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塑胶吨桶用支撑底板,属于塑胶吨桶用具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0002] IBC集装桶说明 IBC---中型散装容器。俗称:吨装桶、吨桶、吨
包装、千升桶。集装桶具有质轻、高强、耐腐等优点。广泛用于化工、医药、食品、涂料、油脂等行业。是现代仓储、运输液体产品的必备工具。集装桶由内容器和金属
框架组合而成,内容器采用低
密度聚乙烯或高密度聚乙烯制作而成,强度高、耐
腐蚀、卫生性好。加上外部金属框架更加安全可靠。经济性:采用集装桶包装,可以大副降低生产、储存、运输、操作成本。节省大量的人
力、物力。储存相比传统包装可节省35%的空间,装卸可使用叉车作业,减少了人工搬运的诸多麻烦。灌装:1个集装桶=5个200L桶,灌装过程中减少了多次重复操作的麻烦,同时避免灌装过程中漏料、遗洒等浪费。总上所述,集装桶使用方便、经济耐用,随着国际化发展,集装桶逐渐成为液体包装的主流产品。可盛装Ⅱ、Ⅲ类危险品,盛装Ⅱ类危险品的液体密度最大为
1.5g/cm3,盛装Ⅲ类危险品的液体密度为1.8g/cm3。产品结构合理,牢固结实,可用叉车直接装卸,并可以码垛储存。产品底部装有排液
阀门,液体排放方便、迅速、彻底、安全,便于清洗,可多次周转使用,节约
能源,利于环境保护。
[0003] 现有的塑胶吨桶在使用时,需要通过支撑底板实现支撑,现有的底板为普通底板,其不能实现减震,导致吨桶在长时间使用后容易出现开裂的现象。
发明内容
[0004]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塑胶吨桶用支撑底板。
[0005]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塑胶吨桶用支撑底板,它包含上支撑板、减震板簧、下支撑板、防滑锯齿、减震
弹簧、防尘套、防护架;上支撑板的底部安装有减震板簧,减震板簧的底部与下支撑板连接,下支撑板的上端两侧均安装有减震弹簧,减震弹簧的上端与上支撑板的底部连接,所述上支撑板的上侧的内边缘处设置有防护架,所述上支撑板与下支撑板之间套接有防尘套。
[0006] 作为优选,所述防尘套为弹性式防尘套。
[0007] 作为优选,所述防护架的内
侧壁上设置有减震垫。
[0008] 作为优选,所述减震弹簧为两个弹簧套接而成。
[0009] 与
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能实现防滑、减震、限位与防护,能延长使用寿命,效率高,操作简便。
[0011] 为了易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由下述的具体实施及附图作以详细描述。
[0012]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3] 图中:1-上支撑板;2-减震板簧;3-下支撑板;4-防滑锯齿;5-减震弹簧;6-防尘套;7-防护架。
[0014] 具体实施方式:
[0015]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了,下面通过附图中示出的具体
实施例来描述本实用新型。但是应该理解,这些描述只是示例性的,而并非要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此外,在以下说明中,省略了对公知结构和技术的描述,以避免不必要地混淆本实用新型的概念。
[0016] 如图1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它包含上支撑板1、减震板簧2、下支撑板3、防滑锯齿4、减震弹簧5、防尘套6、防护架7;上支撑板1的底部安装有减震板簧2,减震板簧2的底部与下支撑板3连接,下支撑板3的上端两侧均安装有减震弹簧5,减震弹簧5的上端与上支撑板1的底部连接,所述上支撑板1的上侧的内边缘处设置有防护架7,所述上支撑板1与下支撑板3之间套接有防尘套6。
[0017] 进一步的,所述防尘套6为弹性式防尘套。
[0018] 进一步的,所述防护架7的内侧壁上设置有减震垫。
[0019] 进一步的,所述减震弹簧5为两个弹簧套接而成。
[0020] 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工作原理为:在使用时,通过上支撑板1实现吨桶的支撑,且通过减震板簧2与减震弹簧5的配合实现上支撑板1的支撑,且上支撑板1的上侧通过防护架7实现吨桶的防护,同时采用防尘套6实现防尘,其使用方便,操作简便,且下支撑板3通过防滑锯齿4实现防滑,能节省时间,且上支撑板1与下支撑板3之间通过防尘套6实现防尘。
[0021]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22] 本实用新型使用到的标准零件均可以从市场上购买,异形件根据
说明书的和附图的记载均可以进行订制,各个零件的具体连接方式均采用现有技术中成熟的
螺栓、
铆钉、
焊接等常规手段,机械、零件和设备均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型号,加上
电路连接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连接方式,在此不再详述。
[0023]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
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0024]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