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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电信运营商经由电话号码的数字财产汇款

阅读:95发布:2020-05-11

专利汇可以提供通过电信运营商经由电话号码的数字财产汇款专利检索,专利查询,专利分析的服务。并且本公开涉及一个或多个方法、系统、装置和存储处理器可执行流程步骤的计算机可读介质,用于处理从发送者的虚拟钱包到接收者的虚拟钱包的数字财产汇款 请求 ,该发送者的虚拟钱包是基于从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订购的发送者的电话号码而创建的,该接收者的虚拟钱包是基于从接收者的电信运营商订购的接收者的电话号码而创建的。该方法包括(a)经由电话设备接收数字财产汇款请求;(b)通过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验证该电话设备是与发送者的电话号码相对应的经认证的电话设备;以及(c)在验证之后,通过电话设备将数字财产汇款请求提交给用于在分布式分户账上进行记录的分布式交易共识网络。,下面是通过电信运营商经由电话号码的数字财产汇款专利的具体信息内容。

1.一种用于处理从发送者的虚拟钱包到接收者的虚拟钱包的数字财产汇款请求的方法,所述发送者的虚拟钱包是基于从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订购的发送者的电话号码而创建的,所述接收者的虚拟钱包是基于从接收者的电信运营商订购的接收者的电话号码而创建的,所述方法包括:
(a)经由电话设备接收所述数字财产汇款请求;
(b)通过所述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来验证所述电话设备是与所述发送者的电话号码相对应的经认证的电话设备;以及
(c)在验证之后,通过所述电话设备将所述数字财产汇款请求提交给用于在分户账上记录的分布式交易共识网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与所述接收者的电信运营商相同。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数字财产汇款请求包括发送者的电话号码、接收者的电话号码、以及汇款金额或计算所述汇款金额的指令。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通过所述电话设备显示要被按下以发起所述数字财产汇款请求的汇款图标。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汇款图标显示在显示有电话呼叫图标的屏幕上。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汇款图标是美元符号。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经由安装在所述电话设备中的SIM卡来验证所述电话设备是与所述发送者的电话号码相对应的经认证的电话设备。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汇款的数字财产是其真实世界价值不会因汇款而改变的一种数字货币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汇款的数字货币不是比特币或以太币。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骤(a)还包括:经由所述电话设备接收用户认证信息;以及步骤(b)还包括:至少通过所述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或所述电话设备来验证所述数字财产汇款请求是由所述发送者的虚拟钱包的经认证的用户发起的。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通过评估从由密码、指纹、面部识别、虹膜识别和语音认证组成的组中选择的一个或多个属性来完成对所述经认证的用户的验证。
12.根据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由服务提供商将服务传递到所述电话设备。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通过与所述服务提供商的协议来确定汇款的所述数字财产的价值。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通过所述服务被传递到所述电话设备的时间量来确定汇款的所述数字财产的价值。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所述发送者的虚拟钱包或所述接收者的虚拟钱包是专用虚拟钱包,所述专用虚拟钱包存储的数字财产仅被汇款到一个或多个预定接收者的虚拟钱包。
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汇款的所述数字财产是价值仅由专用商家实现的专用类型。
17.一种用于处理从发送者的虚拟钱包到接收者的虚拟钱包的数字财产汇款请求的系统,所述发送者的虚拟钱包是基于从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订购的发送者的电话号码而创建的,所述接收者的虚拟钱包是基于从接收者的电信运营商订购的接收者的电话号码而创建的,所述系统包括:
数字财产汇款发生器,位于电话设备中,接收所述数字财产汇款请求:
虚拟钱包验证器,位于所述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的服务器中,验证所述电话设备是与所述发送者的电话号码相对应的经认证的电话设备;以及
数字财产汇款发送器,将所述数字财产汇款请求提交给用于在分布式分户账上记录的分布式交易共识网络。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与所述接收者的电信运营商相同。
19.根据权利要求17的系统,其中,所述数字财产汇款请求包括发送者的电话号码、接收者的电话号码、以及汇款金额或计算所述汇款金额的指令。
20.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系统,其中,通过按下显示在所述电话设备上的汇款图标来发起所述数字财产交易请求。
21.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汇款图标显示在显示有电话呼叫图标的所述电话设备的屏幕上。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汇款图标是美元符号。
23.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虚拟钱包验证器经由安装在所述电话设备中的SIM卡来验证所述电话设备是与所述发送者的电话号码相对应的经认证的电话设备。
24.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系统,其中,汇款的数字财产是其真实世界价值不会因汇款而改变的一种数字货币。
25.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系统,其中,汇款的数字货币不是比特币或以太币。
26.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虚拟钱包验证器还验证所述数字财产汇款请求是由所述发送者的虚拟钱包的经认证的用户发起的。
27.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系统,其中,通过评估从由密码、指纹、面部识别、虹膜识别和语音认证组成的组中选择的一个或多个属性来完成对所述经认证的用户的验证。
2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系统,还包括位于所述电话设备中的服务接收器以接收通过服务提供商传递到所述电话设备的服务。
29.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系统,其中,通过与所述服务提供商的协议来确定汇款的所述数字财产的价值。
30.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系统,其中,通过所述服务被传递到所述电话设备的时间量来确定汇款的所述数字财产的价值。
31.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系统,其中,至少所述发送者的虚拟钱包或所述接收者的虚拟钱包是专用虚拟钱包,所述专用虚拟钱包存储的数字财产仅被汇款到一个或多个预定接收者的虚拟钱包。
32.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系统,其中,汇款的所述数字财产是其价值仅由专用商家实现的专用类型。

说明书全文

通过电信运营商经由电话号码的数字财产汇款

[0001] 相关申请
[0002] 本申请要求于2017年4月5日申请的、申请号为62/481,693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以及于2017年5月16日申请的、申请号为62/506,947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其全部公开结合于此作为参考。

背景技术

[0003] 单独的移动电话号码可以被用作实体(个人或企业(合伙企业、公司或其他类型的法律实体))的虚拟钱包的标识(“ID”)。该方法可以在App(安装在移动设备中的软件)中实现。因此,诸如比特币和以太币的加密货币可以在通过两个不同的移动电话号码标识的虚拟钱包之间转移。发送者可以从通过发送者的移动电话号码标识的第一虚拟钱包向通过接收者自己的移动电话号码标识的第二虚拟钱包支付加密货币。然而,可能发生如下事实:移动电话号码的所有权可以被改变,但是处理密码货币转移的App不知道这种改变。在这种情况下,加密货币可以从错误的虚拟钱包转移或转移到错误的虚拟钱包。此外,由于移动电话号码仅用作与虚拟钱包相对应的ID,其实际上并未连接至电信运营商,因此可能发生更多欺诈。向移动电话号码发送密码(例如通过消息)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因为第三方可能能够拦截该密码。发明内容
[0004] 本公开涉及一个或多个方法、系统、装置和存储处理器可执行处理步骤的计算机可读介质,用于处理从发送者的虚拟钱包到接收者的虚拟钱包的数字财产汇款请求,该发送者的虚拟钱包是基于从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订购的发送者的电话号码而创建的,该接收者的虚拟钱包是基于从接收者的电信运营商订购的接收者的电话号码而创建的。该方法包括(a)经由电话设备来接收数字财产汇款请求;(b)由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验证该电话设备是与发送者的电话号码相对应的经认证的电话设备;以及(c)在验证之后,通过电话设备将数字财产汇款请求提交给用于在分布式分户账上记录的分布式交易共识网络。
[0005] 本公开的附加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描述中被阐述,并且部分地将从描述中显而易见,或者可以通过本公开的实践而获知。本公开的目的和其它优点将通过在书面描述及其权利要求以及附图中特别指出的结构和方法来实现和获得。
[0006] 应当理解,前面的一般描述和下面的详细描述都是示例性和说明性的,并且旨在提供对所要求保护的本发明的进一步解释。

附图说明

[0007] 图1是示出电话号码、相应的虚拟钱包和经认证的电话设备之间的关系的示意图。
[0008] 图2是示出电话号码、相应的电信运营商的账户、相应的虚拟钱包和经认证的电话设备之间的关系的示意图。
[0009] 图3是示出电话设备、电信运营商和虚拟钱包以及连接它们的电信网络和交易网络的示意图。
[0010] 图4是示出为发送者发起数字财产汇款请求的电话App窗口的图。
[0011] 图5是示出其他的为发送者发起数字财产汇款请求的电话App窗口的图。
[0012] 图6是示出为发送者输入汇款金额的电话App窗口的图。
[0013] 图7是示出分布式交易共识网络的示意图。
[0014] 图8是示出上述网络的示例节点框图
[0015] 图9是显示数字财产发行者(其在本申请中为电信运营商)、电话号码订户和虚拟钱包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6] 在下面给出的描述中使用的术语旨在以其最广泛的合理方式解释,即使其与该技术的某些特定实施例的详细描述结合使用。以下甚至可以强调某些术语;但是,任何旨在以任何受限方式解释的术语将在本具体描述部分中具体定义。
[0017] 下面介绍的实施例可以通过由软件和/或固件编程或配置的可编程电路实现,或完全通过专用电路实现,或通过这些形式的组合实现。这种专用电路(如果存在的话)可以是例如一个或多个专用集成电路(ASIC)、可编程逻辑器件(PLD)、现场可编程阵列(FPGA)等的形式。
[0018] 描述的实施例涉及一个或多个方法、系统、装置和存储处理器可执行流程步骤的计算机可读介质,用于经由电信运营商从电话设备向分布式交易共识网络提交数字财产汇款请求。数字财产汇款请求是将数字财产从发送者的虚拟钱包转移到接收者的虚拟钱包,该发送者的虚拟钱包是基于从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订购的发送者的电话号码而创建的,该接收者的虚拟钱包是基于从接收者的电信运营商订购的接收者的电话号码而创建的。首先由电话设备接收数字财产汇款请求。然后,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必须验证该电话设备是与发送者的电话号码相对应的经认证的电话设备。在验证之后,经由运营商电话设备将数字财产交易请求提交给用于在分布式分户账上进行记录的分布式交易共识网络。本文中,术语“汇款”被定义为表示将数字财产从发送者的虚拟钱包转移到接收者的虚拟钱包。因此,数字财产汇款包括在任何两个不同的虚拟钱包之间转移数字财产,而不管虚拟钱包的所有者是个人(其购买产品或服务)还是商家(其提供产品或服务)。此外,数字财产汇款包括将数字财产仅从电信运营商的虚拟钱包转移到其订户的虚拟钱包(也称为“存入”)以及仅从订户的虚拟钱包转移到他/她的电信运营商的虚拟钱包(也称为作为“取出”)。换句话说,数字财产汇款可以是(1)向订户的虚拟钱包存入数字财产或从订户的虚拟钱包取出数字财产,该虚拟钱包是基于订户从他/她的电信运营商订购的电话号码而创建的,或者(2)将数字财产从发送者的虚拟钱包转移到接收者的虚拟钱包,该发送者的虚拟钱包是基于从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订购的发送者的电话号码而创建的,该接收者的虚拟钱包是基于从接收者的电信运营商订购的接收者的电话号码而创建的。
[0019] 在一个实施例中,发送者首先从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订购发送者的电话号码。然后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基于发送者的电话号码来创建发送者的虚拟钱包。结果,发送者的电话号码是发送者的虚拟钱包的密钥标识符。类似地,接收者首先从接收者的电信运营商订购接收者的电话号码。然后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基于接收者的电话号码来创建接收者的虚拟钱包。接收者的电话号码是接收者的虚拟钱包的密钥标识符。例如,发送者William从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ATT Mobile(“ATT”)订购发送者的电话号码123-456-7890,并且因此创建发送者的电话号码账户。当从发送者的电话号码拨打电话时,将向发送者的电话号码账户收取预定费用。然后,ATT可以基于William的电话号码来创建虚拟钱包。在一个实施例中,由于该虚拟钱包是基于从ATT订购的William的电话号码而创建的,如果William终止他的电话号码订购,则该虚拟钱包也将必须关闭。在另一个实施例中,如果William在ATT内改变他的电话号码,则原始虚拟钱包可以被携带并且由William的新号码所标识。然而,在任何给定时间,虚拟钱包可以通过一个发送者的电话号码被标识。在这种情况下,发送者的新电话号码是标识发送者的虚拟钱包的唯一的发送者的电话号码。在本申请中,发送者的虚拟钱包被认为是基于发送者的新号码而创建的。这同样适用于接收者改变为从相同的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订购的新号码的情况。
[0020] 每个虚拟钱包具有虚拟钱包ID,在一些实施例中,该虚拟钱包ID可以是虚拟钱包地址。此外,每个虚拟钱包具有公钥和私钥。为了花费存储在他或她的虚拟钱包中的数字财产,所有者必须使用与虚拟钱包相关联的私钥来签名汇款。电话号码订户可以基于相同的订户的电话号码来打开/创建和拥有多个虚拟钱包。为电话号码订户(例如个人、商家和电信运营商)提供虚拟钱包来存储、发送、接收和管理数字财产,该数字财产包括多种类型的数字资产、债权和债务,例如数字货币、数字证券、数字债券、数字期货、数字贵金属和数字费用代币。在一个实施例中,虚拟钱包可以是电子维护的数据文件,其可以包括认证信息、使用规则。每个虚拟钱包与电信运营商相关联,并且可以通过虚拟钱包ID(或者在一些实施例中的地址)被标识,例如,lFltAaz5xlHUXrCNLbtMDqcw6o5GNn4xq和16ULZUJwvlHZJkFrs8aa9c3xHTjiayyTNS。在一个实施例中,对应于电话号码或其账户的虚拟钱包只能存储、发送、接收和管理由从其订购电信号码的电信运营商(数字财产发行者)发行的各种数字财产。
[0021] 在一个实施例中,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与接收者的电信运营商相同,而发送者的电话号码与接收者的电话号码不同。在一个实施例中,发送者只能通过使用对应于从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订购发送者的电话号码时唯一一个经认证的电话设备来向或从他/她的虚拟钱包汇款(包括存入、转移)或取出数字财产。在一个实施例中,当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检测到与一个单个电话号码相对应的多于一个的经认证的电话设备时,它可以扣留数字财产汇款请求并且进行进一步调查,例如,询问关于电话设备和/或发送者的更多信息。
[0022] 在一个实施例中,要从发送者的虚拟钱包转移到接收者的虚拟钱包的数字财产不能暂时转换为仅用于转移目的作为中间介质的另一类型的数字货币,诸如对原始数字财产的汇率可以随时间变化的比特币和以太币,以避免原有数字财产的价值波动。例如,比特币对数字美元(原始数字财产)的汇率时时变化。因此,UD元数字财产不能被改变为仅用于转移目的作为中间介质的比特币,然后在到达接收者的虚拟钱包之后变回美元数字财产或日元数字财产。在一个实施例中,要被汇款的数字财产是真实世界价值不会因汇款而改变的一种数字货币。在一个实施例中,虚拟钱包不能存储其价值不受国家中央行或等效组织治理的数字货币,诸如比特币和以太币。在一个实施例中,发送者的虚拟钱包和接收者虚拟钱包之间的交易记录在分布式分户账中。在一个实施例中,分布式分户账使用链数据格式。在一个实施例中,基于分布式交易共识网络中的密码技术来创建分布式分户账。
[0023] 在图1中所示的一个实施例中,电话号码可以对应于一个或多个可以存储数字财产的虚拟钱包。也就是说,电话号码的订户可以同时创建多个虚拟钱包,其中一个被选择为默认虚拟钱包。数字财产可以是任何数字货币、数字证券、数字债券、数字期货、数字贵金属或数字费用代币。电话号码和经认证的电话设备是一一对应关系。换句话说,每个电话号码应该只有一个经认证的电话设备,从该电话设备可以发起数字财产交易请求。
[0024] 在图2中所示的另一个实施例中,多个虚拟钱包不仅对应于单个电话号码,而且对应于所有者与电信运营商的单个电话号码账户。因此,当该电话号码的订户终止他或她与电信运营商的协议时,相应的虚拟钱包几乎同时被关闭或者被携带到从同一电信运营商订购的该订户的新号码(和相应的新电话号码账户)上。这样终止的电话号码被释放,并且可能在将来被分配给另一个人。当订户将该电话号码携带到新的电信运营商时,应该创建与新的电信运营商相关联的新的虚拟钱包。订户可以选择将存储在与前电信运营商相关联的旧虚拟钱包中的数字财产转移到与新电信运营商相关联的新虚拟钱包中。一个电话号码(或其与电信运营商的帐户)可以对应于多个虚拟钱包,其中一个虚拟钱包被选择为用于数字财产汇款的默认虚拟钱包。然而,一个虚拟钱包可以仅对应于电信运营商的一个电话号码账户,该电话号码账户仅对应于一个电话号码,该电话号码仅对应于一个经认证的电话设备。
[0025] 电话号码对应于在单一时间处被用来启动数字财产汇款功能(包括存入、转移或取出)的经认证的电话设备。电信运营商可以经由电话设备认证机制(例如,SIM卡、eSIM或其他认证方法)来验证发起数字财产汇款请求的电话设备是否是当时唯一经认证的电话设备。因此,发送者可以使用他/她的经认证的电话设备向发送者的虚拟钱包(对应于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的发送者的电话号码账户)存入数字财产、或从发送者的虚拟钱包取出数字财产。发送者还可以使用他/她的经认证的电话设备将数字财产转移到接收者的虚拟钱包(对应于接收者的电信运营商的接收者的电话号码账户)。电话号码可以是移动电话号码或固定电话号码。在双SIM电话中,所选(或默认)电话号码被用作发送者的电话号码,以向或从与电信运营商的发送者的电话号码账户相对应的虚拟钱包发起数字财产存入、转移或取出功能。
[0026] 发送者可以使用与他/她的与发送者的电话号码相对应的经认证的电话设备(移动电话或者固定电话),以将数字财产从与发送者订购他/她的电话号码(“发送者的电话号码”)的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相关联的发送者的虚拟钱包转移到与接收者订购他/她的电话号码(“接收者的电话号码”)的接收者的电信运营商相关联的接收者的虚拟钱包。如图3所示,发送者可以使用号码A的移动电话,其具有与发送者订购他/她的电话号码A的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相关联的相应号码A的虚拟钱包,以将数字财产经由电信网络和交易网络而转移到与接收者订购他/她的电话号码C的接收者的电信运营商相关联的接收者的号码C的虚拟钱包。
[0027] 电话设备(诸如,号码A的移动电话和号码B的固定电话),可以经由被安装在电话设备中的软件(诸如,APP)来发起从发送者的虚拟钱包到接收者的虚拟钱包的数字财产汇款请求,该发送者的虚拟钱包是基于从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订购的发送者的电话号码而创建的,该接收者的虚拟钱包是基于从接收者的电信运营商订购的接收者的电话号码而创建的。电话设备包括数字财产汇款发生器、虚拟钱包验证器和数字财产汇款发送器,其中的每一个可以是由电话设备的处理器、存储器和输入/输出接口/单元执行的软件组件,或者专门被设计为用于执行所需功能的专用集成电路(“ASIC”)。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将知道如何根据本申请的公开对这些软件组件进行编程或设计ASIC。
[0028] 在一个实施例中,数字财产汇款发生器可以是软件组件,当数字财产汇款发生器被执行时,用于接收数字财产汇款请求,该数字财产汇款请求可以包括发送者的电话号码、接收者的电话号码、以及汇款金额或计算汇款金额的指示。数字财产汇款发生器可以请求发送者输入发送者的电话号码,或者一旦其被存储则从存储器中检索该电话号码。为了输入接收者的电话号码,发送者可以首先使用电话APP或联系人APP来搜索接收者的姓名。在接收者的电话信息被显示在屏幕上之后,如图4所示,发送者可以按下汇款图标(例如,美元符号$),以执行诸如转移或付款的汇款功能。在一个实施例中,可以在相同的屏幕上显示汇款图标、呼叫图标和文本图标。因此,发送者也可以在相同的屏幕上发起电话呼叫或短信。然后发送者可以在另外的窗口中从例如家庭号码、工作号码和移动号码中选择接收者的电话号码(“接收者的电话号码”)。可选地,发送者可以通过首先从电话号码列表中选择或者直接从数字键盘输入来标识接收者的电话号码,并且然后按下汇款图标以启动支付流程。
例如,在如图5中所示的电话App中,发送者可以在相同的屏幕上直接输入接收者的电话号码并且按下诸如美元符号$的汇款图标,以启动诸如付款的汇款流程。汇款图标可以与呼叫图标(通常显示为电话听筒)和/或消息图标(通常显示为信件)显示在相同的屏幕上。
[0029] 如图6所示,电话App然后将询问发送者输入要被转移到与接收者的电话号码或其账户相对应的接收者的虚拟钱包的数字财产的金额和类型。对于在美国使用的手机App,要转移的数字货币的默认类型可以是数字美元。为发送者提供图标或下拉列表,以选择其他类型的数字财产或货币用于汇款,包括转移和付款。可以为发送者提供另一个图标,以检查与发送者的电话号码或其账户相对应的发送者的虚拟钱包中的当前余额。
[0030] 在一个实施例中,虚拟钱包验证器可以是软件组件,当虚拟钱包验证器被执行时,用于验证接收数字财产汇款请求的电话设备(“发起电话设备”)是否是与发送者的电话号码相对应的经认证的电话设备,发送者的虚拟钱包是基于该发送者的电话号码而创建的。如果发送者改变为新的电话号码并且使得他/她的原始虚拟钱包被新的电话号码标识,则虚拟钱包被认为是在新的电话号码上创建的。当发送者基于从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订购的发送者的电话号码来创建发送者的虚拟钱包时,这是为了确保存储在发送者的虚拟钱包中的任何数字财产的汇款只能从发送者电话号码的经认证的电话设备被发起以便可以使未认证使用的机会最小化,此时发送者的虚拟钱包被链接到用于创建该虚拟钱包的发送者的电话号码。例如,发送者的虚拟钱包的配置文件将包括发送者的电话号码及其与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的账户。在一个实施例中,在接收到数字财产汇款请求时,虚拟钱包验证器将首先从被安装在用于发起数字财产汇款请求的电话设备中的订户标识模块(“SIM”)卡中获取国际移动订户标识(“IMSI”)和用于认证电话设备的其他相关信息。IMSI被用于标识电信/蜂窝网络的用户,并且IMSI是与所有电信/蜂窝网络相关联的唯一标识。然后,电话设备将IMSI和其他诸如Ki的相关信息提供给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的服务器上的虚拟钱包验证器。
[0031] 在一个实施例中,当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经由其SIM卡来认证电话设备时会使用认证密钥(Ki)。Ki是在GSM移动网络上被用于认证SIM的128-比特值(对于USIM网络,你仍然需要Ki但是也需要其它参数)。当电话设备启动时,它从SIM卡获得IMSI并将其传递给电信运营商,请求接入和认证。电话设备可以必须在SIM卡揭示该信息之前将PIN码传递给SIM卡。运营商网络在其数据库中搜索传入的IMSI及其相关联的Ki。然后,运营商网络生成随机数(RAND,其是仅使用一次的数字),并且利用与IMSI相关联(并存储在SIM卡上)的Ki对随机数进行签名,计算另一个被分为经签名的响应1(SRES_1,32比特)和加密密钥Kc(64比特)的数。然后,运营商网络将RAND发送到电话设备,电话设备将RAND传递到SIM卡。SIM卡利用其Ki对RAND签名,产生提供给电话设备的SRES_2和Kc。电话设备将SRES_2继续传递到运营商网络。然后,运营商网络将其计算的SRES_1与电话设备返回的计算的SRES_2进行比较。如果两个号码匹配,则SIM被认证并且电话设备被授权接入运营商的网络。Kc用于加密电话设备与运营商网络之间的所有进一步的通信。
[0032] 传统的可移动SIM卡技术被转移到e-SIM技术中,该e-SIM技术也被称为嵌入式SIM、软SIM或远程SIM配置。e-SIM技术是由GSMA开发的允许重新编程和远程激活的新标准,给予用户在不获得新SIM卡的情况下切换运营商的能。在这些情况下可以使用其他认证方法。虚拟钱包验证器以类似的方式在e-SIM情况下工作。
[0033] 在一个实施例中,虚拟钱包验证器可以是存储在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的服务器中的软件组件,当虚拟钱包验证器被执行时,用于验证电话设备是否是与发送者的电话号码相对应的经认证的电话设备。换句话说,当电话设备是这种经认证的电话设备时,发送者可以从具有发送者的电话号码的电话设备进行电话呼叫。再次说明,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的服务器中的虚拟钱包验证器将从发起数字财产汇款请求的电话设备接收与其SIM卡相关联的IMSI,并且可以从SIM卡检索其它相关信息用于认证。然后虚拟钱包验证器验证电话设备是否是与发送者的电话号码相对应的经认证的电话设备。
[0034] 在一个实施例中,虚拟钱包验证器还可以通过评估用户的密码、指纹、面部识别、虹膜识别、语音认证和/或其他属性来验证按下底部或图标以发起数字财产汇款请求的人(“发起人”)是否是发送者的虚拟钱包的真实的用户。在一个实施例中,如果汇款金额超过预设金额,则虚拟钱包验证器可以根据预定设置来请求验证2个或更多个用户的属性,例如密码和面部识别。在该发起人被认证/验证之后,汇款流程可以进行到下一个步骤。
[0035] 因此,在一个实施例中,虚拟钱包验证器可以执行两个变化功能:(1)验证发起汇款请求的电话设备是与被用于创建发送者的虚拟钱包的发送者的电话号码相对应的经认证的电话设备;以及(2)验证发起人是发送者的虚拟钱包的真实用户。在一个实施例中,虚拟钱包验证器的两个验证功能可以在单个软件组件中联合实现,诸如在详细说明的末尾处提供的伪代码中描述的运营商级功能的AuthenticateUser(UserInfo,IMSI)。
[0036] 在一个实施例中,电话设备上的数字财产汇款发送器可以被实现为软件组件,当数字财产汇款发送器被执行时,用于在虚拟钱包验证器验证了对应于发送者的电话号码账户(其经认证的电话设备用于发起数字财产汇款请求)的发送者的虚拟钱包之后,将数字财产汇款请求提交给用于在分布式分户账上记录的分布式交易共识系统。
[0037] 数字财产汇款发生器、虚拟钱包验证器和数字财产汇款发送器可以经由安装于电话设备和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的服务器中的一个或多个App来实现。发送者可以通过电话设备中可用的各种人机界面(诸如,硬件(物理)按钮、触摸屏语音识别等)来发起和管理数字财产汇款流程(包括存入、转移/付款、或取出)。例如,发送者可以通过按下没有触摸屏的电话设备上的硬件按钮(功能键)来发起汇款。发送者也可以通过触摸具有触摸屏的电话设备的显示屏上的图标/软键来发起汇款。在一个实施例中,汇款图标可以是美元符号或其变型。汇款App可以是与用于拨打/接听电话的电话App和用于发送/接收消息的文本App分离的App。不过,汇款功能可以在多个App中实现,包括电话App、联系人App、银行App(诸如BoA(Bank of America)App)、电子商务商店App(诸如亚逊App)。
[0038] 出于安全原因,发送者可以仅从对应于从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订购的发送者的电话号码的经认证的电话设备发起数字财产汇款请求。然而,在一些情况下,发送者可以能够从其它设备(诸如,笔记本或平板电脑)查询他/她的虚拟钱包信息。在一个实施例中,将通知接收者关于数字财产要被转移到他/她的虚拟钱包中的事件,并且接收者具有决定接受还是拒绝该转移的权限。如果预期的接收者拒绝数字财产的转移,则不能完成数字财产汇款请求。接收者也可以以他/她将自动接受数字财产的转移的方式来设置App。
[0039] 发送者可以使用他或她的经认证的电话设备(包括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以将数字财产从与发送者的电话号码或其账户相对应的发送者的虚拟钱包转移到与接收者的电话号码或其账户相对应的接收者的虚拟钱包。此外,从发送者的虚拟钱包到接收者的虚拟钱包的这种汇款可以与可以被提供或传送到发送者的电话设备的服务进行集成。在一个实施例中,发送者可以同意向接收者支付基于会话长度而计算的服务费用,诸如电话咨询服务。当电话或视频对话/会议结束时,服务费用从与发送者的电话号码相对应的发送者的虚拟钱包转移到与接收者的电话号码相对应的接收者的虚拟钱包。例如,客户(发送者)可以呼叫律师或其他顾问(接收者)来讨论他或她的情况。在电话/视频会议之前双方就确定的小时费用安排达成协议,这可以通过经由移动电话或智能合同的电子签名协议来实现。当电话会议完成时,可以立即执行服务费用的汇款。另一个示例是发送者可以经由他/她的智能电话来玩在线游戏,并且立即为玩游戏时间进行付费。通常,任何可以经由电话或安装在电话中的App传送的产品或服务与该呼叫-支付功能集成具有特别优势,因为服务或产品的付款和传送可以在几乎相同的时间或在短时间内完成。因此,利用该技术,发送者(买方、客户)和接收者(卖方、服务提供商)之间的信任或护卫服务变得不太重要或者甚至是不必要的。
[0040] 在一个实施例中,发送者可以具有多个虚拟钱包,所有虚拟钱包均对应于发送者的电话号码或其与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的账户,但是每个虚拟钱包可以具有不同的用途。类似地,接收者也可以具有多个用于不同用途的虚拟钱包。例如,William具有七(7)个虚拟钱包,第一个是可用于一般汇款和付款的通用钱包(默认钱包),第二个是只能被用于在目标商店中购物的目标钱包,第三个是只能用于在星巴克中购物的星巴克钱包,第四个是只能用于在Costco中购物的Costco钱包,第五个是只能用于支付太平洋瓦斯与及电力公司(PG&E)公用事业账单的PG&E钱包,第六个是只能用于支付优步(Uber)的优步钱包,第七个是只能用于在斯坦福大学校园内(例如,校园内的餐馆、书店等)购物的斯坦福大学钱包。第二个至第七个虚拟钱包是专用虚拟钱包,其中存储的数字财产只能被发送到一个或多个预定接收者的虚拟钱包。
[0041] 在一个实施例中,发送者可以通过从发送者的通用钱包向接收者的目标钱包发送数字US100美元来向接收者购买价值US100美元的目标礼品卡。目标公司(“目标”)可以与数字财产发行者(诸如电信运营商)达成协议,以便目标钱包可以实现礼品卡交易的功能。例如,如果他或她想要,则每个订户都可以拥有目标钱包。此外,一旦发送者(买方)将数字货币存入他/她自己的或第三方的目标钱包中,则目标可以接收一些预付款或信贷。结果,目标可以向发送者(买方)提供折扣,比如说5%。例如,为了将数字100美元存入他/她的目标钱包中,发送者(买方)只需支付US95美元,前提是目标能够在这笔钱被花费在目标商店之前接收95美元。另外,存储在目标钱包中的数字货币可用于目标商店或被转移到其他人的目标钱包。当一个人在目标商店花费存储在目标钱包中的数字货币时,也可以安排对指定学校或组织的回扣或捐赠。例如,当发送者从他/她的目标钱包中花费US100美元用于在目标商店购物时,目标将向奥兰治县(Orange County)的华德福学校送出(捐赠)US5美元(捐赠5%)。分布式共识交易网络可以设置规则以实现上述功能。
[0042] 在另一实施例中,父母可以每月从他/她的通用钱包向他/她的是斯坦福大学学生的孩子的斯坦福大学钱包发送数字US500美元。结果,孩子只能在斯坦福大学校园内(例如:在自助餐厅和书店)花费数字US500美元。通过这种多虚拟钱包的方法,分布式交易共识网络可以实现礼品卡和/或限制接收者对存储在专用虚拟钱包中的数字财产的使用。
[0043] 作为可选的,诸如电信运营商的数字财产发行者可以发行商家专用数字财产,其可用于在专用商店中进行购买。那些专用数字财产,其价值只能由这样的专用商家来实现。例如,ATT作为数字财产发行者,可以发行100单位的目标数字财产$TGT.ATT($TGT代表目标数字货币,其价值相当于数字US美元;ATT代表由ATT发行的数字货币)。William可以以US90美元(以10%的折扣)购买100$TGT.ATT,并存入他自己的虚拟钱包或第三方的虚拟钱包中。
经由这种方法,数字财产发行者可以选择为专用商家发行新类型的数字财产。这种商家专用的数字财产可以与其他数字财产一起存储在同一钱包(例如,通用钱包)中,因为它可与其他数字财产区分开来并且其用途可被限于专用用途。
[0044] 再次说明,目标可以与诸如电信运营商的数字财产发行者达成协议,以便礼品卡交易的功能可以由商家专用的数字财产实现。例如,一旦发送者(买方)将$TGT数字财产存入他/她自己的或第三方的虚拟钱包中,目标可以接收一些预付款或信贷。目标数字财产($TGT)可用于在目标商店中购物或被转移到其他人的虚拟钱包。当一个人在目标商店花费目标数字财产时,也可以安排对指定学校或组织的回扣或捐赠。分布式共识交易网络可以设置规则以实现上述功能。这种可选方法可以应用于星巴克、亚马逊和其他商家。
[0045] 在一个实施例中,从与发送者的电话号码或其账户相对应的发送者的虚拟钱包到与接收者的电话号码或其账户相对应的接收者的虚拟钱包的数字财产汇款请求(包括存入、转移和取出)可由分布式交易共识网络完成,并且汇款由分布式分户账所记录。
[0046] 分布式分户账本质上是可以在各个站点、地理位置或机构中的多个节点的分布式交易共识网络上共享的数字财产数据库或数据结构。网络中的所有节点都可以拥有其自己的分户账副本。对分户账的任何更改都会在几分钟内、或在某些情况下在几秒内反映在所有副本中。通过使用密钥和签名来控制谁可以在分布式分户账内做什么,存储在分户账中的数字财产的安全性和准确性以加密方式维持。在一个实施例中,区块链数据结构被用于分布式分户账。
[0047] 在一个实施例中,基于分布式交易共识网络中密码技术的数字财产的管理(包括两个虚拟钱包之间的数字财产的立即清除和交易结算),应用了申请号为PCT/US17/12635的、在2017年1月6日申请的、题为“Digital Property Management on A Distributed Transaction Consensus Network”的国际专利申请中描述的方法和系统。
[0048] 在一个实施例中,如图7所示,使用密码技术的分布式交易共识网络100(在本公开中被称为TBCA(区块链联盟)网络)被实现为管理与电信运营商相关联的虚拟钱包中的数字财产,发送者和接收者通过该电信运营商注册他们的电话号码。TBCA网络100包括多个节点,多个节点包括管理员110、数字财产发行者120、130、140、150和共识节点160、170、180。如图8所示,每个节点通常包括处理器,以进行计算和执行程序;存储器,以存储软件、程序和数据;显示器,以与用户进行通信;输入/输出组件,以与用户和其他设备进行通信,以及网络组件,以经由有线或无线信道与网络进行连接。
[0049] 管理员110(在本公开中被称为TBCA)设置规则并且管理TBCA网络100。管理员110可以发行数字费用令牌,在本实施例中被称为T币($T)。管理员110具有虚拟资金库(未示出),以存储由其自身发行的数字费用令牌或由其他节点发行的数字财产。管理员110可以允许节点加入分布式交易共识网络100(TBCA网络)并且成为网络的成员。此外,管理员110(TBCA)可以管理共识节点,包括指定单个经认证的共识节点、确定要认证的共识节点的序列、并且设置用于共识节点的规则以相互检查和支持从而防止共识节点故障。每个数字财产发行者120-150可以发行各种类型的数字财产。在一个实施例中,数字财产发行者是电信运营商。如图9所示,发送者的虚拟钱包122与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120相关联;接收者的虚拟钱包152与接收者的电信运营商150相关联。从发送者的虚拟钱包到接收者的虚拟钱包的数字财产汇款可以包括3个步骤:(1)将数字财产从发送者的虚拟钱包转移到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的虚拟钱包,(2)将数字财产从发送者的电信运营商的虚拟钱包转移到接收者的电信运营商的虚拟钱包,以及(3)将数字财产从接收者的电信运营商的虚拟钱包转移到接收者的虚拟钱包。在一个实施例中,虚拟钱包只能存储由与虚拟钱包相关联的电信运营商发行的数字财产。
[0050] 共识节点160、170、180可以在分布式分户账(对TBCA网络100的成员/节点开放)中提议、验证和记录交易。在一些分布式交易共识网络中,共识节点可以接收用其提供的服务换取的奖励。在该情况下,共识节点通常被称为矿工。奖励可以是可以存储在矿工的虚拟钱包(未示出)中的由管理员110(TBCA)发行的T币和/或由数字财产管理者发行的数字财产。在其他分布式交易共识网络中,共识节点不会接收任何奖励。在该情况下,共识节点通常被称为验证器。以认证方式提议新区块的验证器通常被称为提议者或区块提议者。
[0051] 分布式分户账可以是数字财产数据库或数据结构,其可以在各个站点、地理位置或机构中的多个节点的分布式交易共识网络上共享。在一个实施例中,区块链数据结构用于分布式分户账。每个块均由通过SHA256加密算法对块头进行两次散列(hash)形成的块散列(block hash)标识。此外,通过块头中的“先前块散列”字段,将每个块引用回先前的块(称为父块)。因此,散列序列将每个块链接至其父块,以创建一路返回至创建的第一个块的链。当这些块彼此堆叠在一起时,反向交易的困难变得会如同指数级般的增长。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块中记录的交易变得越来越受信任。根据块和交易的大小,平均块可以包含数百笔交易。完整且最新的分布式分户帐存储在管理员、数字财产发行者、矿工和其它管理员110允许的节点的数据库(或文件)中,以存储这样的分户帐(“完整节点”)。某些节点可以选择为仅存储这种分户帐的部分。共识节点可以创建新区块以记录经验证的交易,并且然后将新区块传播到网络的其他节点。然而,分布式分户账可以使用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已知的任何其他数据结构。
[0052] 以下是在本部分中公开的一个实施例的示例性伪代码,其描述了以下方法和流程:
[0053] ·由运营商提供的方法
[0054] ·由TBCA链提供的方法。
[0055] ·应用程序可以通过运营商代表用户注册虚拟钱包的流程。
[0056] ·应用程序认证用户的流程。
[0057] ·用户通过应用程序将数字货币存入他的虚拟钱包中的流程。
[0058] ·应用程序允许用户通过电话号码将数字货币转移给另一个用户的流程[0059] ·用户通过应用程序将数字货币从他的虚拟钱包取出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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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6] 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可以对本发明的数字财产管理方法和相关装置中进行各种修改和变化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本发明旨在覆盖落入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的范围内的修改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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