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的车尾灯

申请号 CN201610316768.9 申请日 2016-05-12 公开(公告)号 CN106394393B 公开(公告)日 2019-08-13
申请人 曾琼玉; 发明人 曾琼玉;
摘要 本 发明 公开一种车辆的车 尾灯 组,包含尾灯以及 尾板 灯。车尾灯组以尾灯取代车辆的原尾灯元件,嵌入于车辆的车后侧板上,尾箱灯则附挂于车尾箱板上。尾灯可由车辆直接控制而选择性地发出特定的警示灯号,尾箱灯则设置于尾灯延伸出来至车尾箱板上一定距离内的平整表面上,与尾灯选择性建立光通道或电 力 通道,以串接于尾灯并同步产生对应尾灯或由尾灯控制的警示灯号。在不需要另外针对车尾箱板开槽以及拉线的前提下,让车辆出厂后可经由改装扩充具有更多样的尾灯造型,且使尾灯可延伸至车尾箱板。
权利要求

1.一种车辆的车尾灯组,该车辆包含两车后侧板以及一车尾箱板,该车尾箱板可相对该两车后侧板开启而设置于一开启位置或关闭而设置于一关闭位置,该车尾灯组包含有:
尾灯,嵌入其中一车后侧板上,该尾灯包含第一灯具以及信号,该第一灯具由该车辆控制而选择性地产生至少一种以上的警示灯号,该信号模块依据该车辆的控制而产生至少一种以上的控制信号;以及
尾板灯,附挂于该车尾箱板上且于该车尾箱板设置于该关闭位置时,该尾板灯邻接该尾灯,该尾板灯透过一电信号通道接收该至少一种以上的控制信号,以与该尾灯连动产生至少一种以上的警示灯号。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尾灯组,其中该信号模块产生的至少一种以上的控制信号对应该警示灯号。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尾灯组,其中该尾板灯以粘着或固的方式附挂于该车尾箱板的一平整表面上。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尾灯组,其中于该车尾箱板设置于该开启位置时,该尾板灯停止透过该电信号通道接收该至少一种以上的控制信号。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尾灯组,其中该尾板灯包含接收模块以及第二灯具,当该车尾箱板设置于该关闭位置时,该接收模块邻接该信号模块,于该信号模块以及该接收模块间形成该电信号通道及/或一电源通道。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尾灯组,其中该接收模块透过该电信号通道接收该至少一种以上的控制信号,并于该第二灯具上产生相对应的至少一种以上的警示灯号。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尾灯组,其中该尾灯包含一电磁,当该车尾箱板设置于该关闭位置时,由该车辆控制该电磁阀作动以于该信号模块以及该接收模块间建立该电信号通道及/或该电源通道。
8.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尾灯组,其中当该车尾箱板设置于该关闭位置时,该信号模块以及该接收模块以磁吸方式连接以建立该电源通道以及该电信号通道。
9.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尾灯组,其中该信号模块具有多个信号孔,该接收模块具有多个信号针脚,该多个信号针脚对应该多个信号孔;
当该车尾箱板设置于该关闭位置时,该多个信号针脚分别插入对应的该多个信号孔,以建立该电源通道以及该电信号通道。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尾灯组,其中该尾板灯邻接该尾灯并形成连续一贯的造型。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尾灯组,其中该第一灯具包含有方向灯、刹车灯以及其它用途的警示灯至少其中之一,该尾板灯包含方向灯、刹车灯以及其它用途的警示灯至少其中之一。
12.一种货卡车的车尾灯组,在该货卡车中,由两车侧板、一车尾板以及一底板包围形成开放无遮蔽的装载空间,该车尾板枢接于该底板上且可相对该两车侧板设置于一开启位置或一关闭位置,该车尾灯组包含有:
尾灯,嵌入其中一车侧板上,该尾灯包含第一灯具以及信号模块,该第一灯具由该货卡车控制而选择性地产生至少一种以上的警示灯号,该信号模块依据该货卡车的控制而产生对应该警示灯号的至少一种以上的控制信号;以及
尾板灯,附挂于该车尾板上且于该车尾板设置于该关闭位置时,该尾板灯邻接该尾灯,该尾板灯透过一电信号通道接收该至少一种以上的控制信号,以与该尾灯连动产生相对应的至少一种以上的警示灯号。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车尾灯组,其中该尾板灯以粘着或锁固的方式附挂于该车尾板的一平整表面上。
14.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车尾灯组,其中于该车尾板设置于该开启位置时,该尾板灯停止透过该电信号通道接收该至少一种以上的控制信号。
15.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车尾灯组,其中该尾板灯包含接收模块以及第二灯具,当该车尾板设置于该关闭位置时,该接收模块邻接该信号模块,于该信号模块以及该接收模块间形成该电信号通道及/或一电源通道。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车尾灯组,其中该接收模块透过该电信号通道接收该至少一种以上的控制信号,并于该第二灯具上产生相对应的至少一种以上的警示灯号。
17.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车尾灯组,其中该尾灯包含电磁阀,当该车尾板设置于该关闭位置时,由该货卡车控制该电磁阀作动以于该信号模块以及该接收模块间建立该电信号通道及/或该电源通道。
18.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车尾灯组,其中当该车尾板设置于该关闭位置时,该信号模块以及该接收模块以磁吸方式连接以建立该电源通道以及该电信号通道。
19.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车尾灯组,其中该信号模块具有多个信号孔,该接收模块具有多个信号针脚,该多个信号针脚对应该多个信号孔;
当该车尾板设置于该关闭位置时,该多个信号针脚分别插入对应的该多个信号孔,以建立该电源通道以及该电信号通道。
20.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车尾灯组,其中该信号模块以及该接收模块于该货卡车上形成把手造型。
21.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车尾灯组,其中该尾板灯邻接该尾灯并形成连续一贯的造型。
22.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车尾灯组,其中该第一灯具包含有方向灯、刹车灯以及其它用途的警示灯至少其中之一,该尾板灯包含方向灯、刹车灯以及其它用途的警示灯至少其中之一。

说明书全文

车辆的车尾灯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车辆的汽车零配件,尤其是涉及一种售后市场的扩充车尾灯组。

背景技术

[0002] 目前市面上的货卡车(又称皮卡车,Pickup Truck)通常指具有开放式载货区的轻型卡车,其具有车体轻便、可同时载货及载人、较一般车辆具有更强韧的载重能,在美加澳等国家是汽车市场的主力车型,并且在较恶劣地理环境的国家也有非常广泛的应用。
[0003] 一般货卡车的车身外形可以明显的分成引擎室、驾驶室和货舱三个区。其中驾驶室后方的货舱由两侧的车侧板、后方的车尾板以及底部的底板包围形成开放无遮蔽的装载空间。车尾板连接于底板上并且可相对底板转动开合。当车尾板打开时便于装卸货物,并且车尾板上翻收合后(相对两车侧板收合至关闭的位置)以卡或链条与车侧板扣合起来,防止货舱内的装载物于行进中掉落。
[0004] 因目前这种货卡车的特殊结构,通常车辆后方基本的警示灯具均设计在货舱两边的车侧板尾部,而后方中间的车尾板不具备电源走线设计,仅作为单纯的结构体。这样一来,用于货卡车的尾灯在仅能设计于车侧板尾部的限制下,运用灯型达到提示警示的能力也受到限制。
[0005] 另一方面,除了货卡车外,其他类型的车辆,例如轿车、厢型车、休旅车、旅行车、越野用车…以及以上未列举出来的各类型车辆,也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尾灯设计限制。在车辆的尾箱上设置的一组灯具均独立于车后侧板上的另一组灯具,并且需在车辆上独立拉线,以及由灯具控制器分别以独立的信号进行控制。这样一来,为了使车尾灯能够具有更多元的功能以及警示的能力,目前现有技术中均需以相当复杂的控制器针对车后侧板以及尾箱板的两组灯具分别进行控制,无形中增加了设计控制器的困难度。

发明内容

[0006] 有鉴于此,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附挂于车辆上的车尾灯组,以突破目前车辆的设计限制。
[0007] 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车辆的车尾灯组。于一车辆中包含两车后侧板以及一车尾箱板,该车尾箱板可相对该两车后侧板开启而设置于一开启位置或关闭而设置于一关闭位置,该车尾灯组包含有一尾灯以一尾板灯。该尾灯嵌入其中一车后侧板上,该尾灯包含一第一灯具以及一信号模块,该第一灯具由该车辆控制而选择性地产生至少一种以上的警示灯号,该信号模块依据该车辆的控制而产生至少一种以上的控制信号。该尾板灯附挂于该车尾箱板上且于该车尾箱板设置于该关闭位置时,该尾板灯邻接该尾灯,该尾板灯透过一信号通道接收该至少一种以上的控制信号,以与该尾灯连动产生至少一种以上的警示灯号。
[0008] 在本发明的另一个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货卡车的车尾灯组。于一货卡车中,由两车侧板、一车尾板以及一底板包围形成开放无遮蔽的装载空间,该车尾板枢接于该底板上且可相对该两车侧板设置于一开启位置或一关闭位置。该车尾灯组包含有一尾灯以及一尾板灯。该尾灯嵌入其中一车侧板上,该尾灯包含一第一灯具以及一信号模块,该第一灯具由该货卡车控制而选择性地产生至少一种以上的警示灯号,该信号模块依据该货卡车的控制而产生对应该警示灯号的至少一种以上的控制信号。该尾板灯附挂于该车尾板上且于该车尾板设置于该关闭位置时,该尾板灯邻接该尾灯,该尾板灯透过一信号通道接收该至少一种以上的控制信号,以与该尾灯连动产生相对应的至少一种以上的警示灯号。
[0009] 在本发明所提供的车尾灯组中,其中该尾板灯以粘着或固的方式附挂于该车尾板的一平整表面上。
[0010] 在本发明所提供的车尾灯组中,其中于该车尾板设置于该开启位置时,该尾板灯停止透过该信号通道接收该至少一种以上的控制信号。
[0011] 在本发明所提供的车尾灯组中,其中该信号模块为一光源本体,该尾板灯包含一接收模块,该接收模块为一光源受体,该光源受体透过该信号通道接受特定的该光源本体产生的该至少一种以上的控制信号,以产生相对应的至少一种以上的警示灯号。
[0012] 在本发明所提供的车尾灯组中,其中该尾板灯包含一第二灯具,该光源本体产生的该至少一种以上的控制信号包含相异位置的光线,该第二灯具自该光源受体接收相异位置的光线而于相对应的位置反射产生相对应的警示灯号。
[0013] 在本发明所提供的车尾灯组中,其中该光源本体以及该光源受体于该货卡车上形成把手造型。
[0014] 在本发明所提供的车尾灯组中,其中该尾板灯包含一接收模块以及一第二灯具,当该车尾板设置于该关闭位置时,该接收模块邻接该信号模块,于该信号模块以及该接收模块间形成该信号通道及/或一电源通道。
[0015] 在本发明所提供的车尾灯组中,其中该接收模块透过该信号通道接收该至少一种以上的控制信号,并于该第二灯具上产生相对应的至少一种以上的警示灯号。
[0016] 在本发明所提供的车尾灯组中,其中该尾灯包含一电磁,当该车尾板设置于该关闭位置时,由该货卡车控制该电磁阀作动以于该信号模块以及该接收模块间建立该信号通道及/或该电源通道。
[0017] 在本发明所提供的车尾灯组中,其中当该车尾板设置于该关闭位置时,该信号模块以及该接收模块以磁吸方式连接以建立该电源通道以及该信号通道。
[0018] 在本发明所提供的车尾灯组中,其中该信号模块具有多个信号孔,该接收模块具有多个信号针脚,该多个信号针脚对应该多个信号孔。当该车尾箱板设置于该关闭位置时,该多个信号针脚分别插入对应的该多个信号孔,以建立该电源通道以及该信号通道。
[0019] 在本发明所提供的车尾灯组中,其中该信号模块以及该接收模块于该货卡车上形成把手造型。
[0020] 在本发明所提供的车尾灯组中,其中该尾板灯邻接该尾灯并形成连续一贯的造型。
[0021] 在本发明所提供的车尾灯组中,其中该第一灯具包含有一方向灯、一警示灯以及一煞车灯至少其中之一,该尾板灯包含一方向灯、一警示灯以及一煞车灯至少其中之一。
[0022] 本发明所提供的车尾灯组,对所有的车辆具有共用性,可使车辆具有更多样的尾灯造型,且使尾灯可延伸至车尾箱板或车尾板。尾板灯直接贴附或锁附固定于车尾箱板或车尾板上,不需要在原有的车尾箱板或车尾板上另外开槽或拉线,提供车辆出厂后进行改装扩充的可能性,同时可降低车灯控制器以及线路的设置成本。附图说明
[0023] 图1为一车辆的尾部及其车尾箱板设置于一关闭位置的示意图;
[0024] 图2为一货卡车的尾部且其车尾板设置于一关闭位置的示意图;
[0025] 图3为货卡车的尾部且其车尾板设置于一开启位置的示意图;
[0026] 图4为本发明的车尾灯组与货卡车的车尾部相对应的安装示意图;
[0027] 图5为本发明的车尾灯组的功能方块示意图;
[0028] 图6为本发明的信号模块以及接收模块一第一实施例的示意图;
[0029] 图7为本发明的信号模块以及接收模块一第二实施例的示意图;
[0030] 图8为本发明的信号模块一第三实施例的示意图;
[0031] 图9为本发明的接收模块一第三实施例的示意图。
[0032] 符号说明
[0033] 1          货卡车
[0034] 2,3        车侧板
[0035] 4          车尾板
[0036] 5          底板
[0037] 6          装载空间
[0038] 10         车辆
[0039] 11         车后侧板
[0040] 12         车尾箱板
[0041] 22         凹洞
[0042] 42         平整表面
[0043] 70         尾灯
[0044] 72         第一灯具
[0045] 74,74’     信号模块
[0046] 75         信号孔
[0047] 80         尾板灯
[0048] 82         第二灯具
[0049] 84,84’     接收模块
[0050] 85         信号针脚
[0051] 90         电磁阀
[0052] 100        车尾灯组
[0053] 741        第一光源
[0054] 742        第二光源
[0055] 743        第三光源
[0056] 821        第一警示灯
[0057] 822        第二警示灯
[0058] 823        第三警示灯
[0059] 841        第一受体
[0060] 842        第二受体
[0061] 843        第三受体

具体实施方式

[0062] 在说明书权利要求当中使用了某些词汇来指称特定的元件。所属领域中熟悉此技术者应可理解,制造商可能会用不同的名词来称呼同一个元件。本说明书及权利要求并不以名称的差异来作为区分元件的方式,而是以元件在功能上的差异来作为区分的准则。在通篇说明书及权利要求当中所提及的「包含」为一开放式的用语,故应解释成「包含但不限定于」。此外「,连接」一词在此包含任何直接及间接的结构连接手段。因此,若文中描述一第一装置连接于一第二装置,则代表该第一装置可直接结构连接于该第二装置,或透过其他装置或连接手段间接地结构连接至该第二装置。
[0063] 请参考图1,图1为一车辆的尾部及其车尾箱板设置于一关闭位置的示意图。在图1中,车辆10可以是轿车、厢型车、休旅车、旅行车、越野用车、开放式货车、封闭式货车、货卡车…以及以上未列举出来的各类型车辆,车辆10后端两侧分别具有一车后侧板11(或后叶子板)以及在两车后侧板11之间的活动是的一车尾箱板12。车尾箱板12可相对两车后侧板11选择性地关闭而设置于如图1所示的一关闭位置,或相对两车后侧板11开启而设置于一开启位置。本发明的车尾灯组100则包含了一尾灯70以及一尾板灯80,其中尾灯70嵌入于车后侧板11上,而尾板灯80则附挂于车尾箱板12。
[0064] 请参考图2以及图3,其中图2为一货卡车的尾部且其车尾板设置于一关闭位置的示意图,图3为货卡车的尾部且其车尾板设置于一开启位置的示意图。在接下来的实施例中,以货卡车1上安装本发明的车尾灯组100来作说明,而车尾灯组100也以相同的方式应用于其他类型的车辆,如图1轿车形式的车辆10或其他未绘示出的各型车辆,如厢型车、休旅车、旅行车、越野用车、开放式货车、封闭式货车…等,但本发明不以已列举出的实施例为限,凡具有侧板(设置有车辆警示灯号的线路及安装结构)以及可相对侧板活动的尾板的交通/运输载具均为本发明可据以实施应用的范畴。货卡车1在驾驶室后方的货舱由两侧的车侧板2、3,后方的车尾板4以及底部的底板5包围形成开放无遮蔽的一装载空间6。其中车尾板4枢接于底板5上,并且可相对底板5转动开合。在图3中,车尾板4打开至该开启位置(相对两车侧板2、3),当车尾板4上翻收合后至如图2的该关闭位置(相对两车侧板2、3),再与车侧板扣合起来,防止货舱内的装载物于行进中掉落。
[0065] 本发明的车尾灯组100装置于货卡车1的车尾,更具体地说,取代原有货卡车1的尾灯,并延伸至车尾板4上。车尾灯组100包含一尾灯70以及一尾板灯80。其中在图中的实施例中,货卡车1则设置了两组车尾灯组100,其中尾灯70分别嵌入两侧的车侧板2、3内,而尾板灯80则附挂于车尾板4上。
[0066] 请参考图4,其为本发明的车尾灯组100与货卡车1的车尾部相对应的安装示意图。本发明的车尾灯组100的尾灯70直接替换货卡车1原本配置的尾灯元件,并配合车侧板2、3预留给尾灯元件的凹洞22与走线,嵌入于车侧板2内。尾板灯80则以粘着或锁固的方式附挂于车尾板4的一平整表面42上。换言之,在汽车的售后市场中,通过将原本的尾灯元件更换为本发明的尾灯70,并于车尾板4上附挂配合的尾板灯80,即可达到在任何货卡车1(或任何如上述形式的车辆)的车尾改装扩充车尾灯的目的。
[0067] 请继续参考图4。尾灯70包含一第一灯具72以及一信号模块74,第一灯具72透过凹洞22与走线连接于车体上,由货卡车1控制而选择性地产生至少一种以上的警示灯号。举例而言,第一灯具72可以包含一方向灯、一警示灯、一煞车灯至少其中之一以及其他可能用途的警示灯,而由货卡车1控制第一灯具72即可选择性地点亮上述各种警示灯,因此产生相对应的警示灯号。尾板灯80包含一第二灯具82以及一接受模块84,其中当车尾板4设置于图2的该关闭位置时,尾板灯80会邻接于尾灯70并且形成连续一贯的造型。更具体地说,由于本发明的尾板灯80是附挂于车尾板4的平整表面42上,其于车尾板4上突出的程度会多于原厂车侧板2上的尾灯元件的突出程度,而在以本发明的尾灯70取代原厂的尾灯元件以安装于车侧板2的凹洞22之后,本发明的尾灯70即可与尾板灯80突出程度相当,在外型轮廓上达到连续一贯。此外,尾灯70的信号模块74与尾板灯80的接收模块84于货卡车1上较佳地形成仿真的把手造型,并且尾板灯80(的第二灯具82)也可包含相对应第一灯具72的一方向灯、一警示灯、一煞车灯至少其中之一以及其他可能用途的警示灯,使车尾灯组100的警示灯号由车侧板2(以及/或车侧板3)延伸至车尾板4上。而在本发明其他实施例中,也可将方向灯、警示灯、煞车灯分别设置于第一灯具72以及第二灯具82上而不必然皆彼此对应。例如第一灯具72可包含方向灯以及警示灯,而第二灯具82则包含了煞车灯以及对应第一灯具72延伸的警示灯,并且本发明不以此实施例为限。
[0068] 请参考图5,图5为本发明的车尾灯组的功能方块示意图。如前所述,当车尾板4设置于图2的该关闭位置时,尾板灯80会邻接于尾灯70,并且尾灯70的信号模块74依据货卡车1的控制而产生对应第一灯具72的警示灯号(方向灯、警示灯、煞车灯…等)的控制信号,例如方向灯的控制信号、警示灯的控制信号以及/煞车灯的控制信号等。而这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控制信号则透过一信号通道S传送至相邻的接收模块84,尾板灯80接收该控制信号后,则可以与尾灯70连动以产生相对应的警示灯号(方向灯、警示灯、煞车灯…等)。当车尾板4相对两车侧板2、3打开至如图3的该开启位置时,则尾板灯80停止透过信号通道S接收该至少一种以上的控制信号,也就是说,尾板灯80的动作与否由尾灯70来控制,并且在车尾板4关闭时才与尾灯70连通而受控制。
[0069] 在上述的结构下,本发明的车尾灯组100至少包含几种不同的实施例以实现对尾板灯80发出相对应的警示灯号的控制。例如在其中一实施例中,尾灯70的信号模块74可以是一光源本体,而尾板灯80的接收模块84则为一光源受体,如前所述,该光源本体以及该光源受体于货卡车1上形成把手造型。请参考图6,其为本发明的信号模块以及接收模块一第一实施例的示意图。信号模块74以直接发光的方式产生至少一种以上的控制信号,将光线投射至接收模块84,换言之,接收模块84(或尾板灯80)仅接收由特定的光源(尾灯70)而来的光线,并由接收模块84产生相对应的至少一种以上的警示灯号。其中前述的信号通道S即为光线传递的路径。例如在图6的实施例中,信号模块74(光源本体)包含一第一光源741、一第二光源742以及一第三光源743,三个光源于相异位置发出光线。接收模块84(光源受体)包含一第一受体841、一第二受体842以及一第三受体843,依序分别对应第一光源741、第二光源742以及第三光源743的位置,且第一受体841可将光线导至第二灯具82的第一警示灯821,第二受体842可将光线导至第二灯具82的第二警示灯822,第三受体843可将光线导至第二灯具82的第三警示灯823,并且第一警示灯821、第二警示灯822以及第三警示灯823具有各自配合第一灯具(未绘示于图6中)的颜色以及轮廓,以代表不同作用的警示灯号。当尾灯70受货卡车1控制而产生一警示灯号(例如转弯闪光灯)时,信号模块74也依据货卡车1的控制而产生对应该警示灯号的控制信号(例如由第一光源741发出闪烁的光线)。由第一光源741发出的光线即仅由第一受体841接收,并于相对应的第一警示灯821的位置反射,而同时于第二灯具82上产生相对应的警示灯号(在此例中同样为转弯闪光灯)。其他由尾灯70产生第二种、第三种…警示灯号,并连动尾板灯80也产生相对应的警示灯号的方式也相仿,于此不再赘述。
[0070] 请参考图7,图7为本发明的信号模块以及接收模块一第二实施例的示意图。除了上述以光线直接传送的方式之外,本发明也可于信号模块74以及接收模块84之间建立信号以及/或电源通道,并由接收模块84控制第二灯具82主动发光。如图7中,尾灯70另外包含一电磁阀90,设置于信号模块74中邻近接收模块84的位置。当车尾板4设置于图2的该关闭位置时,货卡车1可控制电磁阀90作动连接信号模块74以及接收模块84,并利用电磁阀90的三个连接脚位于信号模块74以及接收模块84间建立信号通道S及/或电源通道P。接收模块84透过电源通道P得到电源供应,并透过信号通道S接收控制信号,并于第二灯具82上的第一警示灯821、第二警示灯822或第三警示灯823发光而产生相对应的警示灯号。
[0071] 除了图7的实施例采用电磁阀90开关连通导电,并延伸出电极串接接触到把手造型的接收模块84外,在信号模块74以及接收模块84另一个实施例中,也可在信号模块74以及接收模块84之间设置磁吸元件,透过磁吸元件建立信号通道S以及/或电源通道P的物理连接。当车尾板4相对车侧板2、3关闭时,信号模块74以及接收模块84经由磁吸元件吸附而导通,并且如上第二实施例所述,透过电源通道P得到电源供应,并透过信号通道S接收控制信号,并于第二灯具82上的第一警示灯821、第二警示灯822或第三警示灯823发光而产生相对应的警示灯号。
[0072] 请参考图8以及图9,其中图8为本发明的信号模块一第三实施例的示意图,图9为本发明的接收模块一第三实施例的示意图。除了前述几种实施例的方式外,在图8以及图9的第三实施例中,接收模块84’以及信号模块74’彼此以机构卡合的方式而建立信号通道S以及/或电源通道P的物理连接。更具体地说,在本发明一较佳实施例中,信号模块74’包含了多个信号孔75,而接收模块84’包含了多个相对应的信号针脚85(在另一个实施例中,也可以互换,在信号模块74’中包含针脚而接收模块84’包含信号孔,本发明不以此为限),当接收模块85’所在的车尾板(或车尾箱板)相对两侧的车侧板(或车后侧板)关闭至该关闭位置(如第1、2图所示)时,接收模块84’的多个信号针脚85即直接插入对应的多个信号孔75,从而建立信号通道S以及/或电源通道P的物理连接。
[0073] 本发明所提供的车尾灯组包含尾灯以及尾板灯。以尾灯取代车辆的原尾灯元件,嵌入于车辆的车后侧板上,尾板灯则以贴附或锁附的方式附挂于车尾箱板或车尾板上。尾灯可由车辆直接控制而选择性地发出特定的警示灯号,尾板灯则设置于尾灯延伸出来至车尾箱板或车尾板上一定距离内的平整表面上,与尾灯以光线或电磁阀、磁吸、卡合构件等方式选择性建立光通道或电力通道,以串接于尾灯并同步产生对应尾灯的警示灯号。在不需要另外针对车尾箱板或车尾板开槽以及拉线的前提下,让车辆出厂后可经由改装扩充具有更多样的尾灯造型,且使尾灯可延伸至车尾箱板或车尾板。
[0074]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凡依本发明权利要求所做的均等变化与修饰,皆应属本发明的涵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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