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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生态放养鸡的养殖技术

阅读:1019发布:2020-05-19

专利汇可以提供一种生态放养鸡的养殖技术专利检索,专利查询,专利分析的服务。并且本 发明 公开了鸡场养殖技术领域的一种生态放养鸡的养殖技术,生态养殖即在持续保持自然环境生态发展的前提下,将舍内育雏结束的鸡,白天散养在隔离的林地、果园、草场、农田、荒山荒坡等自然环境中自由觅食,辅以人工补食、晚归舍室,提升综合生态经济效益的养殖方式。严格把 水 、气、土、菌等自然条件,使鸡在最健康的状态下成长,确保鸡肉和鸡蛋拥有最健康的营养和品质,本标准规定了生态放养鸡养殖技术规范的术语和定义、鸡场建设、人员要求、引种、饲养管理、防疫、检验、追溯、标识和运输,完整的说明了生态放养鸡的养殖技术,从鸡场的建设到鸡的运输,形成一套完整的技术方案,适用于六盘山区域内生态放养鸡的饲养和管理。,下面是一种生态放养鸡的养殖技术专利的具体信息内容。

1.一种生态放养鸡的养殖技术,其特征在于:该养殖技术的主要步骤如下:
1)鸡场建设;
2)人员要求;
3)引种;
4)饲养管理;
5)防疫检疫;
6)检验;
7)追溯;
8)标识;
9)运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生态放养鸡的养殖技术,其特征在于:所述鸡场建设的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2.1鸡场选址
2.1.1鸡场选址必须在植物资源丰富、植被林木茂盛、空气清新通畅、远离污染源、临近具有流动干净的无污染溪或者地下水的地区,选择地势较高、干燥、背向阳、环境安静、水源充足、排水和供电方便、距离干线公路、村镇居民集中居住点至少1km、周围3km内无污染源的林地、果园、草场、农田、荒山荒坡等地方;其中放养场地还应有放养鸡可食的自然饲料资源如野草、昆虫、腐殖质等;
2.1.2鸡场周围环境卫生质量应符合GB/T18407.3和NY/T388的规定,大气质量应符合GB3095的规定,饮用水应符合NY5027的规定;
2.2鸡场布局
2.2.1鸡场应设生活管理区、生产区和无害化处理区生活管理区应与生产区、无害化处理区有明显的界限分离且有明确标识;
2.2.2生活管理区应位于鸡场主导风向的上风位或侧风位的地势较高处,主要包括办公室和生活用房;
2.2.3生产区应位于生活管理区的下风位,主要包括育雏区和放养区,依次建有饲料库、蛋库、消毒室、隔离舍、兽医室、雏鸡舍和放养鸡舍;
2.2.4无害化处理区应位于生产区的下风位或侧风位的地势较低处,距离生产区50m以上;
2.3鸡场设施
2.3.1鸡舍应建造在地势较高处,能防雨、遮阳、避风、保暖,鸡舍应设有供放养鸡进出的通道,必须保证空气充分流通,通风流畅,远离污染源;
2.3.2放养区应设置分隔网栏及固定喂料槽、饮水器等补充喂养设施,鸡活动场所用沙子或砂石铺地;
2.3.3放养区入口处应设置相应的消毒设施;
2.3.4放养区应配置监控设施设备实施有效监控;
2.3.5无害化处理区应设置粪污及病死鸡的无害化处理设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生态放养鸡的养殖技术,其特征在于:所述人员要求的具体要求如下:
3.1.1养殖人员应经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3.1.2应对养殖人员进行上岗前的饲养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3.1.3养殖人员不得将非本鸡场的生鲜禽肉、蛋及其产品带入鸡场放养区内,不得在放养区内饲养其它家畜等动物,需要时可在放养区内饲养经防疫合格的家犬;
3.1.4养殖和防疫人员进入鸡场生产区时应更换工作服和帽;
3.1.5防疫人员不得对外诊疗家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生态放养鸡的养殖技术,其特征在于:所述引种的具体步骤如下:
4.1选择适应性广、抗病能强、觅食能力强、抗逆性强及适宜放养的品种;
4.2种蛋、雏鸡应从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种鸡场和孵化场引入,同一群放养鸡应来自于非疫区的同一种鸡场或育雏场经过产地检疫持有有效检疫合格证明符合GB16549的要求;
4.3同一鸡舍的所有雏鸡应来源于同一种鸡场相同批次的雏鸡;
4.4运输工具运输前应经过彻底清洗和消毒。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生态放养鸡的养殖技术,其特征在于:所述饲养管理的具体步骤如下:
5.1饲料
雏鸡饲料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或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的规定,使用应符合NY5032的规定,同时符合绿色食品原料的要求,放养期间补食用的玉米、谷物、小麦、米糠、南瓜、红苕、豆类等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或相关规定,成鸡喂养使用自然健康的植物食料,不得使用任何添加剂饲料,饲料应在阴凉干燥处贮存;
5.2育雏阶段
5.2.1集中育雏期为1日-60日龄,雏鸡出壳后宜在24小时内进行“初饮”,“初饮”应配置温度在18℃-20℃的5%葡萄糖水或电解多维,水量控制在2小时饮完为宜,并确保所有雏鸡都饮到水;
5.2.2雏鸡一般在“初饮”2小时-3小时后或待80%以上雏鸡有强烈采食欲时进行“开食”,“开食”可用无毒并经消毒的油纸、塑料布或浅料盘放料,“开食”点要多,少量多次以保证所有雏鸡能同时吃到雏鸡料;
5.2.3购进雏鸡前应对育雏舍、舍内器具及运输工具进行消毒;
5.2.4宜采用地面平养、网上平养和笼养的方式进行育雏,地面平养应选择干燥、无霉变、保暖的垫料
5.2.5雏鸡应在通风换气和保证温度的舍内进行饲养,舍内空气质量应符合NY/T388的规定;
5.2.6雏鸡喂养饲料应选择符合雏鸡生长发育所需的雏鸡料,同时符合清真标准的健康饲料和食物,同时在规定的间隔周期按不超过2%的比例配入要求的生态中药材粉,以提高小鸡的自然免疫能力;
5.3.1育雏期以60日不超过90为宜,结束后转入放养区,根据放养区规模和植被状况,应实行分区轮流放养,每区放养鸡的数量不宜超过600只,公、母鸡应分开放养,每667m2不超过60只;
5.3.2雏鸡育成后在放养前应佩戴追溯用脚环;
5.3.3雏鸡进入放养区后用雏鸡料过渡1周,同时让其在放养区内自由采食虫、草及草籽等自然食料,不足部分用玉米、谷物、小麦、米糠、南瓜、红苕、豆类等直接饲喂或用几种原粮混合饲喂,在放养区内推荐采用人工种植黑麦草、三叶草、鸭茅草、紫花苜蓿等优质牧草作为补充;
5.3.4饮水全部为流动干净的无污染溪水或者地下矿泉水;
5.3.5放养区不得使用可导致鸡群中毒或体内残留农药等有害物质,并应防止气候变化及动物侵害对鸡群的影响;
5.3.6鸡的放养日龄60-90天。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生态放养鸡的养殖技术,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疫检疫的具体步骤如下:
6.1消毒
6.1.1应选择高效低毒、对人和家禽危害小、不对环境造成污染、不易在肉蛋等产品中残留的三种及以上消毒剂交替使用并严格按说明书配制禁止滥用;
6.1.2适时清除放养区内的鸡粪和垫料等杂物应定期对鸡场消毒并定期更换消毒池内的消毒液,鸡群出栏及鸡群发病时应及时消毒;
6.1.3人员进入生产区应洗手、脚踏消毒池进行消毒,工作服、工作帽、手套、毛巾、鞋靴应定期消毒;
6.2防疫
6.2.1防疫管理应符合NY/T 5339的规定;
6.2.2实施全进全出的饲养制度,鸡群出栏后对鸡舍彻底清理、消毒,并空舍1月以上,不允许已出场的放养鸡返回饲养;
6.2.3在规定时期宜按不超过2%的比例在饲料中配入黄芪、党参等原生态中药材粉提高放养鸡自身抵抗力以进行病害自然防疫,减少甚至不采用抗生素类药物;
6.2.4在饲养期间,鸡场应配合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做好立克、新城疫、新传支、禽流感、白痢、伤寒等动物疫病的日常监测工作,发生重大疫情或疑似重大疫情时应及时向当地兽医主管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发生人畜共患病时,应服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实行的防治措施;
6.2.5疫苗应符合相应的国家生物制品质量标准,不得使用已经过期的、来源不明的、非法生产、标签脱落不能认定或者保存不当的疫苗;
6.2.6疫苗在运输过程中应有冷藏箱或保温瓶,严防日光曝晒,贮存时应分类保存避免混淆;
6.2.7应按使用说明书使用疫苗,已稀释的疫苗应在规定时间内用完;
6.2.8鸡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相应法规的要求配合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强制免疫,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疫病的预防接种,预防接种时应选择适宜的疫苗,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和免疫方法,填写免疫登记;
6.3兽药使用
6.3.1预防、治疗和诊断疾病所用的兽药应符合NY 5030的规定禁止使用未经批准的、已经淘汰的或禁用的兽药,不得使用人用药;
6.3.2兽药使用遵循兽医处方药制度,用药时应严格遵守给药途径、使用剂量、疗程和休药期等规定;
6.4疫病处理
6.4.1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应及时做好鸡场的隔离、消毒等工作,服从所在地区管理部门依法采取的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封及其他限制性措施;
6.4.2病死鸡按GB 16548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6.5检疫
放养鸡出栏前应按GB 16549进行产地检疫,检疫合格方可出栏。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生态放养鸡的养殖技术,其特征在于:所述检验的具体步骤如下:
每批放养鸡出栏前应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放养鸡方可上市出售。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生态放养鸡的养殖技术,其特征在于:所述追溯的具体步骤如下:
8.1鸡场应对每批放养鸡的饲养情况进行记录,建立可追溯体系;
8.2建立放养鸡的饲养档案,按要求对放养鸡生产进行记录,包括引种、免疫、疾病诊疗、饲料兽药使用、粪污处理、病死鸡无害化处理、销售等记录,同时应将记录信息上传可追溯平台,所有记录应在清群后保存两年以上。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生态放养鸡的养殖技术,其特征在于:所述标识的具体步骤如下:
每只放养鸡出栏时应标识以下内容,鸡的品种名称、放养日龄、养殖单位名称、养殖场地址及联系方式等,放养日龄和饲养日龄应进行标识,其中每批鸡的饲养日龄不得低于150天。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生态放养鸡的养殖技术,其特征在于:所述运输的具体步骤如下:
10.1放养鸡出栏前应禁食4小时,抓鸡、装笼、搬运、装卸过程动作要轻以防挤压和碰伤;
10.2运输工具在运输前应清洁、消毒、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排泄物泄露。

说明书全文

一种生态放养鸡的养殖技术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鸡场养殖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生态放养鸡的养殖技术。

背景技术

[0002] 现有的大规模的生态放养鸡养殖没有一个完整的养殖方案,都是根据养殖人自身的经验来对鸡进行养殖,在遇到突发的情况时,如不能很好的预防瘟疫的发生,不能在产生瘟疫时快速的减少瘟疫的扩散,由于养殖方案的不完整性,不能对养殖时从鸡场的建设到鸡养殖后的运输进行完成的方案规划,养殖方案不完整,最终造成成本的增加。

发明内容

[0003]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生态放养鸡的养殖技术,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现有的生态放养鸡养殖方案不完整的问题。
[0004]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生态放养鸡的养殖技术,该养殖技术的主要步骤如下:
[0005] 1)鸡场建设;
[0006] 2)人员要求;
[0007] 3)引种;
[0008] 4)饲养管理;
[0009] 5)防疫检疫;
[0010] 6)检验;
[0011] 7)追溯;
[0012] 8)标识;
[0013] 9)运输。
[0014] 优选的,所述鸡场建设的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0015] 2.1鸡场选址
[0016] 2.1.1鸡场选址必须在植物资源丰富、植被林木茂盛、空气清新通畅、远离污染源、临近具有流动干净的无污染溪或者地下水的地区,选择地势较高、干燥、背向阳、环境安静、水源充足、排水和供电方便、距离干线公路、村镇居民集中居住点至少1km、周围3km内无污染源的林地、果园、草场、农田、荒山荒坡等地方;其中放养场地还应有放养鸡可食的自然饲料资源如野草、昆虫、腐殖质等;
[0017] 2.1.2鸡场周围环境卫生质量应符合GB/T18407.3和NY/T388的规定,大气质量应符合GB3095的规定,饮用水应符合NY5027的规定;
[0018] 2.2鸡场布局
[0019] 2.2.1鸡场应设生活管理区、生产区和无害化处理区生活管理区应与生产区、无害化处理区有明显的界限分离且有明确标识。
[0020] 2.2.2生活管理区应位于鸡场主导风向的上风位或侧风位的地势较高处,主要包括办公室和生活用房;
[0021] 2.2.3生产区应位于生活管理区的下风位,主要包括育雏区和放养区,依次建有饲料库、蛋库、消毒室、隔离舍、兽医室、雏鸡舍和放养鸡舍;
[0022] 2.2.4无害化处理区应位于生产区的下风位或侧风位的地势较低处,距离生产区50m以上;
[0023] 2.3鸡场设施
[0024] 2.3.1鸡舍应建造在地势较高处,能防雨、遮阳、避风、保暖,鸡舍应设有供放养鸡进出的通道,必须保证空气充分流通,通风流畅,远离污染源。;
[0025] 2.3.2放养区应设置分隔网栏及固定喂料槽、饮水器等补充喂养设施,鸡活动场所用沙子或砂石铺地;
[0026] 2.3.3放养区入口处应设置相应的消毒设施;
[0027] 2.3.4放养区应配置监控设施设备实施有效监控;
[0028] 2.3.5无害化处理区应设置粪污及病死鸡的无害化处理设施。
[0029] 优选的,所述人员要求的具体要求如下:
[0030] 3.1.1养殖人员应经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0031] 3.1.2应对养殖人员进行上岗前的饲养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0032] 3.1.3养殖人员不得将非本鸡场的生鲜禽肉、蛋及其产品带入鸡场放养区内,不得在放养区内饲养其它家畜等动物,需要时可在放养区内饲养经防疫合格的家犬;
[0033] 3.1.4养殖和防疫人员进入鸡场生产区时应更换工作服和帽;
[0034] 3.1.5防疫人员不得对外诊疗家禽
[0035] 优选的,所述引种的具体步骤如下:
[0036] 4.1选择适应性广、抗病能强、觅食能力强、抗逆性强及适宜放养的品种;
[0037] 4.2种蛋、雏鸡应从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种鸡场和孵化场引入,同一群放养鸡应来自于非疫区的同一种鸡场或育雏场经过产地检疫持有有效检疫合格证明符合GB16549的要求;
[0038] 4.3同一鸡舍的所有雏鸡应来源于同一种鸡场相同批次的雏鸡;
[0039] 4.4运输工具运输前应经过彻底清洗和消毒。
[0040] 优选的,所述饲养管理的具体步骤如下:
[0041] 5.1饲料
[0042] 雏鸡饲料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或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的规定,使用应符合NY5032的规定,同时符合绿色食品原料的要求,放养期间补食用的玉米、谷物、小麦、米糠、南瓜、红苕、豆类等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或相关规定,成鸡喂养使用自然健康的植物食料,不得使用任何添加剂饲料,饲料应在阴凉干燥处贮存;
[0043] 5.2育雏阶段
[0044] 5.2.1集中育雏期为1日-60日龄,雏鸡出壳后宜在24小时内进行“初饮”“,初饮”应配置温度在18℃-20℃的5%葡萄糖水或电解多维,水量控制在2小时饮完为宜,并确保所有雏鸡都饮到水;
[0045] 5.2.2雏鸡一般在“初饮”2小时-3小时后或待80%以上雏鸡有强烈采食欲时进行“开食”,“开食”可用无毒并经消毒的油纸、塑料布或浅料盘放料,“开食”点要多,少量多次以保证所有雏鸡能同时吃到雏鸡料;
[0046] 5.2.3购进雏鸡前应对育雏舍、舍内器具及运输工具进行消毒;
[0047] 5.2.4宜采用地面平养、网上平养和笼养的方式进行育雏,地面平养应选择干燥、无霉变、保暖的垫料
[0048] 5.2.5雏鸡应在通风换气和保证温度的舍内进行饲养,舍内空气质量应符合NY/T388的规定;
[0049] 5.2.6雏鸡喂养饲料应选择符合雏鸡生长发育所需的雏鸡料,同时符合清真标准的健康饲料和食物,同时在规定的间隔周期按不超过2%的比例配入要求的生态中药材粉,以提高小鸡的自然免疫能力;
[0050] 5.3.1育雏期以60日不超过90为宜,结束后转入放养区,根据放养区规模和植被状况;应实行分区轮流放养。每区放养鸡的数量不宜超过600只;公、母鸡应分开放养;每667m2不超过60只。
[0051] 5.3.2雏鸡育成后在放养前应佩戴追溯用脚环。
[0052] 5.3.3雏鸡进入放养区后用雏鸡料过渡1周。同时让其在放养区内自由采食虫、草及草籽等自然食料,不足部分用玉米、谷物、小麦、米糠、南瓜、红苕、豆类等直接饲喂或用几种原粮混合饲喂,在放养区内推荐采用人工种植黑麦草、三叶草、鸭茅草、紫花苜蓿等优质牧草作为补充;
[0053] 5.3.4饮水全部为流动干净的无污染溪水或者地下矿泉水;
[0054] 5.3.5放养区不得使用可导致鸡群中毒或体内残留农药等有害物质,并应防止气候变化及动物侵害对鸡群的影响;
[0055] 5.3.6鸡的放养日龄60-90天。
[0056] 优选的,所述防疫检疫的具体步骤如下:
[0057] 6.1消毒
[0058] 6.1.1应选择高效低毒、对人和家禽危害小、不对环境造成污染、不易在肉蛋等产品中残留的三种及以上消毒剂交替使用并严格按说明书配制禁止滥用;
[0059] 6.1.2适时清除放养区内的鸡粪和垫料等杂物应定期对鸡场消毒并定期更换消毒池内的消毒液,鸡群出栏及鸡群发病时应及时消毒;
[0060] 6.1.3人员进入生产区应洗手、脚踏消毒池进行消毒,工作服、工作帽、手套、毛巾、鞋靴应定期消毒;
[0061] 6.2防疫
[0062] 6.2.1防疫管理应符合NY/T 5339的规定;
[0063] 6.2.2实施全进全出的饲养制度,鸡群出栏后对鸡舍彻底清理、消毒,并空舍1月以上,不允许已出场的放养鸡返回饲养;
[0064] 6.2.3在规定时期宜按不超过2%的比例在饲料中配入黄芪、党参等原生态中药材粉提高放养鸡自身抵抗力以进行病害自然防疫,减少甚至不采用抗生素类药物;
[0065] 6.2.4在饲养期间,鸡场应配合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做好立克、新城疫、新传支、禽流感、白痢、伤寒等动物疫病的日常监测工作,发生重大疫情或疑似重大疫情时应及时向当地兽医主管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发生人畜共患病时,应服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实行的防治措施;
[0066] 6.2.5疫苗应符合相应的国家生物制品质量标准,不得使用已经过期的、来源不明的、非法生产、标签脱落不能认定或者保存不当的疫苗;
[0067] 6.2.6疫苗在运输过程中应有冷藏箱或保温瓶,严防日光曝晒,贮存时应分类保存避免混淆;
[0068] 6.2.7应按使用说明书使用疫苗,已稀释的疫苗应在规定时间内用完;
[0069] 6.2.8鸡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相应法规的要求配合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强制免疫,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疫病的预防接种,预防接种时应选择适宜的疫苗,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和免疫方法,填写免疫登记;
[0070] 6.3兽药使用
[0071] 6.3.1预防、治疗和诊断疾病所用的兽药应符合NY 5030的规定禁止使用未经批准的、已经淘汰的或禁用的兽药,不得使用人用药;
[0072] 6.3.2兽药使用遵循兽医处方药制度,用药时应严格遵守给药途径、使用剂量、疗程和休药期等规定;
[0073] 6.4疫病处理
[0074] 6.4.1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应及时做好鸡场的隔离、消毒等工作,服从所在地区管理部门依法采取的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封及其他限制性措施;
[0075] 6.4.2病死鸡按GB 16548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0076] 6.5检疫
[0077] 放养鸡出栏前应按GB 16549进行产地检疫,检疫合格方可出栏。
[0078] 优选的,所述检验的具体步骤如下:
[0079] 每批放养鸡出栏前应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放养鸡方可上市出售。
[0080] 优选的,所述追溯的具体步骤如下:
[0081] 8.1鸡场应对每批放养鸡的饲养情况进行记录,建立可追溯体系;
[0082] 8.2建立放养鸡的饲养档案,按要求对放养鸡生产进行记录,包括引种、免疫、疾病诊疗、饲料兽药使用、粪污处理、病死鸡无害化处理、销售等记录,同时应将记录信息上传可追溯平台,所有记录应在清群后保存两年以上。
[0083] 优选的,所述标识的具体步骤如下:
[0084] 每只放养鸡出栏时应标识以下内容,鸡的品种名称、放养日龄、养殖单位名称、养殖场地址及联系方式等,放养日龄和饲养日龄应进行标识,其中每批鸡的饲养日龄不得低于150天。
[0085] 优选的,所述运输的具体步骤如下:
[0086] 10.1放养鸡出栏前应禁食4小时,抓鸡、装笼、搬运、装卸过程动作要轻以防挤压和碰伤;
[0087] 10.2运输工具在运输前应清洁、消毒、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排泄物泄露。
[0088]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通过该一种生态放养鸡的养殖技术,形成一套对放养鸡养殖的完整的技术,从鸡场的建设到鸡的运输,方便养殖人员的理解。

具体实施方式

[0089] 下面将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90] 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生态放养鸡的养殖技术,用于对生态放养鸡的养殖形成一套完整的技术方案。
[0091] 一范围
[0092] 本发明中产生的技术方案规定了生态放养鸡养殖技术规范的术语和定义、鸡场建设、人员要求、引种、饲养管理、防疫、检验、追溯、标识和运输。
[0093] 本标准适用于六盘山区域内生态放养鸡的饲养和管理。
[0094]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0095]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0096]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0097] GB 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0098] GB 16549 畜禽产地检疫规范
[0099] GB/T 18407.3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产地环境要求
[0100]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0101]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0102] NY 5030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0103] NY 5032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0104] NY/T 5339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0105] 三术语和定义
[0106] 生态放养Ecological stocking
[0107] 在持续保持自然环境生态发展的前提下,将舍内育雏结束的鸡,白天散养在隔离的林地、果园、草场、农田、荒山荒坡等自然环境中自由觅食,辅以人工补食、晚归舍室,提升综合生态经济效益的养殖方式。严格把水、气、土、菌等自然条件,使鸡在最健康的状态下成长,确保鸡肉和鸡蛋拥有最健康的营养和品质。
[0108] 鸡场chicken farm
[0109] 经隔离的具有良好水源、空气、土壤的林地、苗圃、果园、草场、农田、荒山荒坡等适宜放养鸡群的场所。
[0110] 全进全出all-in,all-out system
[0111] 同一鸡场或同一鸡舍同一段时间内饲养的同一批次的放养鸡同时进场、同时出场的管理制度。
[0112] 育雏日龄Brooding days
[0113] 从雏鸡孵化出壳开始到育雏结束的天数。
[0114] 放养日龄Stocking days
[0115] 从开始放养第一天起到成品鸡出栏的天数。
[0116] 饲养日龄Feeding days
[0117] 从雏鸡孵化出壳起到成品鸡出栏所经历的天数。
[0118] 四养殖方案
[0119] 1该养殖技术的主要步骤如下:
[0120] 1)鸡场建设;
[0121] 2)人员要求;
[0122] 3)引种;
[0123] 4)饲养管理;
[0124] 5)防疫检疫;
[0125] 6)检验;
[0126] 7)追溯;
[0127] 8)标识;
[0128] 9)运输。
[0129] 2鸡场建设的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0130] 2.1鸡场选址
[0131] 2.1.1鸡场选址必须在植物资源丰富、植被林木茂盛、空气清新通畅、远离污染源、临近具有流动干净的无污染溪水或者地下水的地区,选择地势较高、干燥、背风向阳、环境安静、水源充足、排水和供电方便、距离干线公路、村镇居民集中居住点至少1km、周围3km内无污染源的林地、果园、草场、农田、荒山荒坡等地方;其中放养场地还应有放养鸡可食的自然饲料资源如野草、昆虫、腐殖质等;
[0132] 2.1.2鸡场周围环境卫生质量应符合GB/T18407.3和NY/T388的规定,大气质量应符合GB3095的规定,饮用水应符合NY5027的规定;
[0133] 2.2鸡场布局
[0134] 2.2.1鸡场应设生活管理区、生产区和无害化处理区生活管理区应与生产区、无害化处理区有明显的界限分离且有明确标识。
[0135] 2.2.2生活管理区应位于鸡场主导风向的上风位或侧风位的地势较高处,主要包括办公室和生活用房;
[0136] 2.2.3生产区应位于生活管理区的下风位,主要包括育雏区和放养区,依次建有饲料库、蛋库、消毒室、隔离舍、兽医室、雏鸡舍和放养鸡舍;
[0137] 2.2.4无害化处理区应位于生产区的下风位或侧风位的地势较低处,距离生产区50m以上;
[0138] 2.3鸡场设施
[0139] 2.3.1鸡舍应建造在地势较高处,能防雨、遮阳、避风、保暖,鸡舍应设有供放养鸡进出的通道,必须保证空气充分流通,通风流畅,远离污染源。;
[0140] 2.3.2放养区应设置分隔网栏及固定喂料槽、饮水器等补充喂养设施,鸡活动场所用沙子或砂石铺地;
[0141] 2.3.3放养区入口处应设置相应的消毒设施;
[0142] 2.3.4放养区应配置监控设施设备实施有效监控;
[0143] 2.3.5无害化处理区应设置粪污及病死鸡的无害化处理设施。
[0144] 3人员要求的具体要求如下:
[0145] 3.1.1养殖人员应经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0146] 3.1.2应对养殖人员进行上岗前的饲养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0147] 3.1.3养殖人员不得将非本鸡场的生鲜禽肉、蛋及其产品带入鸡场放养区内,不得在放养区内饲养其它家畜等动物,需要时可在放养区内饲养经防疫合格的家犬;
[0148] 3.1.4养殖和防疫人员进入鸡场生产区时应更换工作服和鞋帽;
[0149] 3.1.5防疫人员不得对外诊疗家禽。
[0150] 4引种的具体步骤如下:
[0151] 4.1选择适应性广、抗病能力强、觅食能力强、抗逆性强及适宜放养的品种;
[0152] 4.2种蛋、雏鸡应从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种鸡场和孵化场引入,同一群放养鸡应来自于非疫区的同一种鸡场或育雏场经过产地检疫持有有效检疫合格证明符合GB16549的要求;
[0153] 4.3同一鸡舍的所有雏鸡应来源于同一种鸡场相同批次的雏鸡;
[0154] 4.4运输工具运输前应经过彻底清洗和消毒。
[0155] 5饲养管理的具体步骤如下:
[0156] 5.1饲料
[0157] 雏鸡饲料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或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的规定,使用应符合NY5032的规定,同时符合绿色食品原料的要求,放养期间补食用的玉米、谷物、小麦、米糠、南瓜、红苕、豆类等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或相关规定,成鸡喂养使用自然健康的植物食料,不得使用任何添加剂饲料,饲料应在阴凉干燥处贮存;
[0158] 5.2育雏阶段
[0159] 5.2.1集中育雏期为1日-60日龄,雏鸡出壳后宜在24小时内进行“初饮”“,初饮”应配置温度在18℃-20℃的5%葡萄糖水或电解多维,水量控制在2小时饮完为宜,并确保所有雏鸡都饮到水;
[0160] 5.2.2雏鸡一般在“初饮”2小时-3小时后或待80%以上雏鸡有强烈采食欲时进行“开食”,“开食”可用无毒并经消毒的油纸、塑料布或浅料盘放料,“开食”点要多,少量多次以保证所有雏鸡能同时吃到雏鸡料;
[0161] 5.2.3购进雏鸡前应对育雏舍、舍内器具及运输工具进行消毒;
[0162] 5.2.4宜采用地面平养、网上平养和笼养的方式进行育雏,地面平养应选择干燥、无霉变、保暖的垫料;
[0163] 5.2.5雏鸡应在通风换气和保证温度的舍内进行饲养,舍内空气质量应符合NY/T388的规定;
[0164] 5.2.6雏鸡喂养饲料应选择符合雏鸡生长发育所需的雏鸡料,同时符合清真标准的健康饲料和食物,同时在规定的间隔周期按不超过2%的比例配入要求的生态中药材粉,以提高小鸡的自然免疫能力;
[0165] 5.2.7雏鸡饲养密度按表1的规定
[0166] 表1雏鸡饲养密度
[0167]
[0168] 雏鸡的生长周龄与温度、相对湿度、光照时间等环境要求按表2的规定[0169] 表2雏鸡生长周龄与环境要求
[0170]
[0171] 7.3放养阶段
[0172] 5.3.1育雏期以60日不超过90为宜,结束后转入放养区,根据放养区规模和植被状况;应实行分区轮流放养。每区放养鸡的数量不宜超过600只;公、母鸡应分开放养;每667m2不超过60只。
[0173] 5.3.2雏鸡育成后在放养前应佩戴追溯用脚环。
[0174] 5.3.3雏鸡进入放养区后用雏鸡料过渡1周。同时让其在放养区内自由采食虫、草及草籽等自然食料,不足部分用玉米、谷物、小麦、米糠、南瓜、红苕、豆类等直接饲喂或用几种原粮混合饲喂,在放养区内推荐采用人工种植黑麦草、三叶草、鸭茅草、紫花苜蓿等优质牧草作为补充;
[0175] 5.3.4饮水全部为流动干净的无污染溪水或者地下矿泉水;
[0176] 5.3.5放养区不得使用可导致鸡群中毒或体内残留农药等有害物质,并应防止气候变化及动物侵害对鸡群的影响;
[0177] 5.3.6鸡的放养日龄60-90天。
[0178] 6防疫检疫的具体步骤如下:
[0179] 6.1消毒
[0180] 6.1.1应选择高效低毒、对人和家禽危害小、不对环境造成污染、不易在肉蛋等产品中残留的三种及以上消毒剂交替使用并严格按说明书配制禁止滥用;
[0181] 6.1.2适时清除放养区内的鸡粪和垫料等杂物应定期对鸡场消毒并定期更换消毒池内的消毒液,鸡群出栏及鸡群发病时应及时消毒;
[0182] 6.1.3人员进入生产区应洗手、脚踏消毒池进行消毒,工作服、工作帽、手套、毛巾、鞋靴应定期消毒;
[0183] 6.2防疫
[0184] 6.2.1防疫管理应符合NY/T 5339的规定;
[0185] 6.2.2实施全进全出的饲养制度,鸡群出栏后对鸡舍彻底清理、消毒,并空舍1月以上,不允许已出场的放养鸡返回饲养;
[0186] 6.2.3在规定时期宜按不超过2%的比例在饲料中配入黄芪、党参等原生态中药材粉提高放养鸡自身抵抗力以进行病害自然防疫,减少甚至不采用抗生素类药物;
[0187] 6.2.4在饲养期间,鸡场应配合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做好马立克、新城疫、新传支、禽流感、白痢、伤寒等动物疫病的日常监测工作,发生重大疫情或疑似重大疫情时应及时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发生人畜共患病时,应服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实行的防治措施;
[0188] 6.2.5疫苗应符合相应的国家生物制品质量标准,不得使用已经过期的、来源不明的、非法生产、标签脱落不能认定或者保存不当的疫苗;
[0189] 6.2.6疫苗在运输过程中应有冷藏箱或保温瓶,严防日光曝晒,贮存时应分类保存避免混淆;
[0190] 6.2.7应按使用说明书使用疫苗,已稀释的疫苗应在规定时间内用完;
[0191] 6.2.8鸡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相应法规的要求配合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强制免疫,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疫病的预防接种,预防接种时应选择适宜的疫苗,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和免疫方法,填写免疫登记;
[0192] 6.3兽药使用
[0193] 6.3.1预防、治疗和诊断疾病所用的兽药应符合NY 5030的规定禁止使用未经批准的、已经淘汰的或禁用的兽药,不得使用人用药;
[0194] 6.3.2兽药使用遵循兽医处方药制度,用药时应严格遵守给药途径、使用剂量、疗程和休药期等规定;
[0195] 6.4疫病处理
[0196] 6.4.1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应及时做好鸡场的隔离、消毒等工作,服从所在地区管理部门依法采取的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封锁及其他限制性措施;
[0197] 6.4.2病死鸡按GB 16548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0198] 6.5检疫
[0199] 放养鸡出栏前应按GB 16549进行产地检疫,检疫合格方可出栏。
[0200] 7检验的具体步骤如下:
[0201] 每批放养鸡出栏前应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放养鸡方可上市出售。
[0202] 8追溯的具体步骤如下:
[0203] 8.1鸡场应对每批放养鸡的饲养情况进行记录,建立可追溯体系;
[0204] 8.2建立放养鸡的饲养档案,按要求对放养鸡生产进行记录,包括引种、免疫、疾病诊疗、饲料兽药使用、粪污处理、病死鸡无害化处理、销售等记录,同时应将记录信息上传可追溯平台,所有记录应在清群后保存两年以上。
[0205] 9标识的具体步骤如下:
[0206] 每只放养鸡出栏时应标识以下内容,鸡的品种名称、放养日龄、养殖单位名称、养殖场地址及联系方式等,放养日龄和饲养日龄应按表3进行标识,其中每批鸡的饲养日龄不得低于150天。
[0207] 表3放养日龄标识和饲养日龄
[0208]
[0209] 10运输的具体步骤如下:
[0210] 10.1放养鸡出栏前应禁食4小时,抓鸡、装笼、搬运、装卸过程动作要轻以防挤压和碰伤;
[0211] 10.2运输工具在运输前应清洁、消毒、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排泄物泄露。
[0212] 虽然在上文中已经参考了一些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描述,然而在不脱离本发明的范围的情况下,可以对其进行各种改进并且可以用等效无替换其中的部件。尤其是,只要不存在结构冲突,本发明所披露的各个实施例中的各项特征均可通过任意方式相互结合起来使用,在本说明书中未对这些组合的情况进行穷举的描述仅仅是处于省略篇幅和节约资源的考虑。因此,本发明并不局限于文中公开的特定实施例,而且包括落入权利要求的范围内的所有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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