转信息即实施划转记录、告之付费方已通知银行划转支 付短信、告之收费方已通知银行划转付费方所交费用金额至收费方指定的银行帐号的数字、 符号信息或手机短信息和在专用网站上时实同步生成的交易划转信息详单,此详单内容包括 每笔交易申请交费信息、划转时间、交易地点即收费方名称和地址、所涉金额、划转入账的 银行账户号码、收费方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移动信号接收存储装置号码(也可以是具有收银 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付费方手机号码、每个手机 号码和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 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号码及划转入帐银行帐户号码产生的历史总金额。建立合作关系的 付费方、收费方随时都可以登录移动运营商专用网站,凭移动运营商出具的身份确认秘密码 查看己方付费或划转入帐收费信息。本实施例中,付费方在ATM机上存取现金或为手机充置 完毕后,付费方有ATM机打印凭单,银行有付费方手机拨叫和ATM机操作记录。
本实施例在现有技术基础上,如利用移动运营商管理移动用户手机卡帐户金额、利用无 线技术发送短信息、数字、符号信息、利用通讯行业现有自动充值收费系统、数字、符号分 位识别、检索核对、数字增减存储、银行间或银行内部转帐、银行帐户和ATM机系统管理及 存取现金功能、电子收银机或计价器计算、显示收费金额和记帐存储功能,利用这些现有技 术,移动运营商与收费方合作,对收费方来说只需要在收银机或计价器上增加一部可以自动 接收、显示、存储移动信号数字或短信息的外接装置,用来接收、显示、核对、存储移动运 营商发送的划转入帐交费信息或采用具有与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 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对移动运营商来说需要建立相应的数据库、服务台和专用网站,数据库 和专用网站用来存储、发布收费方、付费方相关信息,服务台用来接收、识别、检索、核对、 确认、存储移动电话用户申请交费信息和扣转移动用户手机卡内预存款及通过发送无线或有 线信号,将数字、符号信息或短信息的方式通知移动运营商开户银行用来自动接收、分辨、 检索、核对、确认、存储与实施银行帐户间划转帐面金额的自动转帐服务器,通知该银行从 己方帐户中向付费方指定收费单位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 及其外接电子装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号码对应的银行帐户划转已扣减的付费 方手机卡内预存款金额,并以发送无线信号、数字、符号信息或手机短信息的方式向收费方 收银机或计价器外接移动信号接收存储装置(也可以是具有收银机或计价器及其外接电子装 置所有功能的新型收银机或计价器)发送已经通知银行实施划转入帐支付信息、短信告之付 费方已实施的扣转缴费信息和在专用网站上时实同步生成交易划转信息详单备核;对付费方 来说只需与移动运营商建立合作关系即可使用手机在与移动运营商有合作关系的收费单位进 行现场或非现场支付,只需向己方开户银行申请将己方银行帐号(绑定多个银行帐号的,对 银行帐号进行编码)与手机帐号帮定即可开通用手机在ATM机上存取现金和为本机充值业 务,实现一部手机可以替代多张银行卡的功能;对银行来说只需在现有ATM机上增加一部内 置移动信号接收装置及相应软件设置或专门建立一个ATM机系统用手机存取现金总服务器, 将移动用户银行帐号及手机号码存入ATM机系统数据库即可为移动用户提供用手机在ATM 机上存取现金业务。该实施例创造了移动电话用户可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以移动电话现场或 非现场直接支付需交费用的支付方式和仅用手机就可以在银行ATM机上存取现金和为本机 充值的现金存取方式。该系统结构清晰,技术简易、运行稳定安全、操作简单,实现了移动 电话用户在社会工作生活中发生费用时即便没有携带现金、信用卡也可以简单方便地交费支 付,使手机真正实现了超越银行卡和消费卡小范围支付的功能,给人们日常事务往来支付活 动带来了巨大便利。
以上已经参照附图公开了本发明的实施例。本发明不限于先前所述的实施例,在不脱离 本发明范围对前述实施例的可能的多种改变和修改,仍属于本发明所要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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