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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钥匙系统

阅读:794发布:2023-02-05

专利汇可以提供电子钥匙系统专利检索,专利查询,专利分析的服务。并且一种 电子 钥匙系统(1),具备电子钥匙(10),电子钥匙(10)以在振动检测部(14)中检测出振动为条件,能够在电子钥匙(10)与车辆(20)之间进行无线通信,车辆(20)具备车载控制部(21),车载控制部(21)以在车辆(20)与电子钥匙(10)之间进行的无线通信成立、以及设于车辆的按钮 开关 (24)被操作为条件使 发动机 (25a)进行动作,车载控制部(21)以按钮开关(24)被操作为条件,通过发动机(25a)而使车辆产生振动。,下面是电子钥匙系统专利的具体信息内容。

1.一种电子钥匙系统,具备车辆和电子钥匙,
所述车辆包括:
车载设备;
车载控制部,其对所述车载设备进行控制;
操作部,其能由用户进行操作;以及
振动部,其使所述车辆中的至少一部分产生振动,
所述电子钥匙包括对振动进行检测的振动传感器,并构成为在由所述振动传感器检测出振动的情况下,能够在所述电子钥匙和所述车载控制部之间进行无线通信,所述车载控制部构成为执行如下动作:
对所述操作部被用户操作作出应答,通过所述振动部使所述车辆中的至少一部分产生振动;
判断所述电子钥匙与所述车辆之间的无线通信是否成立;
在判断为所述无线通信成立的情况下,使所述车载设备进行动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钥匙系统,其中,
所述振动部使所述车辆中的至少一部分以规定的变化方式产生振动,
判断所述无线通信是否成立的动作包括:
所述车载控制部发送请求信号,该请求信号用于请求表示由所述振动传感器检测出的振动的变化方式的信息;
所述电子钥匙对来自所述车载控制部的请求信号作出应答,无线发送表示由所述振动传感器检测出的振动的变化方式的信息;
所述车载控制部对所述规定的振动的变化方式和来自所述电子钥匙的振动的变化方式进行校验;
根据校验结果,判断所述无线通信是否成立。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钥匙系统,其中,
所述规定的振动的变化方式包括与上一次使所述振动部振动时的振动的变化方式不同的变化方式。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电子钥匙系统,其中,
所述车载控制部根据在所述电子钥匙与所述车辆之间进行无线通信来检测出所述电子钥匙的位置
对所述操作部被用户操作作出应答,通过所述振动部使与在上一次成立的无线通信中检测到的所述电子钥匙的位置对应的车辆的一部分产生振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钥匙系统,其中,
所述振动部是多个振动部中的一个,
所述多个振动部包括在多个座椅分别设置的多个座椅电动机
所述车载控制部对所述操作部被用户操作作出应答,使配置于在上一次成立的无线通信中检测到的所述电子钥匙的位置上的座椅借助与该座椅对应的座椅电动机而产生振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钥匙系统,其中,
所述车载控制部通过所述振动部以振动逐渐变强的方式使所述车辆的至少一部分产生振动。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钥匙系统,其中,
所述车辆进一步包括存储有至少1个ID代码的存储器
判断所述无线通信是否成立的动作进一步包括:
所述车载控制部对所述操作部被用户操作作出应答,发送请求信号,该请求信号用于请求所述电子钥匙的ID代码;
所述车载控制部从所述电子钥匙接收包括ID代码的响应信号,将接收到的响应信号的ID代码和所述存储器的至少1个ID代码进行校验,
所述校验结果包括所述ID代码的校验结果和所述振动的变化方式的校验结果。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子钥匙系统,其中,
所述车载控制部根据校验结果来判断所述无线通信是否成立的动作包括:
在所述ID代码的校验以及所述振动的变化方式的校验结果成立的情况下,判断为所述无线通信成立;
从所述电子钥匙没有接收响应信号、或者所述ID代码的校验和所述振动的变化方式的校验中的至少1个不成立的情况下,判断为所述无线通信不成立。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钥匙系统,其中,
所述振动部包括发动机、HV电动机、座椅电动机中的至少1个。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钥匙系统,其中,
通过所述振动部使所述车辆中的至少一部分产生振动的动作包括:
所述车载控制部对所述操作部被用户操作作出应答,在使所述车辆中的至少一部分产生振动之前,事先判断所述无线通信是否成立;
在事先判断为所述无线通信不成立的情况下,所述车载控制部通过所述振动部使所述车辆中的至少一部分产生振动;
在事先判断为所述无线通信成立的情况下,所述车载控制部不使所述车辆中的至少一部分产生振动,而使所述车载设备进行动作。

说明书全文

电子钥匙系统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电子钥匙系统。

背景技术

[0002] 一直以来,周知有一种电子钥匙系统,在电子钥匙与车辆之间进行的无线通信成立的情况下,切换的锁定和解锁、或者允许启动发动机
[0003] 在专利文献1的电子钥匙系统所采用的电子钥匙具有振动传感器,在该振动传感器检测到振动的情况下进行与车辆之间的无线通信。因此,在将电子钥匙保管于家的保管场所中等电子钥匙处于静置状态的情况下,由于该电子钥匙不进行无线通信,所以即使使用将电波中继的中继器,也不能使在电子钥匙和车辆之间进行的无线通信非法地成立。
[0004] 现有技术文献
[0005] 专利文献
[0006]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14-91434号公报

发明内容

[0007] 发明所要解决的课题
[0008] 例如,在驾驶员在车内小睡的期间,推测为电子钥匙处于静置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在结束小睡后,驾驶员为了启动发动机而对开关进行操作,因为电子钥匙仍处于静置状态,所以该电子钥匙不进行无线通信。因此,由于电子钥匙与车辆之间的无线通信不成立,所以为了使发动机启动,驾驶员需要对电子钥匙施加振动。如此,专利文献1的电子钥匙系统有可能发生对驾驶员来说使用方便性差的情况。
[0009] 本发明鉴于这样的情况而做出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对驾驶员来说使用方便性好的电子钥匙系统。
[0010] 用于解决课题的手段
[0011] 本发明的一个方式为电子钥匙系统,具备车辆和电子钥匙,所述车辆包括:车载设备;车载控制部,其对所述车载设备进行控制;操作部,其能由用户进行操作;以及振动部,其使所述车辆中的至少一部分产生振动,所述电子钥匙包括对振动进行检测的振动传感器,并构成为在由所述振动传感器检测出振动的情况下,能够在所述电子钥匙和所述车载控制部之间进行无线通信,所述车载控制部构成为执行如下动作:对所述操作部被用户操作作出应答,通过所述振动部使所述车辆中的至少一部分产生振动;判断所述电子钥匙与所述车辆之间的无线通信是否成立;在判断为所述无线通信成立的情况下,使所述车载设备进行动作。
[0012] 根据该系统,即使例如驾驶员小睡,从而使得电子钥匙处于静置状态,只要驾驶员对操作部进行操作的话,车辆的至少一部分产生振动,该振动传递到电子钥匙。由此,电子钥匙能在电子钥匙与车辆之间进行无线通信,所以在电子钥匙与车辆之间无线通信成立。也就是说,即使像以前那样,不移动电子钥匙,驾驶员仅通过对操作部进行操作,也能使车载设备进行动作,因此使用方便性良好。
[0013] 发明效果
[0014] 本发明的电子钥匙系统具有对驾驶员来说使用方便性好的效果。附图说明
[0015] 图1是示出电子钥匙系统的概要结构的框图
[0016] 图2是示出车载控制部的处理顺序的时序图。
[0017] 图3是示出座椅电动机的振动时间变化(振动方式)的时间关系图。
[0018] 图4是示出4个天线和该4个天线的通信范围的车辆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9] <第1实施方式>
[0020] 以下,根据附图对电子钥匙系统的第1实施方式进行说明。
[0021] 如图1所示,电子钥匙系统1通过电子钥匙10与车辆20之间的无线通信来进行各种车载控制。
[0022] <电子钥匙>
[0023] 如图1所示,电子钥匙10具备:电子钥匙控制部11;LF接收部12;UHF发送部13;以及振动检测部14。LF接收部12、UHF发送部13以及振动检测部14分别与电子钥匙控制部11电连接。
[0024] LF接收部12接收LF(Low Frequency)频带的无线信号,并将接收到的信号解调成电信号
[0025] UHF发送部13将电信号调制成UHF(Ultra Hi Frequency)频带,并发送调制的无线信号。
[0026] 振动检测部14相当于振动传感器,并对电子钥匙10的振动进行检测。
[0027] 在电子钥匙控制部11的存储器11a存储有与车辆20共用的ID代码。另外,在存储器11a存储有用于电子钥匙控制部11使动作模式从驱动模式转移到待机模式的模式转换时间。
[0028] 电子钥匙控制部11具有时间计数器11b。
[0029] 在待机模式中,电子钥匙控制部11等待从振动检测部14供给信号,当从振动检测部14供给信号时,将动作模式从待机模式转移到驱动模式。另外,电子钥匙控制部11从待机模式转移到驱动模式,并启动时间计数器11b。
[0030] 在驱动模式中,电子钥匙控制部11等待从振动检测部14供给信号的同时,统筹控制LF接收部12以及UHF发送部13。在驱动模式中,当通过LF接收部12接收到请求信号时,电子钥匙控制部11生成响应信号,并将生成的响应信号供给至UHF发送部13,响应信号包括表示接收到请求信号的信息和存储于存储器11a的ID代码。UHF发送部13接收来自电子钥匙控制部11的响应信号,将接收到的响应信号调制并无线发送。
[0031] 另外,在驱动模式中,电子钥匙控制部11始终监视振动检测部14是否检测到振动,在每次通过振动检测部14检测到振动时,将由时间计数器11b计数的计数时间重置。在驱动模式中,在时间计数器11b的计数时间超过模式转换时间的情况下,电子钥匙控制部11将动作模式从驱动模式转移到待机模式。另外,电子钥匙控制部11将动作模式从驱动模式转移到待机模式,并且停止驱动时间计数器11b,重置时间计数器11b所计数的计数时间。
[0032] <车辆>
[0033] 如图1所示,车辆20具备:车载控制部21;LF发送部22;UHF接收部23;按钮开关24;以及发动机装置25。除了车载控制部21以外的各构成分别与该车载控制部21电连接。
[0034] LF发送部22将车载控制部21所生成的电信号调制成LF频带的无线信号,并将调制的无线信号朝向设定的车内的通信区域发送。
[0035] UHF接收部23接收UHF频带的无线信号,并将接收到的信号解调成电信号。
[0036] 按钮开关24被按压操作。
[0037] 发动机装置25对发动机25a的启动或停止进行控制。
[0038] 在车载控制部21的存储器21a存储有与电子钥匙10共用的ID代码。
[0039] 车载控制部21定期生成请求信号,请求信号包括请求发送ID代码的信息。车载控制部21使用LF发送部22调制该请求信号,并无线发送。
[0040] 车载控制部21在作为对请求信号的应答而通过UHF接收部23接收到响应信号时,将该响应信号所包含的ID代码与存储于存储器21a中的ID代码进行校验。若ID校验成立,车载控制部21允许启动发动机25a。在允许启动发动机25a的状态下检测到对按钮开关24的按压操作时,车载控制部21通过发动机装置25来启动发动机25a。
[0041] 另外,在发动机25a的启动没有被允许的状态、即ID校验不成立的状态下检测到对按钮开关24的按压操作时,车载控制部21生成请求信号。以该请求信号的生成、也就是说以按钮开关24被进行了按压操作为触发进行ID校验且ID校验成立时,车载控制部21通过发动机装置25来启动发动机25a。
[0042] 另一方面,在以对按钮开关24的按压操作为触发进行ID校验且ID校验不成立的情况下,车载控制部21通过发动机装置25执行曲柄转动(cranking)。然后,车载控制部21再次生成请求信号,并尝试进行ID校验。在通过该ID校验的尝试使得ID校验成立的情况下,车载控制部21通过发动机装置25来启动发动机25a。另外,在曲柄转动后尝试的ID校验不成立的情况下,车载控制部21不使发动机25a启动,而是通过例如仪表显示器26等报知部来报知ID校验不成立的信息。
[0043] 另外,发动机25a对应于振动部以及车载设备,按钮开关24对应于操作部。
[0044] <电子钥匙系统的通信动作>
[0045] 接着,对例如在车内小睡的用户想要启动车辆时的电子钥匙系统1的通信动作进行说明。另外,该通信动作以用户对按钮开关24的按压操作为触发而执行。
[0046] 如图2所示,当检测到对按钮开关24的按压操作时,车载控制部21生成请求信号(步骤S1)。然后,车载控制部21判断ID校验是否成立(步骤S2)。
[0047] 在与电子钥匙控制部11之间的ID校验成立时(步骤S2为“是”),车载控制部21通过发动机装置25来启动发动机25a(步骤S3),并结束上述一系列处理。即使在车内小睡,只要用户使电子钥匙10振动(移动等),从而电子钥匙控制部11从待机模式转移到驱动模式的话,用户仅仅对按钮开关24进行按压操作,就能启动车辆。
[0048] 另外,在与电子钥匙控制部11之间的ID校验不成立时(步骤S2为“否”),车载控制部21通过发动机装置25执行曲柄转动(步骤S4),然后生成请求信号(步骤S5)。
[0049] 在与电子钥匙控制部11之间的ID校验成立时(步骤S5为“是”),车载控制部21将其处理转移至步骤S3。也就是说,启动发动机25a,并结束一系列的处理。即使在电子钥匙控制部11因为在车内小睡而处于待机状态的情况下,车辆因为曲柄转动而振动,并通过该振动,电子钥匙控制部11也能将动作模式从待机模式转移到驱动模式。也就是说,即使电子钥匙控制部11的动作模式处于待机模式,用户仅对按钮开关24进行按压操作,就能启动车辆。
[0050] 另外,在即使执行曲柄转动后ID校验也不成立时(步骤S6为“否”),车载控制部21通过仪表显示器26等报知部报知表示ID校验不成立的信息(步骤S7),并结束一系列的处理。如此,在即使通过曲柄转动而使车辆振动,ID校验也不成立的情况下,车载控制部21不启动发动机25a,而是通过报知部来报知表示ID校验不成立的信息。由此,为了将电子钥匙控制部11的动作模式从待机模式切换到驱动模式,催促用户进行对电子钥匙10赋予振动的动作。
[0051] 如以上详细说明的那样,根据第1实施方式,得到以下所示的效果。
[0052] (1)将车载控制部21构成为以按钮开关24被操作作为条件,通过发动机装置25来执行曲柄转动。若电子钥匙10位于车内,通过曲柄转动使得车辆产生振动,通过该振动,电子钥匙控制部11将动作模式从待机模式转移到驱动模式。也就是说,电子钥匙控制部11能在其与车载控制部21之间进行无线通信。因此,即使例如驾驶员小睡而使电子钥匙控制部11处于待机模式,驾驶员仅仅对按钮开关24进行按压操作,就能启动车辆,所以相比于现有的系统,电子钥匙系统1的使用方便性良好。
[0053] (2)车载控制部21以对按钮开关24的操作作为触发执行ID校验,在ID校验不成立的情况下执行曲柄转动。也就是说,由于曲柄转动不在每次进行按钮开关24的操作时被执行,所以用户不易感到振动导致的不适感。
[0054] (3)车载控制部21在执行曲柄转动后,再次生成请求信号,并尝试ID校验。由此,与定期尝试ID校验的成立的情况相比,到ID校验成立为止的时间变短。也就是说,由于到能移动车辆为止的时间短,所以对用户来说,使用方便性良好。
[0055] (4)由于通过曲柄转动而使车辆振动,所以即使电子钥匙10处于车室内的任何位置,都能将电子钥匙控制部11从待机模式切换到驱动模式。
[0056] <第2实施方式>
[0057] 接着,对电子钥匙系统的第2实施方式进行说明。第2实施方式与第1实施方式的不同点在于,以对按钮开关24的操作作为触发执行ID校验,在ID校验不成立时,代替曲柄转动,车载控制部21使座椅电动机进行动作。此外,在第2实施方式中,通过座椅电动机的动作而对座椅赋予表示规定的时间变化的振动,并在电子钥匙控制部11的校验中使用表示该振动的时间变化的信息。因此,针对第1实施方式和第2实施方式的共用部分省略其说明。
[0058] <电子钥匙>
[0059] 如图1所示,在驱动模式中,电子钥匙控制部11以从待机模式切换到驱动模式作为触发,仅在事先设定的时间内通过振动检测部14记录表示检测出的振动的有无的信息以及表示振动方式的振动方式信息。另外,振动方式信息也可以记录于存储器11a,也可以记录于相对于存储器11a独立设置的易失性存储器等。
[0060] 在驱动模式中,在接收到包括用于请求振动方式信息的振动方式请求信息的请求信号的情况下,电子钥匙控制部11生成响应信号,响应信号包括以前记录的振动方式信息。
[0061] <车辆>
[0062] 如图1所示,车辆20具备4个座椅电动机27。4个座椅电动机27分别设于前排右侧、前排左侧、后排右侧、以及后排左侧的座椅。通过驱动各座椅电动机27,座椅的前后位置或座椅靠背的倾动位置被变更。
[0063] 在LF发送部22连接有4个天线22a、22b、22c、22d。如图4所示,天线22a设于前排右侧的座椅,天线22b设于前排左侧的座椅,天线22c设于后排右侧的座椅,天线22d设于后排左侧的座椅。另外,如图4中用单点划线所示,天线22a的输出调整为无线信号到达将前排右侧的座椅覆盖的区域,天线22b的输出调整为无线信号到达将前排左侧的座椅覆盖的区域。另外,天线22c的输出调整为无线信号到达将后排右侧的座椅覆盖的区域,天线22d的输出调整为无线信号到达将后排左侧的座椅覆盖的区域。
[0064] 车载控制部21定期生成请求信号以及天线指定信息。请求信号包括请求发送ID代码的信息。天线指定信息包括指定无线发送请求信号的天线的信息。LF发送部22从由天线指定信息所指定的天线发送被调制成LF频带的请求信号。
[0065] 另外,在上一次ID校验成立的情况下,车载控制部21生成与上一次相同的天线指定信息。例如,在基于上一次从天线22a无线发送的请求信号的ID校验成立的情况下,车载控制部21生成指定与上一次相同的天线22a的天线指定信息,LF发送部22从车载控制部21接收天线指定信息,并从天线22a无线发送请求信号。
[0066] 另一方面,在上一次ID校验不成立的情况下,车载控制部21生成指定与上一次所指定的天线不同的天线的天线指定信息。例如,在基于上一次从天线22a无线发送的请求信号的ID校验不成立的情况下,车载控制部21生成指定与上一次天线22a不同的天线22b的天线指定信息,LF发送部22从车载控制部21接收天线指定信息,并从天线22b无线发送请求信号。
[0067] 在以对按钮开关24的按压操作作为触发执行ID校验、且ID校验不成立的情况下,车载控制部21驱动与无线发送了ID校验最后成立时的请求信号的天线所设置的座椅对应的座椅电动机27。例如,在ID校验最后成立时的请求信号从天线22c无线发送的情况下,车载控制部21驱动设于后排右侧的座椅电动机27。另外,车载控制部21以座椅的振动表示事先设定的规定的时间变化(振动方式)的方式驱动座椅电动机27。例如,如图3所示,车载控制部21使座椅电动机27驱动设定次数,使得座椅以事先设定的时间X(X=几msec-几十msec)间隔进行振动。另外,车载控制部21不限于按次数控制座椅电动机27的驱动,也可以按时间等进行控制。
[0068] 另外,车载控制部21在驱动座椅电动机27后,生成包括振动方式请求信息的请求信号,并尝试ID校验以及振动方式信息的校验。在通过该尝试,ID校验成立,并且自身所设定的振动方式的信息和响应信号所包含的振动方式信息的校验成立的情况下,车载控制部21通过发动机装置25启动发动机25a。另外,无论是驱动座椅电动机27后尝试的ID校验以及振动方式信息的校验中的哪一个校验不成立的情况下,车载控制部21不启动发动机25a,而是通过仪表显示器26等报知部来报知表示ID校验不成立的信息。
[0069] 如以上详细说明的那样,根据第2实施方式,得到以下所示的效果。
[0070] (5)将车载控制部21构成为,在通过驱动座椅电动机27而以表示规定的振动方式驱动座椅后,尝试进行ID校验以及振动方式信息的校验。在振动方式信息的校验成立的情况下,电子钥匙10(电子钥匙控制部11)的动作模式因为座椅电动机27的振动而从待机模式切换为驱动模式、即推测为电子钥匙10位于车内,所以车载控制部21驱动发动机25a。另一方面,在振动方式信息的校验不成立的情况下,可以设想为电子钥匙10(电子钥匙控制部11)的动作模式没有因为座椅电动机27的振动而从待机模式切换为驱动模式、即电子钥匙
10位于车外。如果电子钥匙10位于车外,则可能有在无线通信中非法地使用中继器,所以车载控制部21不驱动发动机25a。如此,通过驱动座椅电动机27而尝试的ID校验以及振动方式信息的校验,本例的电子钥匙系统1具有高安全性。
[0071] (6)将车载控制部21构成为,在以对按钮开关24的按压操作作为触发的ID校验不成立的情况下,驱动与无线发送ID校验最后成立时的请求信号的天线所设置的座椅对应的座椅电动机27。电子钥匙控制部11的动作模式在ID校验最后成立的位置从驱动模式切换为待机模式的可能性高。因此,仅使一个座椅产生振动,就能将电子钥匙控制部11的动作模式从待机模式切换为驱动模式。另外,由于除了为了将电子钥匙控制部11的动作模式从待机模式切换为驱动模式而振动的座椅以外,其他座椅不产生振动,所以还有车辆的乗客不会因为振动而感到不适感这样的效果。
[0072] 另外,上述实施方式也可以变更为以下方式。
[0073] ·作为使车辆的至少一部分振动的振动部,在上述第1实施方式中说明了发动机,在上述第2实施方式中说明了座椅电动机27,但也可以是其他构成。例如,在行驶用的驱动源由发动机以及电动机构成的混合动系统的情况下,如图1中用虚线示出,也可以通过驱动HV电动机28而使车辆产生振动。如此,即使振动部是与上述第1以及第2实施方式不同的构成,用户仅仅对按钮开关24进行操作,就能使车载设备、在此为发动机25a进行动作。
[0074] 另外,在通过驱动HV电动机28而使车辆产生振动的情况下,车载控制部21优选为以振动逐渐变强的方式对HV电动机28进行控制。根据这样的构成,在电子钥匙10处于车辆的振动容易传递的位置的情况下,由于电子钥匙10能在振动弱的状态下进行电子钥匙10与车载控制部21之间的无线通信,所以用户不易感到因为HV电动机28使车辆振动而导致的不适感。另一方面,即使电子钥匙10位于车辆的振动不易传递的位置,因为车辆的振动逐渐变强,所以即使用户不对电子钥匙10赋予振动,电子钥匙10也能进行其与车载控制部21之间的无线通信,因此使用方便性良好。
[0075] 另外,只要是具有多个发动机25a、座椅电动机27以及HV电动机28等成为振动部构成的车辆的话,就能通过变更振动部自身而使车辆的振动的强弱产生变化。例如,按座椅电动机27、HV电动机28、发动机25a这样的顺序使车辆产生振动。即使在该情况下,也能得到上述效果。
[0076] ·在上述第1实施方式中,车载控制部21也可以将发动机装置25控制成以与基于上一次的曲柄转动进行的车辆的振动方式不同的振动方式实施曲柄转动。例如变更实施曲柄转动的定时,或者使曲柄转动的次数不同。在这种情况下,在电子钥匙10中检测出的振动方式也与上一次不同。因此,即使第3者读取了车辆的振动方式,由于该读取的振动方式的信息与下一次车辆的振动方式不同,所以该系统的安全性进一步提高。另外,即使在如上述第2实施方式那样采用座椅电动机27的情况下,或如上述其他例那样采用HV电动机28的情况下,本变更例都能适用。
[0077] 另外,只要是具有多个由发动机25a、座椅电动机27以及HV电动机28等成为振动部的构成的车辆的话,就能通过变更振动部自身而改变振动方式。即使在该情况下,也能得到上述效果。
[0078] ·上述第1以及第2实施方式中,车载设备不限定为以发动机25a为首的行驶用的驱动源。例如,也可以是电视、音响、导航仪等车辆辅助设备。另外,操作部不限定为用于启动行驶用驱动源的按钮开关24,也可以是车辆辅助设备用开关、开闭车窗的开关、照明用开关、用于使信号装置(winker)或刮器进行动作的手柄开关等。
[0079] ·在上述第2实施方式中,车载控制部21通过驱动座椅电动机27而使座椅产生振动后,尝试进行ID校验以及振动方式信息的校验,但是振动方式信息的校验并不是必需的。即使采用这样的构成的系统的情况下,也能得到与上述第2实施方式的(6)的效果同样的效果。
[0080] ·在上述第2实施方式中,作为发送LF频带的无线信号的天线采用了4个天线,但天线的数量不限定为4个。例如也可以设置前排座椅用天线和后排座椅用天线这2个天线。在这种情况下,车载控制部21通过驱动座椅电动机27仅使前排座椅、或者仅使后排座椅产生振动。即使这样构成的情况下,也能得到与上述第2实施方式同样的效果。另外,只要采用能通过指向性的切换、测定信号强度等来确定电子钥匙的位置的天线的话,也能将天线数量设为1个。
[0081] ·在上述第2实施方式中,作为振动的变化方式,车载控制部21实施了振动时间变化的校验,但是也可以实施基于振幅、振动时间、振动的轴等的校验。
[0082] ·在上述第1实施方式中,是作为车载设备以及振动部而采用发动机25a的系统,但是如上述第2实施方式的系统那样,作为车载设备采用发动机25a,作为振动部采用座椅电动机27,也可以是车载设备和振动部不同的系统。
[0083] ·在上述第1以及第2实施方式中,车载控制部21也可以在每次按钮开关24被操作时执行曲柄转动或者驱动座椅电动机27。
[0084] ·在上述第1以及第2实施方式中,针对作为报知部而采用仪表显示器26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但也可以是其他构成。只要是扬声器、导航仪显示器等、能通过人的感官进行报知的设备即可。
[0085] ·在上述第1以及第2实施方式中,电子钥匙系统1是通过LF频带以及UHF频带的电波进行无线通信的系统,但是也可以使用其他波段的电波进行无线通信。另外,也可以是基于Bluetooth(注册商标)等其他通信标准来进行无线通信的系统。
[0086] ·在上述第1以及第2实施方式中,电子钥匙10不必是车辆专用钥匙,也可以是智能手机等电子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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