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高测量器

申请号 CN201720198365.9 申请日 2017-03-02 公开(公告)号 CN207707918U 公开(公告)日 2018-08-10
申请人 李政隆; 发明人 李政隆;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身高测量器,用以可活动的 定位 在刻度面,身高测量器包含 支架 及测量件,其中支架可重复的贴附在刻度面或自刻度面移除,而测量件组设于支架,且相对于支架具有靠拢支架的收合 位置 以及垂直于刻度面的展开位置;由此,本实用新型可使用于各种具有刻度面的物体,且搭配支架及测量件器更能够准确测量身高。
权利要求

1.一种身高测量器,用以可活动的定位在刻度面,其特征在于,所述身高测量器包括:
支架,所述支架可重复的贴附在所述刻度面或自所述刻度面移除;以及
测量件,组设于所述支架,所述测量件相对于所述支架具有靠拢所述支架的收合位置以及垂直于所述刻度面的展开位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身高测量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包含附加电路板及自所述附加电路板延伸的延伸板,且所述附加电路板可重复地于所述刻度面上移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身高测量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附加电路板具有多个滚轮,且各所述滚轮表面分别具有粘黏层可重复地贴附于所述刻度面上。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身高测量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附加电路板具有至少一个磁性组件可重复地磁性链接所述刻度面上。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身高测量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附加电路板具有第一安装面,而所述延伸板具有第二安装面,且测距器安装于所述第一安装面,而所述测量件安装于所述第二安装面。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身高测量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测距器为光学测距器或电子测距器。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身高测量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测量件为可卷收的卷尺。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身高测量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测量件为可伸缩的杆体。
9.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身高测量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附加电路板远离所述延伸板的另一端设置有头部,所述头部与所述延伸板之间形成容置空间,所述测量件位于收合位置时,所述测量件位于所述容置空间之中。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身高测量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头部设置有至少一个笔件,所述笔件以可组卸的关系组装在所述头部上,所述笔件用以书写在所述刻度面上。

说明书全文

身高测量器

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测量器,特别是一种身高测量器。

背景技术

[0002] 传统使用的落地式身高测量仪器,当用户站上身高测量仪器后,通过身高测量仪器上的刻度由脚底为基准刻度向上测量至头部顶端即可得知准确的身高,然而上述身高测量仪器体积大且价格贵,一般人于家中并不会准备有上述所指的身高测量仪器,若欲测量当前身高则必须至医疗院所或是备有身高测量仪器的地点方可测量,再者甚至必须付费使用,此情况下造成时间与金钱的浪费,况当前家庭小孩子的发育为父母所关心,如何测量出正确身高且缩小身高测量仪器的体积而广为一般家庭所适用,是当前欲解决的问题。实用新型内容
[0003] 鉴于以上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身高测量器,利用支架及测量件组合设计而成的身高测量器,使本实用新型可用于各种具有刻度面的物体并能够准确测量身高。
[0004] 根据本实用新型所公开的一种身高测量器,用以可活动的定位在刻度面,身高测量器包含支架及测量件,其中支架可重复的贴附在刻度面或自刻度面移除,而测量件组设于支架,且相对于支架具有靠拢支架的收合位置以及垂直于刻度面的展开位置。附图说明
[0005]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0006]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身高测量器的第一实施例外观示意图。
[0007]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身高测量器的第一实施例分解示意图。
[0008]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身高测量器的第一实施例在使用时的外观示意图。
[0009]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身高测量器的第一实施例在使用时的侧视示意图。
[0010]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身高测量器的第二实施例分解示意图。
[0011] 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身高测量器的第二实施例侧视示意图。
[0012] 图7为本实用新型的身高测量器的第三实施例分解示意图。
[0013] 图8为本实用新型的身高测量器的第三实施例外观示意图。
[0014] 图9为本实用新型的身高测量器的第四实施例分解示意图。
[0015] 图10为本实用新型的身高测量器的第四实施例外观示意图。
[0016] 图11为本实用新型的身高测量器的第五实施例外观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7] 以下将配合附图及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由此对本实用新型如何应用技术手段来解决技术问题并达成技术功效的实现过程能充分理解并据以实施。
[0018] 如在说明书权利要求当中使用了某些词汇来指称特定组件。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可理解,硬件制造商可能会用不同名词来称呼同一个组件。本说明书及权利要求并不以名称的差异来作为区分组件的方式,而是以组件在功能上的差异来作为区分的准则。如在通篇说明书及权利要求当中所提及的“包含”为一开放式用语,故应解释成“包含但不限定于”。“大致”是指在可接收的误差范围内,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在一定误差范围内解决所述技术问题,基本达到所述技术效果。此外,说明书后续描述为实施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然而所述描述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一般原则为目的,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当以所附权利要求所界定的范围为准。
[0019] 还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它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系统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它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商品或者系统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系统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0020] 实施例描述
[0021] 请先参阅图1至图4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身高测量器,身高测量器可活动的定位在刻度面3,刻度面3在本实施例中设定为磁性物体4的表面,磁性物体4可以是箱或大等,然而在实际使用时,若为非磁性物体,如墙壁、衣柜或书柜等,也可透过纸、薄铁片或铁片等具磁性的材料贴附在非磁性物体表面,使非磁性物体的表面具有磁性,例如铁纸贴附墙上,亦或是将内有薄铁片的身高尺壁贴贴附于衣柜或书柜上。
[0022] 身高测量器包含支架10及测量件20,其中支架10包含附加电路板11及自附加电路板11延伸的延伸板12,附加电路板11具有至少一个磁性组件13可重复地磁性链接刻度面3上,使附加电路板11能够重复的贴附在刻度面3或自刻度面3移除,亦或是重复地于刻度面3上移动。
[0023] 测量件20组设于支架10,且相对于支架10具有靠拢支架10的收合位置a以及垂直于刻度面3的展开位置b,在本实施例中,测量件20设定为可卷收的卷尺,当卷尺卷收并靠拢支架10时,其系为测量件20的收合位置a,而当卷尺活动地朝远离收合位置a方向伸长时,其为测量件20的展开位置b。
[0024] 此外,附加电路板11远离延伸板12的另一端设置有头部18,通过头部18与延伸板12之间形成容置空间19,当测量件20卷收并且位于收合位置时,可使得测量件20位于容置空间19之中(如图1及图6所示)。另外,头部可设置有至少一个笔件181,笔件181以可组卸的关系组装在头部18上,在本实施例中,使用者可通过笔件181将测量完成的身高标记在刻度面3上,以达到方便记录及组装携带的功效。
[0025] 请再参阅图5及图6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的身高测量器,身高测量器可活动的定位在刻度面3,刻度面3在本实施例中设定为非磁性物体5的表面,非磁性物体5可以是木门或电视柜等,非磁性物体5在实际操作时,可通过具有刻度面3的身高量尺6贴附于非磁性物体5表面,使非磁性物体5表面具有可测量的刻度标准,例如将由纸作成的身高量尺6贴附墙壁,亦或是PVC材质做成的身高量尺6贴附电视柜等。
[0026] 身高测量器包含支架10及测量件20,其中支架10包含附加电路板11及自附加电路板11延伸的延伸板12,附加电路板11具有多个滚轮14可重复地于刻度面3上移动,而各滚轮表面分别具有粘黏层15连结于刻度面3上,使附加电路板11能够重复的贴附在刻度面3或自刻度面3移除。
[0027] 测量件20组设于支架10,且相对于支架10具有靠拢支架10的收合位置a(请同参阅图5所示)以及垂直于刻度面3的展开位置b,在本实施例中,测量件20设定为可卷收的卷尺,当卷尺卷收并靠拢支架10时,其为测量件20的收合位置a,而当卷尺活动地朝远离收合位置a方向伸长时,其为测量件20的展开位置b。
[0028] 请再参阅图7及图8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第三实施例的身高测量器,身高测量器可活动的定位在刻度面3,刻度面3在本实施例中设定为磁性物体4的表面,磁性物体4可以是冰箱或大门等,然而在实际使用时,若为非磁性物体,如墙壁、衣柜或书柜等,也可透过铁纸、薄铁片或铁片等具磁性的材料贴附于非磁性物体表面,使非磁性物体的表面具有磁性,例如铁纸贴附墙上,亦或是将内有薄铁片的身高尺壁贴贴附于衣柜或书柜上。
[0029] 身高测量器包含支架10及测量件20,其中支架10包含附加电路板11及自附加电路板11延伸的延伸板12,附加电路板11具有至少一个磁性组件13可重复地磁性链接刻度面3上,使附加电路板11能够重复的贴附在刻度面3或自刻度面3移除,亦或是重复地于刻度面3上移动。
[0030] 附加电路板11具有第一安装面16,且延伸板12具有第二安装面17,测量件20组设于第二安装面17,且相对于支架10具有靠拢支架10的收合位置a(请同参阅图5所示)以及垂直于刻度面3的展开位置b,在本实施例中,测量件20设定为可卷收的卷尺,当卷尺卷收并靠拢支架10时,其为测量件20的收合位置a,而当卷尺活动地朝远离收合位置a方向伸长时,其为测量件20的展开位置b。
[0031] 在本实施例中,附加电路板11的第一安装面16安装有测距器7,测距器7在本实施例中设定为电子测距器,然而这仅为实施例的例举而已,实际使用时也可使用其他适合的测距器7,如光学测距器等。测距器7具有计数轮70、设定钮71及显示屏72,计数轮70可用来计算延伸板12往上或下移动的距离,设定钮71可用来进行测距器7的归零及开关机,而显示屏72可用来显示测量的结果。测距器7在实际操作时,将测距器7移动于初始位置,再短按设定钮71使测距器7记忆初始位置并以初始位置为基准,当延伸板12往上或下移动既定距离时,计数轮70会计算延伸板12移动的既定距离,并与测距器7所记忆的初始位置进行计算,最后将结果显示于显示屏72上即可得知测量结果,而于测量结束后,可通过长按设定钮71来关闭测距器7。
[0032] 请再参阅图9及图10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第四实施例的身高测量器,身高测量器可活动的定位在刻度面3,刻度面3在本实施例中设定为非磁性物体5的表面,非磁性物体5可以是木门或电视柜等,非磁性物体5于实际操作时,可通过具有刻度面3的身高量尺6贴附于非磁性物体5表面,使非磁性物体5表面具有可测量的刻度标准,例如将由纸作成的身高量尺6贴附墙壁,亦或是PVC材质做成的身高量尺6贴附电视柜等。
[0033] 身高测量器包含支架10及测量件20,其中支架10包含附加电路板11及自附加电路板11延伸的延伸板12,附加电路板11具有多个滚轮14可重复地于刻度面3上移动,而各滚轮表面分别具有粘黏层15连结于刻度面3上,使附加电路板11能够重复的贴附在刻度面3或自刻度面3移除。
[0034] 附加电路板11具有第一安装面16,且延伸板12具有第二安装面17,测量件20组设于第二安装面17,且相对于支架10具有一靠拢支架10的收合位置a(请同参阅图5所示)以及垂直于刻度面3的展开位置b,在本实施例中,测量件20设定为可卷收的卷尺,当卷尺卷收并靠拢支架10时,其为测量件20的收合位置a,而当卷尺活动地朝远离收合位置a方向伸长时,其为测量件20的展开位置b。
[0035] 在本实施例中,附加电路板11的第一安装面16安装有测距器7,测距器7在本实施例中设定为电子测距器,然而这仅为实施例的例举而已,实际使用时也可使用其他适合的测距器7,如光学测距器等。测距器7具有计数轮70、设定钮71及显示屏72,计数轮70可用来计算延伸板12往上或下移动的距离,设定钮71可用来进行测距器7的归零及开关机,而显示屏72可用来显示测量的结果。测距器7在实际操作时,将测距器7移动于初始位置,再短按设定钮71使测距器7记忆初始位置并以初始位置为基准,当延伸板12往上或下移动既定距离时,计数轮70会计算延伸板12移动的既定距离,并与测距器7所记忆的初始位置进行计算,最后将结果显示于显示屏72上即可得知测量结果,而于测量结束后,可通过长按设定钮71来关闭测距器7。
[0036] 请再参阅图1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第五实施例的身高测量器,身高测量器可活动的定位在刻度面3,刻度面3在本实施例中设定为磁性物体4的表面,磁性物体4可以是冰箱或大门等,然而在实际使用时,若为非磁性物体,如墙壁、衣柜或书柜等,也可透过铁纸、薄铁片或铁片等具磁性的材料贴附于非磁性物体表面,使非磁性物体的表面具有磁性,例如铁纸贴附墙上,亦或是将内有薄铁片的身高尺壁贴贴附于衣柜或书柜上。
[0037] 身高测量器包含支架10及测量件20,其中支架10包含附加电路板11及自附加电路板11延伸的延伸板12,附加电路板11具有至少一个磁性组件13可重复地磁性链接刻度面3上,使附加电路板11能够重复的贴附在刻度面3或自刻度面3移除,亦或是重复地于刻度面3上移动。
[0038] 测量件20组设于支架10,且相对于支架10具有靠拢支架10的收合位置a以及垂直于刻度面3的展开位置b,在本实施例中,测量件20设定为可伸缩式杆体,当可伸缩式杆体收合并靠拢支架10时,其为测量件20的收合位置a,而当可伸缩式杆体活动地朝远离收合位置a方向伸长时,其为测量件20的展开位置b。可伸缩式杆体仅为本实施例的例举而已,实际使用时亦可使用其他适合的结构。
[0039] 由此,通过身高量尺6、支架10及测量件20的组合设计,使本实用新型可用于各种具有刻度面3的物体并测量身高,而配合测距器7的运用,更能提升测量的准确率。
[0040] 上述说明示出并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若干优选实施例,但如前所述,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本文所公开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实用新型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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