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0001] 本
发明涉及烟草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含莱赛尔纤维的再造烟叶及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
背景技术
[0002] 再造烟叶(Reconstituted Tobacco),是利用烟末、烟梗、碎烟片等烟草物质为原料,结合其它纤维及辅料,制成的片状或丝状的再生产品。
[0003] 再造烟叶从加工工艺不同可以分为干法、辊压法、稠浆法和湿法造纸法等。
[0004] 其中,稠浆法工艺简要如下:将烟草原料
粉碎成烟粉,与外加纤维(如木浆纤维)、发烟剂、
粘合剂和
水混合,搅拌制浆,用铺浆装置把浆料铺在金属基带的表面,再经烘干、冷却、剥离、最后分切成一定规格的再造烟叶成品。
[0005] 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Heat-not-burn tobacco product)是一种新型烟草制品,抽吸时,其对烟弹(含
气溶胶形成基质)进行加热却不使其发生燃烧,加热时气溶胶形成基质中的发雾剂、尼古丁及
香味物质通过挥发产生烟气。
发明内容
[0006] 本公开创造性地将莱赛尔纤维和
碳纤维用于再造烟叶,获得的再造烟叶可作为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的气溶胶形成基质使用,其能够使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抽吸时烟雾释放量明显增加,而且感官抽吸
质量明显提高。
[0007] 在一些方面,提供一种再造烟叶,其含有以下重量百分比的成分:
[0008] 莱赛尔纤维0.3~20wt%(例如1~5wt%,例如4~8wt%,例如10~12wt%,例如5~15wt%,例如0.4~6.18wt%);
[0009]
碳纤维0.1~3wt%(例如0.1~0.5wt%,例如0.2~1wt%,例如1~2wt%,例如2~3wt%);和
[0010] 发烟剂5~30wt%(例如5~10wt%、例如10~15wt%、例如13~17wt%,例如15~20wt%、例如20~25wt%、例如25~30wt%)。
[0011] 上述重量百分比的计算以再造烟叶的总重量为100wt%。
[0012]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再造烟叶还含有以下物质中的一种或多种:烟草原料、外加
植物纤维、粘合剂和水。
[0013]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组成再造烟叶的各组分百分含量之和为100%。所述各组分包括但不限于莱赛尔纤维、碳纤维和发烟剂。
[0014]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烟草原料为粉末状。
[0015]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外加植物纤维选自竹纤维、针叶木纤维、阔叶木纤维、亚麻纤维和草纤维中的一种或多种。
[0016]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粘合剂选自瓜尔豆胶、黄原胶、羧甲基
纤维素和
淀粉中的一种或多种。
[0017]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再造烟叶的含水率为8~12wt%。
[0018]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再造烟叶的热扩散系数为1~10mm2/s(例如2~4mm2/s,例如4~6mm2/s,例如6~8mm2/s)。
[0019] 在一些方面,提供一种再造烟叶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20] (1)将原料组合物制成浆料;
[0021] (2)用稠浆法将所述浆料制成再造烟叶。
[0022] 按照原料组合物中各组分的重量份计,所述原料组合物包括:
[0023] 烟草原料70~90份(例如75~85份);
[0024] 碳纤维0.1~3份(例如0.1~0.5份,例如0.5~1份,例如1~2份,例如2~3份);
[0025] 莱赛尔纤维0.1~10份(例如0.1~0.5份,例如0.5~1份,例如1~2份,例如2~4份,例如4~6份,例如6~8份,例如8~10份);
[0026] 外加植物纤维1~10份(例如1~2份,例如2~4份,例如4~6份,例如6~8份,例如8~10份);
[0027] 发烟剂15~25份(例如15~18份,例如18~22份,例如22~25份);
[0028] 粘合剂0.5~2份(例如0.5~1份,例如1~1.5份,例如1.5~2份);
[0029] 可选地,所述原料组合物还包括水。
[0030]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所述原料组合物中水的含量为40~60wt%。
[0031]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步骤(2)包括以下操作:将浆料铺浆于稠浆法再造烟叶生产设备的金属基带上,载有浆料的金属基带经过烘干段,使浆料被烘干形成薄片,将薄片从金属基带上剥离,获得再造烟叶。
[0032]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烟草原料为粉末状。
[0033]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粉末状的烟草原料能够通过80~120目筛。
[0034]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粉末状的烟草原料不能通过250~350目筛。
[0035]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外加植物纤维选自竹纤维、针叶木纤维、阔叶木纤维、亚麻纤维和草纤维中的一种或多种。
[0036]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针叶木纤维是针叶木浆板经
破碎解纤至单根纤维呈分散状态的产物。
[0037]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粘合剂选自瓜尔豆胶、黄原胶、
羧甲基纤维素和淀粉中的一种或多种。
[0038]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发烟剂含有甘油和丙二醇。
[0039]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发烟剂含有70~90质量%甘油和10~30质量%丙二醇。
[0040]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再造烟叶是片状或丝状。
[0041] 在一些方面,提供一种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含有上述任一项的再造烟叶。
[0042]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是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
[0043] 在一些方面,提供莱赛尔纤维在制备再造烟叶中的用途。
[0044]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再造烟叶作为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的气溶胶形成基质。
[0045]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再造烟叶是用于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的再造烟叶。
[0046]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莱赛尔纤维在再造烟叶中的含量为为0.5~20wt%,例如0.5~5wt%,例如5~10wt%,例如10~15wt%,例如15~20wt%。
[0047]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稠浆法制备再造烟叶的设备包括铺料机构,金属基带,
烘干机构和铲剥机构。工作时,铺料机构将浆料铺于金属基带,载有浆料的金属基带经过烘干机构,使浆料被烘干形成薄片,冷却后,再使用铲剥机构将薄片从金属基带上剥离,获得再造烟叶。
[0048]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本公开方法制备的再造烟叶符合标准YC/T 16-2014再造烟叶,将该标准全部引用至此。
[0049]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用于构成再造烟叶的全部组分的含量之和为100%。
[0050] 术语解释
[0051] 本公开如果使用了以下的术语,它们可以具有如下的含义
[0052] 术语“烟草原料”选自烟叶、烟梗、烟末中的一种或多种。
[0053] 术语“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是指在使用时使烟弹(含气溶胶形成基质)保持受热但不被点燃的一类烟草制品。
[0054] 莱赛尔纤维(Lyocell),是采用N-甲
氧基吗啉(简称NMMO)的水溶液溶解木质纤维素后,进行
湿法纺丝生产的一种
再生纤维素纤维。
[0055] 碳纤维(carbon fibers)是指含碳量高于90%的纤维,其导热系数较高,例如可达到400~700W/m/K。碳纤维可以由粘胶、腈纶、芳纶、聚酰亚胺等纤维在高温下烧制而成。
[0056] 植物纤维,由竹材、木材、亚麻、草等植物原材料经化学或机械方法加工成浆板(或浆料),再由浆板(或浆料)经破碎解纤处理至单根纤维基本上相互分散的产物。其中化学法可包括烧
碱法、
硫酸盐法或亚
硫酸盐法等;机械浆可包括磨石磨木浆、盘磨机械浆或热磨机械浆等。
[0057] 针叶木纤维,针叶木的纤维。针叶木是指叶子呈针状、条形或鳞形的树木,例如
云杉、冷杉、
马尾松、落叶松、湿地松、火炬松等。
[0058] 有益效果
[0059] 本公开一项或多项方案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有益效果:
[0060] 1)再造烟叶能够容纳更多的发烟剂,且表面干燥没有液态物渗出;
[0061] 2)再造烟叶的热扩散系数更高;
[0062] 3)再造烟叶用于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烟雾量更高;
[0063] 4)用于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烟草本香质好,余味干净,感官质量更好。
具体实施方式
[0064] 下面将结合
实施例对本公开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描述,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将会理解,下列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公开,而不应视为限定本公开的范围。实施例中未注明具体条件者,按照常规条件或制造商建议的条件进行。所用
试剂或仪器未注明生产厂商者,均为可以通过市购获得的常规产品。
[0065] 以下实施例和对比例使用的原料如下表所示:
[0066] 表1
[0067]
[0068]
[0069] 实施例1~3
[0070] 按照表2的原料配方用稠浆法制备再造烟叶:
[0071] (1)将粉末状烟草原料、碳纤维、莱赛尔纤维、针叶木纤维、瓜尔豆胶、发烟剂(90质量%甘油+10质量%丙二醇)混合,加水(约45℃)搅拌,形成浆料;
[0072] (2)将上述浆料铺浆于稠浆法再造烟叶生产设备的金属基带上,载有浆料的金属基带经过烘干段,使浆料被烘干形成薄片,冷却后,将薄片从金属基带上剥离,即获得含水率10±1wt%再造烟叶产品;
[0073] 其中,粉末状烟草原料按如下方法获得:将烟草原料(烟叶)经切丝、粉碎、
研磨、过筛,获得100-300目(即通过100目筛,不通过300目筛)粉末,即为粉末状烟草原料。
[0074] 其中,针叶木纤维按如下方法获得:针叶木纤维浆板经破碎解纤处理,具体地,先经锤式
破碎机粗破碎至1.0-2.0cm2的颗粒,再经锯齿式精细破碎机解纤至单根纤维,获得的单根纤维基本上相互分散的产物,即为针叶木纤维。
[0075] 对比例1~3
[0076] 对比例1~3与实施例1~3的区别分别在于用等重量的针叶木纤维替换原料中的碳纤维和莱赛尔纤维。
[0077] 实施例1~3和对比例1~3的原料配方和再造烟叶产品中发烟剂、碳纤维、莱赛尔纤维和针叶木纤维的含量如下表2所示。
[0078] 表2
[0079]
[0080] 分析检测
[0081] 项目1:发烟剂含量
[0082] 从外观上看,实施例1~3和对比例1~2的再造烟叶产品均表面干燥,没有液态物渗出。对比例3的再造烟叶产品表面有少量残留液体渗出。
[0083] 按照YC/T243-2008《烟草及烟草制品1,2-丙二醇、丙三醇的测定气相色谱法》标准检测了实施例1~3和对比例1~3的再造烟叶产品中的发烟剂含量,结果如表3所示。
[0084] 项目2:热扩散系数
[0085] 按照GB/T22588-2008《闪光法测量热扩散系数或导热系数》标准检测了实施例1~3和对比例1~3的再造烟叶产品中的热扩散系数,结果如表3所示。
[0086] 表3
[0087]
[0088] 项目3:烟雾量和感官质量
[0089] 将实施例1~3和对比例1~3的再造烟叶切成0.8~1mm宽度的烟丝,替换市面现有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IQOS/HeatSticks烟弹的烟芯段,烟丝填充量为0.32g/支。
[0090] 组织7位专业烟草评吸人员,抽吸上述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并对烟雾量和感官质量进行打分,再对分数取平均值。
[0091] 其中,感官质量满分为100分,打分标准大致参照GB 5606.4-2005《
卷烟第4部分感官技术要求》,但针对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感官质量评价,主要从以下几大指标“烟气
温度(满分20分);烟雾量(满分20分);抽吸口数(满分20分);香韵
风格(满分16分);满足感(满分8分);舒适性(满分8分);异味(满分8分)”,总分100分进行评价。打分结果如下表4所示。
[0092] 表4
[0093]
[0094]
[0095] 如表3和表4所示,相较于对比例1~3,实施例1~3的再造烟叶用于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确实表现出以下有益效果:
[0096] 1)再造烟叶能够容纳更多的发烟剂,且表面干燥没有液态物渗出;
[0097] 2)再造烟叶的热扩散系数更高;
[0098] 3)再造烟叶用于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烟雾量更高;
[0099] 4)用于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烟草本香质好,余味干净,感官质量更好。
[0100] 由上述实验效果可以推知,碳纤维与莱赛尔纤维协同地改善了再造烟叶的整体性能,提高了烟雾量,改善了感官品质。
[0101] 尽管本发明的实施方式已经得到详细的描述,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将理解:根据已经公开的所有教导,可以对细节进行各种
修改和变动,并且这些改变均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本发明的全部范围由所附
权利要求及其任何等同物给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