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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销售系统

阅读:1033发布:2020-06-17

专利汇可以提供药品销售系统专利检索,专利查询,专利分析的服务。并且药品销售系统,涉及到一种药品的销售的商业模式,属于 电子 商务技术领域。解决了现有药品销售方式存在的售卖模式单一、采买效率低、 可追溯性 差的问题。所述系统包括用于采集医生 处方 信息的医疗信息模 块 ;用于将销售终端发送的处方药销售信息进行汇总存储的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用于记录售出的处方药的药品信息以及对应的医生处方的信息、并将所记录的信息形成处方药已销售信息发送 给药 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的销售终端。上述系统还可以包括用于实现对同一处方中的药品销售数量进行监控的销售监管模块。本 发明 是药品销售模式的发展趋势,其能够有效的实现药品销售去向 跟踪 ,并进一步实现对医生处方药品使用量、患者购买处方药品的数量进行有效监控。,下面是药品销售系统专利的具体信息内容。

1.一种药品销售系统,所述系统包括销售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医疗信息模和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其中:
所述医疗信息模块,用于采集医生处方信息,所述医生处方信息包括处方识别码、医生信息、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药品数量和用药方法;
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用于将销售终端发送的处方药销售信息进行汇总存储;
销售终端,用于记录售出的处方药的药品信息以及对应的医生处方的信息,还用于将所记录的信息形成处方药已销售信息发送给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药品销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销售终端,还用于从医疗信息模块获取医生处方信息中的药品名称和相应的数量,还用于依据所述药品名称和数量生成药品购买选择界面。
3.一种药品销售系统,所述系统包括销售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医疗信息模块、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和销售监管模块,其中:
所述医疗信息模块,用于采集医生处方信息,所述医生处方信息包括:处方识别码、医生信息、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药品数量和用药方法;
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用于将销售监管模块发送的处方药已销售信息进行汇总存储;
销售终端,用于从医疗信息模块获取医生处方信息,并依据所述医生处方信息生成处方药预销售信息,并将该预销售信息发送给销售监管模块;还用于接收销售监管模块发送的审批销售信息;还用于根据所述审批销售信息生产药品购买信息给购药者;还用于根据购药者的反馈信息生成处方药已销售信息、并将该信息发送给销售监管模块;
销售监管模块,包括比较子模块、比较反馈子模块、已销售信息复核子模块;其中:
比较子模块,用于将销售终端发送的处方药预销售信息与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中的处方药已销售信息进行比较并生成比较结果,所述比较结果有:比较结果1、处方药预售信息中医生处方、药品及数量已经全部售出;比较结果2、部分售出,允许售出的药品名称及数量;比较结果3、全部未售出,处方预售信息中的医生处方、药品及数量;
比较反馈子模块,用于根据比较结果生成审批销售信息发送给相应的销售终端,所述审批销售信息有三种:针对比较结果1的审批销售信息为:禁止销售;针对比较结果2的审批销售信息为:部分允许销售以及允许销售的药品名称及数量;针对比较结果3的审批销售信息为:允许销售以及处方药预销售信息;
已销售信息复核子模块,用于将销售终端发送的处方药已销售信息与对应的审批销售信息进行比较,如果已销售信息中的药品及数量范围小于审批销售信息、或者与审批销售信息相同,则将该处方药已销售信息发送至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否则向销售终端发出警告信息,同时生成处方药销售违规预警信息,并将违规预警信息加入到处方药已销售信息中发送至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存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药品销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比较子模块用于将销售终端发送的处方药预销售信息与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中的处方药已销售信息进行比较并生成比较结果是由下述单元实现的:
检索单元,以处方药预销售信息中的医生处方的处方识别码作为索引在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中进行了检索,获得所有相关的处方药已销售信息作为比较对象,并将所有对比对象发送给对抽单元,如果未检索到对比对象,则发送无对比对象信息给比较结果生成单元;
对比单元,用于将检索单元发送的每一个比较对象中的药品名称和数量分别与处方药预销售信息中的药品名称和数量进行对比,针对每一个比较对象的对比过程为:分别以比较对象中的每一个药品名称为索引到处方药预销售信息中进行检索,当检索到相同名称的药品时,用处方药预销售信息中的数量减去对抽对象中的数量;所有对抽对象对比之后,将对比后的处方药销售信息发送给比较结果生成单元;
比较结果生成单元,用于在接收到检索单元发送的无对比对象信息时,生成比较结果
3;还用于依据对抽单元发送的对比后的处方药预销售信息生成比较结果,具体为:判断对比后的处方药预销售信息中的药品名称和数量信息,如果所有药品名称对应的数量均为零,则生成比较结果1;否则,将数量为非零的药品名称及数量组合生成比较结果2。
5.一种药品销售系统,所述系统包括销售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医疗信息模块、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和销售监管模块,其中:
所述医疗信息模块,用于采集医生处方信息,所述医生处方信息包括:处方识别码、医生信息、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药品数量和用药方法;
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用于将销售监管模块发送的处方药已销售信息进行汇总存储,还用于根据销售监管模块发送的处方药已销售信息生成禁售信息,所述禁售信息包括:
患者名称、处方药名称和禁售时间;还用于每天核对所有禁售信息的禁售时间,将禁售时间到期的禁售信息删除;
销售终端,用于从医疗信息模块获取医生处方信息,并将所述医生处方信息发送给销售监管模块;还用于接收销售监管模块发送的审批销售信息;还用于根据审批销售信息生成允许销售药品信息;还用于根据购药者的反馈信息生成处方药已销售信息、并将该信息发送给销售监管模块;
销售监管模块,包括比较子模块、比较反馈子模块、已销售信息复核子模块;其中:
比较子模块,用于在销售终端发送的医生处方信息中提取患者信息,并在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中的禁售名单中查找,若不存在相同的患者信息,则发送允许售药信息给比较反馈子模块,若存在相同的患者信息,则进一步比较所述医生处方信息中的所有处方药名称和禁售名单中该患者信息对应的所有处方药名称,如果不存在相同的药品名称,则发送允许售药信息给比较反馈子模块,如果存在相同的药品名称,则将所述相同的药品名称及对应的禁售时间作为禁售药品信息发送给比较反馈子模块;
比较反馈子模块,用于根据比较子模块发送的信息生成比较结果,并将所述比较结果发送给销售终端;所述根据比较子模块发送的信息生成比较结果为:当接收到允许售药信息时,生成允许销售的审批销售信息,当接收到禁售药品信息时,将该禁售药品信息作为审批销售信息发送给销售终端。
6.根据权利要求1、3或5所述的一种药品销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患者信息是指患者身份信息,该信息是指身份证信息、人脸信息、指纹信息或者医疗卡信息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的组合。
7.根据权利要求1、3或5所述的一种药品销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医生处方信息为依据医生处方生成的二维码信息。
8.根据权利要求1、3或5所述的一种药品销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处方药已销售信息包括医生处方信息、销售终端标识、售出药品名称及数量、售出时间。
9.根据权利要求1、3或5所述的一种药品销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销售终端,还用于识别售出的药品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并将该药品电子监管码作为处方药已销售信息的一部分。
10.根据权利要求1、3或5所述的一种药品销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销售终端为嵌入在自动售药机中的软件模块、医院药局售药系统中的软件模块、药品销售实体店的售药系统中的软件模块或者网络药店售药系统中的软件模块。

说明书全文

药品销售系统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到一种药品的销售的商业模式,属于电子商务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0002] 目前,在我国,处方药是必须要有医生开具的处方才能够购买的,即:购买药品的人必须凭借医生处方去药店或者医院药局等售卖药品的场所购买相应的药品,这种销售模式存在的缺陷有:
[0003] 一、需要药品购买者持医生开具的处方到药品售卖场所购买药品,这种方式影响了药品售卖过程中的采买效率,有可能影响患者治疗时间。
[0004] 二、售卖处方药品的场所仅仅记录售卖药品名称、规格,一般不记录药品批号这些具体信息,也不会记录取药者的姓名身份信息,进而导致对于处方药品只能追溯到销售终端,不能追溯到具体购买药品的人以及该人购买了哪个批次的药品,即:处方药品无法追踪到最终的购买者、使用者。
[0005] 三、对于一些管制性的药品,如精神类、成瘾性药品,经常存在一个患者通过短时间内分别在多家医院获得医生处方、达到获得更多处方药品的目的,有些人会将这些处方药品用作违法活动,进而扰乱社会治安。
[0006] 设计一种医疗系统,特别是药品销售、处方审核、追溯的商业模式。

发明内容

[0007] 本发明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种全新的药品的销售商业模式,解决现有药品销售方式存在的售卖模式单一、采买效率低、可追溯性差的问题。
[0008] 本发明提供了三种药品销售系统,分别为:
[0009] 第一种药品销售系统:所述药品销售系统包括销售终端、医疗信息模和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其中:
[0010] 所述医疗信息模块,用于采集医生处方信息,所述医生处方信息包括处方识别码、医生信息、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药品数量和用药方法;
[0011] 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用于将销售终端发送的处方药销售信息进行汇总存储;
[0012] 销售终端,用于记录售出的处方药的药品信息以及对应的医生处方的信息,还用于将所记录的信息形成处方药已销售信息发送给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
[0013] 上述药品销售系统的药品销售终端能够及时的将处方药的销售情况与医生处方信息进行结合,并发送至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进行汇总,进而达到了对处方药销售去向的有效记录,医生处方信息中有医生信息和患者信息,因此根据该信息能够追查到开具处方的医生、患者就诊的医院甚至患者的所有病例档案等信息,进而实现了对处方药品的开出者、使用者的跟踪和追溯。
[0014] 第二种药品销售系统:所述药品销售系统包括销售终端、医疗信息模块、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和销售监管模块,其中:
[0015] 所述医疗信息模块,用于采集医生处方信息,所述医生处方信息包括:处方识别码、医生信息、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药品数量和用药方法;
[0016] 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用于将销售监管模块发送的处方药已销售信息进行汇总存储;
[0017] 销售终端,用于从医疗信息模块获取医生处方信息,并依据所述医生处方信息生成处方药预销售信息,并将该预销售信息发送给销售监管模块;还用于接收销售监管模块发送的审批销售信息;还用于根据所述审批销售信息生产药品购买信息给购药者;还用于根据购药者的反馈信息生成处方药已销售信息、并将该信息发送给销售监管模块;
[0018] 销售监管模块,包括比较子模块、比较反馈子模块、已销售信息复核子模块;其中:
[0019] 比较子模块,用于将销售终端发送的处方药预销售信息与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中的处方药已销售信息进行比较并生成比较结果,所述比较结果有:比较结果1、处方药预售信息中医生处方、药品及数量已经全部售出;比较结果2、部分售出,允许售出的药品名称及数量;比较结果3、全部未售出,处方预售信息中的医生处方、药品及数量;
[0020] 比较反馈子模块,用于根据比较结果生成审批销售信息发送给相应的销售终端,所述审批销售信息有三种:针对比较结果1的审批销售信息、禁止销售;针对比较结果2的审批销售信息、部分允许销售以及允许销售的药品名称及数量;针对比较结果3的审批销售信息、允许销售以及处方药预销售信息;
[0021] 已销售信息复核子模块,用于将销售终端发送的处方药已销售信息与对应的审批销售信息进行比较,如果已销售信息中的药品及数量范围小于审批销售信息、或者与审批销售信息相同,则将该处方药已销售信息发送至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否则向销售终端发出警告信息,同时生成处方药销售违规预警信息,并将违规预警信息加入到处方药已销售信息中发送至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存储。
[0022] 上述药品销售系统与第一种药品销售系统相比较,增加了对购买处方药品时所使用的医生处方信息进行校验的功能,即:在持医生处方购买处方药品时,首先对该医生处方进行核对,并且仅仅针对该医生处方中的处方药中没有销售过的药品进行销售,进而有效避免重复使用同一个医生处方多次重复购买处方药的情况出现。同时,上述药品销售系统在对医生处方信息进行核对时,具体核对了处方中具体药品名称和数量,即:允许同一张医生处方分别在多个销售终端分别购买处方药,即:充分的考虑到一个销售终端没有医生处方中提及的所有药品、或者相应的处方药品数量不足的情况,更方便购药者灵活选择销售终端。上述药品销售系统中,对于处方药已销售信息超出应当销售的范围时会在处方药已销售信息中增加销售违规预警信息,进而便于药品管理者进行查询监管。
[0023] 第三种药品销售系统:所述系统包括销售终端、医疗信息模块、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和销售监管模块,其中:
[0024] 所述医疗信息模块,用于采集医生处方信息,所述医生处方信息包括:处方识别码、医生信息、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药品数量和用药方法;
[0025] 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用于将销售监管模块发送的处方药已销售信息进行汇总存储,还用于根据销售监管模块发送的处方药已销售信息生成禁售信息,所述禁售信息包括:患者名称、处方药名称和禁售时间;还用于每天核对所有禁售信息的禁售时间,将禁售时间到期的禁售信息删除;
[0026] 销售终端,用于从医疗信息模块获取医生处方信息,并将所述医生处方信息发送给销售监管模块;还用于接收销售监管模块发送的审批销售信息;还用于根据审批销售信息生成允许销售药品信息;还用于根据购药者的反馈信息生成处方药已销售信息、并将该信息发送给销售监管模块;
[0027] 销售监管模块,包括比较子模块、比较反馈子模块、已销售信息复核子模块;其中:
[0028] 比较子模块,用于在销售终端发送的医生处方信息中提取患者信息,并在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中的禁售名单中查找,若不存在相同的患者信息,则发送允许售药信息给比较反馈子模块,若存在相同的患者信息,则进一步比较所述医生处方信息中的所有处方药名称和禁售名单中该患者信息对应的所有处方药名称,如果不存在相同的药品名称,则发送允许售药信息给比较反馈子模块,如果存在相同的药品名称,则将所述相同的药品名称及对应的禁售时间作为禁售药品信息发送给比较反馈子模块;
[0029] 比较反馈子模块,用于根据比较子模块发送的信息生成比较结果,并将所述比较结果发送给销售终端;所述根据比较子模块发送的信息生成比较结果为:当接收到允许售药信息时,将该允许销售作为审批销售信息,当接收到禁售药品信息时,将该禁售药品信息作为审批销售信息发送给销售终端。
[0030] 所述销售终端用于根据审批销售信息生成允许销售药品信息的方法为:在接收的审批销售信息为允许销售时,将医生处方信息中的所有处方药信息作为允许销售药品信息;在接收到的审批销售信息中有禁售药品信息时,则在医生处方信息中删除禁售药品信息后生成允许销售药品信息。
[0031] 所述的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用于根据销售监管模块发送的处方药已销售信息生成禁售信息的方法为:读取该处方药已销售信息中的每一种处方药名称及其数量,然后针对每一种处方药作如下处理:依据该处方药的最大允许使用量及销售数量计算可服用时间,并依据销售时间和该可服用时间获得禁售时间,然后将该处方药已销售信息中的患者信息、处方药名称及禁售时间生成仅售信息。
[0032] 所述依据销售时间和该可服用时间获得禁售时间的方法为:用销售时间加上可服用时间后,在减去指定时间获得禁售时间。所述指定时间为设定的时间,可以为2天至7天之间的任意数值。这样能够方面患者提前2天至7天购买药品作为备用。具体指定时间可以根据不同的处方药的使用量及对人体的危害程度进行设定。
[0033] 所述允许销售药品信息为医生处方信息中的药品除去审批销售信息中的禁售药品信息。
[0034] 上述药品销售系统与第一种药品销售系统相比较,增加了对同一个患者连续对相同处方药进行购买的监管,即:避免同一个患者前一次购买的处方药没有服用完时再次购买的情况发生,进而有效控制同一个患者对处方药的使用量,避免超量服药对人体造成伤害。
[0035] 上述两种药品销售系统均在实现对处方药销售限制的同时,也方便了患者购药,另外,还能够有效的获得处方药品的销售去向,便于对处方药的销售去向做跟踪追溯,达到对处方药品有效管制的效果,这种管制效果也能够为在处方药品出了质量问题时的追回提供了有效的信息。
[0036] 上述两种药品销售系统中的销售终端,不局限于现有某种药品销售模式,其可以为嵌入在自动售药机中的软件模块、医院药局售药系统中的软件模块、药品销售实体店的售药系统中的软件模块或者网络药店售药系统中的软件模块。即:该销售终端可以嵌入现有各种药品销售模式的药品销售系统中,实现最终与购药者的直接交互,实现对处方药品销售的一手信息的采集。
[0037] 本发明所述的两种药品销售系统,是将来药品销售模式的一种发展趋势,该种药品销售系统能够有效的实现药品的销售管理以及药品销售去向跟踪,依据该系统,还可以进一步开发针对医生的处方药品使用过量的监控系统、针对患者的处方药品过量购买的监控系统等。附图说明
[0038] 图1是本发明所述的第一种药品销售系统的模块示意图。
[0039] 图2是本发明所述的第一种和第二种药品销售系统的模块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40] 具体实施方式一、参见图1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施方式所述的药品销售系统包括销售终端、医疗信息模块和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其中:
[0041] 所述医疗信息模块,用于采集医生处方信息,所述医生处方信息包括处方识别码、医生信息、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药品数量和用药方法;
[0042] 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用于将销售终端发送的处方药销售信息进行汇总存储;
[0043] 销售终端,用于记录售出的处方药的药品信息以及对应的医生处方的信息,还用于将所记录的信息形成处方药已销售信息发送给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
[0044] 上述药品销售系统在实际应用中,销售终端采集处方药品的销售信息,并将该销售信息与医生处方信息一起发送至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进而实现对处方药品销售信息以及对应医生处方信息的收集,进而根据该模块存储的销售信息有效的实现对处方药品销售去向的跟踪。
[0045] 本实施方式所述的销售终端可以为嵌入在自动售药机中的软件模块、医院药局售药系统中的软件模块、药品销售实体店的售药系统中的软件模块或者网络药店售药系统中的软件模块。
[0046] 本实施方式中,所述销售终端还可以增加:用于从医疗信息模块获取医生处方信息中的药品名称和相应的数量,还用于依据所述药品名称和数量生成药品购买选择界面。
[0047] 上述销售终端增加获取医生处方信息的功能,进而能够根据该功能生成购买界面,即:给购药者提供处方中的药品名称及对应数量的信息,便于购药者选择所要购买的药品及数量。
[0048] 该功能更适用于嵌入自动售药机中的软件模块或者医院药局售药系统中的软件模块使用。
[0049] 具体实施方式二、本实施方式所述的药品销售系统包括销售终端、医疗信息模块、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和销售监管模块,其中:
[0050] 所述医疗信息模块,用于采集医生处方信息,所述医生处方信息包括:处方识别码、医生信息、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药品数量和用药方法;
[0051] 所述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用于将销售监管模块发送的处方药已销售信息进行汇总存储;
[0052] 所述销售终端,用于从医疗信息模块获取医生处方信息,并依据所述医生处方信息生成处方药预销售信息,并将该预销售信息发送给销售监管模块;还用于接收销售监管模块发送的审批销售信息;还用于根据所述审批销售信息生产药品购买信息给购药者;还用于根据购药者的反馈信息生成处方药已销售信息、并将该信息发送给销售监管模块;
[0053] 所述销售监管模块,包括比较子模块、比较反馈子模块、已销售信息复核子模块;其中:
[0054] 比较子模块,用于将销售终端发送的处方药预销售信息与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中的处方药已销售信息进行比较并生成比较结果,所述比较结果有:比较结果1、处方药预售信息中医生处方、药品及数量已经全部售出;比较结果2、部分售出,允许售出的药品名称及数量;比较结果3、全部未售出,处方预售信息中的医生处方、药品及数量;
[0055] 比较反馈子模块,用于根据比较结果生成审批销售信息发送给相应的销售终端,所述审批销售信息有三种:针对比较结果1的审批销售信息、禁止销售;针对比较结果2的审批销售信息、部分允许销售以及允许销售的药品名称及数量;针对比较结果3的审批销售信息、允许销售以及处方药预销售信息;
[0056] 已销售信息复核子模块,用于将销售终端发送的处方药已销售信息与对应的审批销售信息进行比较,如果已销售信息中的药品及数量范围小于审批销售信息、或者与审批销售信息相同,则将该处方药已销售信息发送至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否则向销售终端发出警告信息,同时生成处方药销售违规预警信息,并将违规预警信息加入到处方药已销售信息中发送至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存储。
[0057] 本实施方式所述的药品销售系统增加了对医生处方药品中的处方药是否已经销售的核对,进而有效避免购药者使用同一个医生处方多次重复购买的情况出现。
[0058] 本实施方式中,还有增加了对超出医生处方进行购买处方药的预警信息的保存,进而便于对违规售药的监管与追踪。
[0059] 本实施方式中的比较子模块用于将销售终端发送的处方药预销售信息与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中的处方药已销售信息进行比较并生成比较结果是由下述单元实现的:
[0060] 检索单元,以处方药预销售信息中的医生处方的处方识别码作为索引在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中进行了检索,获得所有相关的处方药已销售信息作为比较对象,并将所有对比对象发送给对抽单元,如果未检索到对比对象,则发送无对比对象信息给比较结果生成单元;
[0061] 对比单元,用于将检索单元发送的每一个比较对象中的药品名称和数量分别与处方药预销售信息中的药品名称和数量进行对比,针对每一个比较对象的对比过程为:分别以比较对象中的每一个药品名称为索引到处方药预销售信息中进行检索,当检索到相同名称的药品时,用处方药预销售信息中的数量减去对抽对象中的数量;所有对抽对象对比之后,将对比后的处方药销售信息发送给比较结果生成单元;
[0062] 比较结果生成单元,用于在接收到检索单元发送的无对比对象信息时,生成比较结果3;还用于依据对抽单元发送的对比后的处方药预销售信息生成比较结果,具体为:判断对比后的处方药预销售信息中的药品名称和数量信息,如果所有药品名称对应的数量均为零,则生成比较结果1;否则,将数量为非零的药品名称及数量组合生成比较结果2[0063] 上述给出了一种比较子模块实现对医生处方信息进行校验的具体方式,该种方式是依据医生处方中的处方识别码作为索引,进而获得在之前用该医生处方购买处方药品的所有信息,进而实现:首先判断是否有人已经使用该医生处方购买过相应处方药品,其次,在该医生处方已经被使用过的前提下,判断该医生处方中的处方药品是否已经都被购买过了,如果未购买过,则允许购买还没有购买的药品及相应数量。这种方式能够在有效的避免医生处方重复使用的前提下,方面患者使用同一张医生处方、到多个销售终端分别购买处方中的各种处方药品,给予患者充分的选择售药方的权利。
[0064] 具体实施方式三、本实施方式所述的一种药品销售系统包括销售终端、医疗信息模块、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和销售监管模块,其中:
[0065] 所述医疗信息模块,用于采集医生处方信息,所述医生处方信息包括:处方识别码、医生信息、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药品数量和用药方法;
[0066] 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用于将销售监管模块发送的处方药已销售信息进行汇总存储,还用于根据销售监管模块发送的处方药已销售信息生成禁售信息,所述禁售信息包括:患者名称、处方药名称和禁售时间;还用于每天核对所有禁售信息的禁售时间,将禁售时间到期的禁售信息删除;
[0067] 销售终端,用于从医疗信息模块获取医生处方信息,并将所述医生处方信息发送给销售监管模块;还用于接收销售监管模块发送的审批销售信息;还用于根据审批销售信息生成允许销售药品信息;还用于根据购药者的反馈信息生成处方药已销售信息、并将该信息发送给销售监管模块;
[0068] 销售监管模块,包括比较子模块、比较反馈子模块、已销售信息复核子模块;其中:
[0069] 比较子模块,用于在销售终端发送的医生处方信息中提取患者信息,并在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中的禁售名单中查找,若不存在相同的患者信息,则发送允许售药信息给比较反馈子模块,若存在相同的患者信息,则进一步比较所述医生处方信息中的所有处方药名称和禁售名单中该患者信息对应的所有处方药名称,如果不存在相同的药品名称,则发送允许售药信息给比较反馈子模块,如果存在相同的药品名称,则将所述相同的药品名称及对应的禁售时间作为禁售药品信息发送给比较反馈子模块;
[0070] 比较反馈子模块,用于根据比较子模块发送的信息生成比较结果,并将所述比较结果发送给销售终端;所述根据比较子模块发送的信息生成比较结果为:当接收到允许售药信息时,生成允许销售的审批销售信息,当接收到禁售药品信息时,将该禁售药品信息作为审批销售信息发送给销售终端。
[0071] 所述销售终端用于根据审批销售信息生成允许销售药品信息的方法为:在接收的审批销售信息为允许销售时,将医生处方信息中的所有处方药信息作为允许销售药品信息;在接收到的审批销售信息中有禁售药品信息时,则在医生处方信息中删除禁售药品信息后生成允许销售药品信息。
[0072] 所述的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用于根据销售监管模块发送的处方药已销售信息生成禁售信息的方法为:读取该处方药已销售信息中的每一种处方药名称及其数量,然后针对每一种处方药作如下处理:依据该处方药的最大允许使用量及销售数量计算可服用时间,并依据销售时间和该可服用时间获得禁售时间,然后将该处方药已销售信息中的患者信息、处方药名称及禁售时间生成仅售信息。
[0073] 所述依据销售时间和该可服用时间获得禁售时间的方法为:用销售时间加上可服用时间后,在减去指定时间获得禁售时间。所述指定时间为设定的时间,可以为2天至7天之间的任意数值。这样能够方面患者提前2天至7天购买药品作为备用。具体指定时间可以根据不同的处方药的使用量及对人体的危害程度进行设定。
[0074] 所述允许销售药品信息为医生处方信息中的药品除去审批销售信息中的禁售药品信息。上述药品销售系统与第一种药品销售系统相比较,增加了对同一个患者连续对相同处方药进行购买的监管,即:避免同一个患者前一次购买的处方药没有服用完时再次购买的情况发生,进而有效控制同一个患者对处方药的使用量,避免超量服药对人体造成伤害。
[0075] 本实施方式所述的药品销售系统还可以包括:报警信息生成模块,该报警信息生成模块用于比较销售终端针对一个医生处方信息生成的允许销售药品信息和处方药已销售信息,当所述处方药已销售信息中的处方药及数量超出允许销售药品信息中的处方药及数量时,生成报警信息。该报警信息可供药品监察部查询。
[0076] 具体实施方式一、二或三所述的药品销售系统中提及的患者信息,是指患者身份信息,该信息是指身份证信息、人脸信息、指纹信息或者医疗卡信息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的组合。该信息就是对患者身份的识别,即:确定处方药使用者身份的目的。该患者身份信息具体采用什么形式,在实际应用时根据医院的诊断系统的现有情况来选择决定。
[0077] 具体实施方式一、二或三所述的药品销售系统中提及的医生处方信息可以采用现有技术,将医生处方信息生成的二维码信息的形式,该种形式的医生处方不但方面携带(既可以打印成纸质的形式、还可以用电子形式存储到手机等职能便携终端),还能够达到维护患者隐私的效果,因为医生处方中往往有患者的诊断信息,有些患者不希望将自己的病情公布与众,因此采用这种二维码形式的医生处方,更有利于保护患者隐私。另外,该种二维码形式的信息,也更方便销售终端的识别与读取。
[0078] 具体实施方式一、二或三所述的药品销售系统中提及处方药已销售信息包括医生处方信息、销售终端标识、售出药品名称及数量和售出时间。
[0079] 具体实施方式一、二或三所述的药品销售系统中提及的销售终端,还用于识别售出的药品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并将该药品电子监管码作为处方药已销售信息的一部分。所述药品电子监管码是药品每个独立包装都有的唯一识别编码,通过该编码能够在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查询到该独立包装药品的状态。将该信息作为药品销售信息的一部分,将更有利于对处方药的跟踪和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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